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xié)議。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yè)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全部4個回答>如何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57****6479 | 2018-07-12 14:5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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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931
關于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一般取得方式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3:00
《土地管理法》第2條第5款規(guī)定,"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國家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除外。"可見,我國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本的取得方式為有償使用和無償劃撥?!锻恋毓芾矸▽嵤l例》第29條規(guī)定,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有三種:(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2)國有土地租賃;(3)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或者入股。其中作價出資或入股不是土地使用權的原始取得方式,它只能跟轉讓一樣,被看作是土地使用權繼受取得(傳來取得)的一種方式。因為作價出資或入股均以出資人向國家繳納出讓金或租金為條件,作價出資或入股的土地使用權要么是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要么是租賃土地使用權(指以國家為出租人的租賃關系)。 -
142****1581
1、經(jīng)國家批準使用,再以合同方式設立。這種方式是指土地使用人在國家主管機關批準的基礎上與國家簽訂土地使用合同,從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其特點是:
?。?)以這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只能是中外合資經(jīng)營企業(yè)、中外合作經(jīng)營企業(yè)和外資企業(yè);
?。?)取得土地使用權需交付土地使用費;
?。?)土地使用權有期限限制,一般與企業(yè)經(jīng)營期限相一致;
?。?)土地使用權不能轉讓。
2、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方式設定。這種方式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人的身份與土地使用人簽訂合同,將一定年限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讓與土地使用人,土地使用人向國家支付出讓金。其特點是:
?。?)以合同方式設立,國家和土地使用人處于平等地位;
?。?)取得土地使用權要交付土地使用費(出讓金);
?。?)土地使用權有期限,由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長期限;
?。?)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交換、贈與和抵押。
3、以承認的方式設定。在《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以前,公民擁有合法產(chǎn)權的私房所占用的土地、外國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擁的合法房屋占用的土地,國家承認房屋主人對其房屋基地的使用權。其特點是:
(1)取得土地使用權不用交納土地使用費,但需要依法交納土地使用稅;
(2)土地使用權沒有期限規(guī)定;
(3)土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但可以隨房屋一起轉讓。
4、以批準城鎮(zhèn)私有房屋用地的方式設定。城鎮(zhèn)居民需要興建私房的,其用地來源只能是市郊集體所有的土地。用地者須向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用地申請,由縣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辦理征地手續(xù),并由用地者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從而使國家取得土地所有權,用地者取得土地使用權。但自1995年1月《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實施以后,這種方式已被否定。其特點是:
?。?)以支付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來取代土地使用費;
(2)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沒有限制;
(3)土地使用權不能單獨轉讓,但可以隨同房屋一起轉讓。 -
134****7535
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
查看全文↓ 2018-07-12 14: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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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xié)議。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yè)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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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獲取方式主要有出讓、劃撥、轉讓三種方式。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xié)議。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yè)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A.土地招標招標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招標公告,邀請?zhí)囟ɑ蛘卟惶囟ǖ墓?、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國有土地使用權投標,根據(jù)投標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B.土地拍賣拍賣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拍賣公告,由競買人在指定時間、地點進行公開競價,根據(jù)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C.土地掛牌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發(fā)布掛牌公告,按公告規(guī)定的期限將擬出讓宗地的交易條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場所掛牌公布,接受竟買人的報價申請并更新掛牌價格,根據(jù)掛牌期限截止時的出價結果確定土地使用者的行為。二、以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年限: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雖然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沒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遷移、解散、撤銷、破產(chǎn)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國家應當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并可依法出讓。因城市建設發(fā)展需要和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也可以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無償收回,并可依法出讓。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歸國家所有,但應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三、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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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方式: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等擴展資料:根據(jù)《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19條后段的規(guī)定,國家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應“根據(jù)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開發(fā)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由于國家提前終止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必然會給土地使用者造成損失,國家給予相應的補償,符合合同法理。付給余期土地使用權補償費提前收回使用權時,出讓方應根據(jù)土地使用權的余期、土地的用途、土地使用者對土地進行投資開發(fā)的情況,出讓時的地價和收回時的地價等因素,與土地使用者協(xié)商確定補償費。補償費的標準依土地使用者的損失情況而定。一般來說,要補償?shù)馁M用應包括土地使用者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其他土地即出讓方與使用方協(xié)商,將另一快地的使用權與被收回的土地使用權進行交換。交換時,雙方商定收回的土地使用權的補償費和換得的土地使用權的出讓金進行結算。土地使用者通過交換得到土地使用權,應與出讓方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并辦理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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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法律途徑有:出讓、劃撥、轉讓。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1、內涵: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指國家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2、出讓方式:招標、拍賣、掛牌、協(xié)議。3、年限:土地使用權出讓**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業(yè)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衛(wèi)生、體育用地五十年,商業(yè)、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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