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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逾期可以退房嗎

151****5916 | 2018-07-12 15:01:46

已有5個回答

  • 131****0609

    開發(fā)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
    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日到了以后,給開發(fā)商發(fā)房屋催交通知書,在其后三個月合法期限內開發(fā)商仍不能交房的,有權要求退房,開放商應該合同約定返還你已付的房款及產生的活期利息,約定有違約金的,一并賠付。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2:40
  • 157****8020

    新版合同中關于延期交房的部分: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
    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
    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
    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
    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xù)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
    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
    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2:38
  • 131****4576

    根據您的案情,我簡要從《合同法》的角度予以解析,望能幫助您:
    1、您主張退房的訴請,實際屬于要就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只有存在法定情形,才可以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關系,樓上已經列明了其中一款為陰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不存在以上法定解除合同關系的情形,要實現退房的目的,有兩種:a、商品房買賣合同確認為無效
    b、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撤銷。
    3、通過以上1、2點都可達到退房的目的,但是本案據您提供的資料顯示,該房屋存在漏水問題,在不存在其他情形的情況下,您只有以交付漏水的房屋不能實現合同目的作為理由提出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但是難度比較大,因為只有對方根本違約致使您不能實現目的的情況主張才可能被法院所支持,這主要看你漏水的程度是不是很嚴重,嚴重到不能達到居住的基本條件。
    綜上所述,在不存在其他法定情形的情況下,因房開交付的房屋漏水,只有其漏水的程度達到根本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居住的基本目的,才有可能打贏這個案件。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2:21
  • 142****5489

    按法律來講可以退房。
    首先:你們的房屋買賣合同雖然已經成立。但是 有下列情況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⑴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
     ?、飘斒氯艘环竭t延履行的是主要債務。
     ?、墙浟硪环酱吒妗?br/> ?、冗t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梢蜻`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
     ?、史梢?guī)定的其他情形。
    你的情況屬于違約,但是你要舉證這房子怎么怎么不好,致使合同不能實現。
    還有那位仁兄說的根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題的解釋規(guī)定房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業(yè)主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不過說實話,很難撤銷合同,呵呵 ,因為光漏水在現實生活中不知道算不算重大違約。不過至少修理費什么的你可以不掏。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2:15
  • 133****4958

     能否退房,要看購房者的退房理由。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出現下列情況購房者可以退房:
      一、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買受人可以退房;
      二、開發(fā)商擅自變更規(guī)劃設計、經規(guī)劃部門批準的規(guī)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商品房的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變化,以及出現合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影響商品房質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未在規(guī)定時限內通知購房者,購房者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購房者可以退房;
      四、商品房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購房者可以退房;
      五、開發(fā)商逾期交房,經購房人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
      如果購房者的退房理由不在以上五條之內,純粹是因為個人喜好等原因想要退房,將不會得到法律支持。

