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 (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chǎn)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chǎn)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xié)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chǎn)權證的; (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xù),以免日收出現(xiàn)糾紛?! ?3)有的開發(fā)企業(yè)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全部4個回答>安置房可以買賣嗎?安置房房價會不會便宜一點。
152****1526 | 2018-08-08 00: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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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7198
你好,安置房不能買賣。便宜
查看全文↓ 2018-08-08 0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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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519
1、政策因素
查看全文↓ 2018-08-08 00:09:39
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chǎn)權雖屬于個人,但在取得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chǎn)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2、價格因素
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xié)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xié)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價格不斷的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并要求增加安置款,**終導致拆遷戶與開發(fā)商的矛盾加劇鬧上法庭。
3、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而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如果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那么這種行為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會給安置房買賣帶來風險。
購買拆遷安置房,其辦理手續(xù)與普通商品房是一樣的,但重要的是拆遷安置房,很難有土地證,一般拆遷安置房是劃撥土地,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劃撥土地房屋是不能買賣的,但也可以向國家交納一定的土地出讓金進行出售,但必須要符合當?shù)夭疬w安置房相關規(guī)定。 -
147****1579
第一、政策因素
查看全文↓ 2018-08-08 00:09:21
根據(jù)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chǎn)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類是因房產(chǎn)開發(fā)等因素而拆遷,開發(fā)商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chǎn),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第二、價格因素
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xié)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由于從訂立安置協(xié)議到房屋交付,中間間隔時間長、變化大,特別是如果價格不斷上漲,到交房時的價格可能相差近千元,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第三、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自己的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共有人會以《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第38條第4項“共有房地產(chǎn),未經(jīng)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及第6項“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chǎn)不得轉讓為由,請求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對此筆者認為,根據(jù)人大常委會對《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共有財產(chǎn)的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chǎn),其行為應該視為無效,但該意見同時也規(guī)定,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財產(chǎn),其取得財產(chǎn)的行為應該受到保護。而由此給其他共有人造成的損失,應該由擅自處置財產(chǎn)的共有人進行賠償。
《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規(guī)定禁止轉讓尚未確權發(fā)證的房地產(chǎn),其立法目的就是為制止來源不明、權屬不清的房地產(chǎn)轉讓。而當事人之間的拆遷房買賣合同在訂立合同時就來源明確、權屬清楚,拆遷戶主張合同無效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為保護交易安全,應當認定合同有效。賣房人應當交付房屋,并協(xié)助辦理房屋產(chǎn)權變更登記手續(xù)。
因此,為減少矛盾、避免經(jīng)濟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jīng)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fā)公司或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chǎn)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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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的有三個原因: 其一,中國人骨子的思想就是求穩(wěn),我們想要安家,想要安心,所謂穩(wěn)穩(wěn)當當?shù)倪^生活,為此不惜借貸做房奴?! ∑涠粋€根深蒂固的傳統(tǒng)問題。誰有房,誰就是有為青年,誰沒有房,誰就是壞孩子?! ∑淙蠖鄶?shù)國民被地產(chǎn)商人和媒體洗腦了:現(xiàn)在不買,以后還會漲,房價永遠比工資漲的快?,F(xiàn)在不買,恐怕以后再也買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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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現(xiàn)在是沒有的跌了羅。曾曾曾的上去了點呢。如果有條件把房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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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于你所說的問題,本律師認為,如果安置房是全產(chǎn)權,當然可以購買,全產(chǎn)權詡的轉讓是愛法律保護的,也就可以辦理房產(chǎn)證的過戶登記。如果安置房只有使用權,就要到當?shù)胤康禺a(chǎn)交易所或者安置房屋的管理部門進行咨詢應當如何辦理房屋使用權的轉讓,這實際上就是我們當?shù)厮f的房屋折子的轉讓。建議你應該將這些問題弄清楚后再行動。以免存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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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房產(chǎn)證的,可以進行買賣。一、安置房過戶費用:1、交易手續(xù)服務費: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房、安居房減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2、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jīng)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4、核檔費:50元/宗。5、契稅:稅率為3%,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個人購買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積144平方米以下、容積率1.2以上、交易價格4290元/平方米)契稅稅率減半,按1.5%征收;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二手房的對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買方承擔。6、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7、營業(yè)稅及附加: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8、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chǎn)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yè)稅-合理費用)計征;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fā)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賣方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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