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的租賃是合法的,法律并沒有禁止安置房進行交易或者出租,相反安置房在房產的交易當中一直是比較受到追捧的。現(xiàn)在很多地方鼓勵居民把多余的房產進行租賃,緩解租房的壓力,所以租賃是合法的,不用擔心是否合法的問題。
全部5個回答>??我想問下倉庫出租需要繳稅嗎?
148****1485 | 2018-09-15 09:5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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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994
1.倉庫屬不動產,不動產租賃需要按租賃收入計算交5%營業(yè)稅,及對應的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查看全文↓ 2018-09-15 09:58:27
2. 如果自用倉庫只儲存本企業(yè)生產產品、自用原料及其他自用物品,不從事經營活動的,不需辦理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企業(yè)自用倉庫須經相關部門審批方可啟用的(如危險化學品倉庫、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成品油倉庫等),由相關部門依法進行監(jiān)督管理。
所以,要說明倉庫的性質,或者在其他地方有經營場所,此處只作為存放商品做配送用途,那么需要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產品的進貨證明等到當?shù)毓ど虣C關備案。
3. 如果同時作為經營場所,須提供身份證,場地使用證明(租賃合同及房產證)到當?shù)毓ど痰怯洐C關辦理核準名稱及開業(yè)登記,有前置許可經營項目的辦理許可證后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 -
136****5361
(1)房產稅,按租金的12%,按年度繳納;
查看全文↓ 2018-09-15 09:58:16
(2)增值稅,按租金的5%;
(3)教育附加費和地方教育費,按增值稅的3%+2%;
(4)城市建設維護稅,按增值稅的1%;
(5)印花稅,按租金的0.1%;
(6)水利建設基金租金的0.1% -
155****5922
租賃倉庫/廠房需要繳納稅種分別是:
查看全文↓ 2018-09-15 09:58:05
增值稅(2016年5月1日前為營業(yè)稅)及附加稅費、房產稅、印花稅、所得稅(企業(yè)所得稅)。
1.增值稅:
一般納稅人出租2016年5月1日前取得或《建筑施工許可證》注明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前的自建廠房,可選擇簡易辦法依照5%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出租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或建筑施工許可證》注明合同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的自建廠房,則按照11%的稅率計算交納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出租廠房,依照5%的征收率計算交納增值稅;
2.房產稅:
按廠房租賃收入銷售額的12%計算交納。
3.印花稅:
按照廠房租賃合同金額1‰計算交納。
4.企業(yè)所得稅:
收取廠房出租租賃收入扣除以上稅費后的余額并入企業(yè)的利潤總額,按照企業(yè)所得稅法的規(guī)定,繳納25%的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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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過戶和出租一般情況下都需要合同本人親自出面,這里存在一種風險問題,如果不是本人去的話,如果搜索出現(xiàn)法律問題的話,不是本人去的話,法律不予以承認的,這會給買賣雙方都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2)如果房屋過戶和出租需要合同本人親自出面時,當事人有極特殊的事情不能出面的,需要到公證處辦理公證,委托一個人,這個人就可以全權代理此事,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的是:委托之人在委托之日前應該處理完此事,如果超過此時間,委托人簽字不具備法律效益,就是說不受法律承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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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新規(guī)定,自住房購房合同中應滿足以下要求:首先,合同提示購房人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之日起,原則上五年內不得轉讓,購房人在獲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五年后轉讓的,如果有增值,應該按照屆時同地段商品住房價格和該自住型商品房購買時價格差距的30%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購房人轉讓自住房后不能再次購買自住房。其次,自住房的購買有著嚴格的標準和要求,如果在購買自住房時出現(xiàn)了隱瞞家庭信息、虛假申報、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騙購自住房的,應該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且五年內購房人家庭不得在北京市購買住房,也就是說,即便是個人出現(xiàn)騙購的情況,其家庭在未來5年內也不能在北京購買住房。從以上規(guī)定中我們看出,合同要求中對于自住房的轉讓和虛假申報有嚴格的限制,然而我們并沒有看到對于自住房是否可以出租有限制,按照目前執(zhí)行的合同文本中,也并沒有約定雙方不能出租。綜上所述,北京自住型商品房在購買之后的5年內是不允許轉讓的,轉讓產權受限而非使用權,所以出租自住房并沒有違反合同規(guī)定。所以購買自住房而且考慮出租的朋友不必過度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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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保障性住房是不允許出租的,但是沒有人會去審查這些住房到底是用來自住還是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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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也是限購范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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