    查看全文↓ 2018-07-12 15:02:09

相關問題

  • 買房子就是為了住,可是開發(fā)商延期交房的事情卻不絕于耳。如果延期的時間不長,倒可以等等。但是如果延期交房太久,很多購房者就會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對方可以解除合同。**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解釋》對“合理期限”進行了明確,該解釋規(guī)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解釋又規(guī)定,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fā)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因此,開發(fā)商延期交房的話,購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須按照法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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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延期交房能成為申請退房嗎?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合同的一種,我國法律在調整合同時一般有約定的會優(yōu)先適用約定。因此,當出現開發(fā)商與購房者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購房者可以依照約定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約定,出現以下三大類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一)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無效,購房者有權退房。通常,導致房屋銷售合同無效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1.開發(fā)商的項目開發(fā)違法,沒有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手續(xù),不具備完備的法律文件,因此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2.開發(fā)商采取欺詐手段,誘使購房者與其訂立房屋銷售合同,合同無效。如開發(fā)商故意告知置業(yè)者虛假情況,如竣工日期、裝修規(guī)格及質量標準等,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合同無效。(二) 開發(fā)商違約的,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開發(fā)商的責任。也就是說因為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不能購買,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時,購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幾種情況:1. 開發(fā)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能銷售該房產;2. 開發(fā)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經催告3個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3. 房屋結構有重大質量問題,不能修復或者經修復仍不能得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影響購房者使用的;4. 由于開發(fā)商的過錯,購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5. 開發(fā)商變更規(guī)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6. 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的;7. 合同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合同、內容不合法的合同、無效代理訂立的合同。購房者應仔細查看您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是否有相關規(guī)定。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有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zhí)行。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沒有明確規(guī)定,遇到延遲交房,購房者是可以退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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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時候,延期交房的業(yè)主得到的實際賠償比因延期交房而造成的損失要低很多,但也有的業(yè)主會要求退房。而若涉及到退房,買房者一定要注意幾個問題。一就是退房原因要有依據,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條款來退房,無約定的就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主張合同無效的內容來退房。在這過程中要注意證據的收集,以便可以順利退房。若開發(fā)商同意解除購房合同,無論是協(xié)議解除還是法院判決解除購房合同,在主張**款的同時別忘記銀行貸款,買房者注意,**好讓開發(fā)商將貸款部分直接償還給買房者,而不是將貸款部分直接還給銀行。而后業(yè)主還要和銀行解除貸款合同,然后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完成退房的程序。如果讓開發(fā)商直接將貸款給銀行,因沒得到銀行確認,若開發(fā)商不按約定歸還貸款本息,買房者仍然是還款義務人,不能免除還款義務。無理由延期超三個月可解除合同在法律上,**高法院有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司法解釋,如遇到延期交房問題,先看購房合同中的約定條款,有的合同中會規(guī)定開發(fā)商延期多少天購房者可解除合同。購房者可以決定行使這個解除權,也可以決定不行使。若合同中沒有關于退房的相關約定,達到了一定的條件購房者也是可以解除合同的。若開發(fā)商延期交房,購房者可催告開發(fā)商要求對方趕緊交房,如果超過了3個月開發(fā)商還是無理由延期,那購房者可以要求開發(fā)商解除合同并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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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逾期交房原因,購房人(注意,此時你還不是“業(yè)主”)要求退房,就是要求解除原來雙方訂立的購房合同?!坝馄诮环俊笔琴u方違約,但能否構成買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條件,還要有依據,例如合同約定。若完全符合合同約定,則購房人在提出退房時,同時有權索要相應的損失(這通常在合同條款里應已經明確了的違約金),意即,你購房人的損失應全部由賣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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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買賣合同屬于合同的一種,我國法律在調整合同時一般有約定的會優(yōu)先適用約定。因此,當出現開發(fā)商與購房者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時,購房者可以依照約定解除合同。如果沒有約定,出現以下三大類情況,購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一)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簽訂的房屋銷售合同無效,購房者有權退房。通常,導致房屋銷售合同無效的表現形式主要有兩種:1.開發(fā)商的項目開發(fā)違法,沒有履行法律規(guī)定的手續(xù),不具備完備的法律文件,因此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或者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導致合同無效。2.開發(fā)商采取欺詐手段,誘使購房者與其訂立房屋銷售合同,合同無效。如開發(fā)商故意告知置業(yè)者虛假情況,如竣工日期、裝修規(guī)格及質量標準等,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可以認定為欺詐行為,合同無效。(二) 開發(fā)商違約的,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開發(fā)商的責任。也就是說因為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購房者不能購買,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以合同的要求收房時,購房者可以退房。例如下面幾種情況:1. 開發(fā)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不能銷售該房產;2. 開發(fā)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經催告3個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3. 房屋結構有重大質量問題,不能修復或者經修復仍不能得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影響購房者使用的;4. 由于開發(fā)商的過錯,購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5. 開發(fā)商變更規(guī)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6. 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值超過3%的;7. 合同約定的其他退房條件出現的。(三)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主體不合格的合同、內容不合法的合同、無效代理訂立的合同。購房者應仔細查看您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是否有相關規(guī)定。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有規(guī)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zhí)行。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沒有明確規(guī)定,遇到延遲交房,購房者是可以退房的。如何維權?可分四個步驟進行投訴1、審查相關證明材料交房時,購房者應審查開發(fā)商是否辦理了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即竣工驗收備案表)等材料。實踐中,有部分開發(fā)商為避免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在房屋實際尚未達到入住條件時,即通知購房者入住。因此,購房者在實際驗收房屋時,應當注意水、電、氣是否開通,是否達到基本入住條件,規(guī)劃是否被擅自更改,同時應當要求開發(fā)商出示商品房綜合驗收備案證明并提供《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商品房使用說明書》等材料。否則,購房人有權拒絕接收該房屋,由此所產生的延期交房的責任由開發(fā)商承擔。2、不可抗力非全免責“如延期交房非開發(fā)商的原因,但并不必然免除賠償責任?!蔽毫谅蓭熣f,開發(fā)商對延期交房的解釋多種多樣,如惡劣天氣、小區(qū)設計變更等,從而以非開發(fā)商原因為由而拒絕承擔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但非開發(fā)商原因并不等同于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只有發(fā)生不可抗力的情況,開發(fā)商才能免除延期交房的賠償責任。而要主張延期交房是不可抗力造成的,開發(fā)商應當提供相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該情況符合法律認可的條件。否則,開發(fā)商不能輕易免除延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全部5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