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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房屋產權歸誰

143****1108 | 2014-02-23 16:54:19

已有2個回答

  • 131****5286

    婚后購買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對于財產分割,若雙方有房產協(xié)議,按照契約優(yōu)先原則,按協(xié)議來分配,若無房產協(xié)議,則該房屋財產夫妻雙方各占一半,即使另一方未登記成共有人,也是各占一半,跟產權的登記名沒有關系。
    一般來說,已明確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以哪一方為產權登記人對房產分割不影響,離婚后獲得房屋產權的一方需向另一方進行補償。

    查看全文↓ 2014-02-24 10:37:58
  • 138****0127

    此房屋的產權是屬于您一個人的,因為此房屋是您老公贈與您的,此房屋屬于您的個人財產。說句不好聽的話,此房屋在您離婚的時候也是屬于您個人財產的,是不需要分割的。希望可以幫到您。

    查看全文↓ 2014-02-23 17:01:33

相關問題

  • 房屋產權年限和土地使用年限是什么呢?我們經常遇到的住宅和公寓都是房子為什么會有產權年限之分,**重要的是產權年限到期了房子還是我的嗎? 一、房屋產權計算方法 1、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2、房改房的產權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時間以該地塊地上房屋參加房改之后第一個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房屋為準。 3、經濟適用房的使用年限為50年。房地產公司買地的時間開始的,購房合同上會寫明,比如該土地使用年限自1997年-2067年,一共70年,如果購買房屋的時間是2006年,那么您的土地使用權只有61年,但你擁有永久房產權, 到2067年你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就能繼續(xù)居住下去,因為在我國土地是不允許私有化的.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 根據《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八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該土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給予補償,并退還相應的出讓金。 第一百四十九條: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 二、房屋產權使用年限兩個概念 房屋使用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 房屋是你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商業(yè)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yè)用地50年)。 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開發(fā)商拿地之日開始計算,加上開工建設,再到房屋建成業(yè)主入住,這之間的時間不等,至少需要2—3年。如果開發(fā)商拿地之后,由于種種原因遲遲未開工,甚至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十幾年過去之后才開始開發(fā),那年限就更短了,有可能是30幾年、60幾年的。 三、房屋產權年限期滿可自動續(xù)期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guī)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于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yè)主在購房時不禁會問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屬于自己嗎? 《物權法》第149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辦理。相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明確規(guī)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權出讓的**高年限是70年。70年的土地使用權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而地上建筑物仍屬業(yè)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根據當時的地價水平,補交土地出讓金。

  • 一、70年的房產權: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有的權利。《城市房地產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年限屆滿,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應當至遲與屆滿前一年申請續(xù)期。除根據社會公眾利益收回該土地,應當予以批準。續(xù)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guī)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二、70年后的處理應對如下:到期了如果房子還在的話,房子依舊是你的,只是要補交土地稅。房產產權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房子所有權本身。國家規(guī)定,城鎮(zhèn)建設用地為國家所有,個人和企業(yè)可以有償使用和交易使用權。住宅的使用權限是70年,從該地取得日算起。購房者只要有合法的產權證,房子就是私人財產,不屬于國家。只要房子還在,個人就擁有該房子的所有權。是土地使用權70年,房子永遠是你的,但是在中國土地是國家的,你只有使用權,住宅用地70年,商業(yè)40年,綜合50年。房子的壽命就該到了,到時候或者繼續(xù)產權,或者重新蓋房子但你又要再購買。咱們國家城市的房子蓋在國家的土地上,土地國有不能變,買了房子的人只有房產權,沒有完整的地產權,只有土地的使用權?,F今的房屋的政策壽命是70年。70年后國家要用地,你的房產權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買房了。如果70年后國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辦理相關手續(xù)(到時候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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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不能了。怎么你買房要寫她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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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屋產權70年、40年、5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但是房屋仍屬業(yè)主所有。2、房屋產權到期后,房屋業(yè)主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門提出續(xù)期申請,申請獲得批準之后,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并根據當時的簽合同時的地價水平,補繳土地出讓金,從而重新獲得土地使用權。3、具體產權的價格應該有很多因素決定,不能簡單的依據時間來換算,建議你參考當地同類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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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對于許多新手買房人來說,一直不懂70年產權的具體含義是什么?特別是在購買二手房時總擔心買到的房子過幾年就不屬于自己了。這一次,人民日報發(fā)文,為大家解釋了所謂“70年產權”到底意味著什么? 其實一直以來,媒體和專家都有解釋過這一問題,但是由人民日報,這樣一個“官方媒體”來說,解釋起來就更加權威了。 首先我們需要明白的是,房屋產權是由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可以理解為,土地和房屋是分離的,但公眾一直對于“70年產權”存在一個誤區(qū),就是把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看成一回事,事實上,房屋從購買之日起,就永久的屬于購買者了,只是,土地國有的性質決定了土地使用權是有年限的,開發(fā)商買地,買的也只是土地使用的一定年限。所謂的70年,只是說,土地的使用年限是70年,與房子是沒有關系的。所以,真正需要面對的問題就是,當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后,“老百姓的房子”如何在“國家的土地上”繼續(xù)合法存在! “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繼續(xù)使用權”,這是人民日報給出的官方答案。因此我們可以安心了,產權年限到期,繳納一部分錢,就可以繼續(xù)住了。不過實話說,基于“中國建筑平均壽命30年”的現實,房子能撐到70年,那也實屬罕見,可以列為文物保護了。 雖然知道繳錢就能繼續(xù)住,但是這其中還有著許多細節(jié)需要進一步的細化和明確。比如說,土地出讓金何時開始談判,是房屋產權到期前若干年,還是到期之后可以邊住邊談?再比如,土地出讓金的標準如何定?假如有人承受不起土地出讓金,又該怎么辦?又比如,按規(guī)定,我國一般性建筑的耐久年限為50年到100年,那么,對于有些房子產權到期但繼續(xù)使用也不能太久的,老百姓可不可以在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自己拆掉舊樓建新樓? 由此可見,關于產權年限的問題還需要制定進一步的法律法規(guī),讓老百姓能夠更加明確對此理解上的誤區(qū)。問題處理起來也會更加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