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買房一般屬于個人財產?;榍百I房都有注意事項:①房產證署名要謹慎。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買房,在購房合同上寫上雙方的名字。某種原因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應該立下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說明,寫清該房的出資關系。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做一份公證,明確注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②婚前財產公證或事先協(xié)議很有效。還未確定夫妻關系前,申請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如果發(fā)生糾紛時能夠找出證據(jù)來證明,避免日后的房產糾紛。③對出資方的錢款劃分清楚很重要。買房壓力過大,雙方父母出資幫忙,如果已經在房產證上寫了兩個人的名字,還要再另外簽署一份協(xié)議。分手,在無任何協(xié)議的條件下,父母的出資將被認定為贈予兩人歸雙方共有。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算共同財產嗎
131****9757 | 2018-09-20 00: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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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301
婚前男方貸款買房,婚后南方獨立還貸款,則該房產歸屬可以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則該產權屬于男方,但是婚后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具體法律規(guī)則參考以下內容:
查看全文↓ 2018-09-20 00:45:25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一條指出:“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下列財產屬于婚姻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的‘其他應當共同所有的財產’:(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yǎng)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因此,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可知,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公積金屬于共同所有的財產。用公積金貸款還房貸,等于夫妻共同還房貸。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根據(jù)以上規(guī)定,結婚前公積金貸款購買一處房產,結婚后共同入住,并有男方繼續(xù)完成還貸,該產權歸屬可以協(xié)商處理;如果協(xié)商不成,則這套房產是屬于男方個人財產,只是共同償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追問
感佘謝律師的詳細回答,有一點想追問一下。
網游“用快樂交易”所提出的
“有明確證據(jù)證明是你一個人婚后還款,不判定為共同財產!”
以及
“每月還款錢款如果從你自己賬戶走的,不就算你自己的?你的愛人如果拿不出她還款的證據(jù),也可以佐證你的單獨還款行為!”
還款的錢款從我的個人賬戶支出,能否作為不判定共同財產的依據(jù)?
追答
1.你是公積金貸款,用公積金還款。公積金目前司法解釋認定是夫妻共同財產。
2.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即使你不用公積金貸款和還款,你需要證明,你的還款來源不是夫妻共同收入。如果你們做了夫妻財產約定并公證了,那就好辦。
3.建議參考《婚姻法》法律條文及以上答復體提及的司法解釋條款: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
?。ǘ┥a、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ㄋ模├^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ㄎ澹┢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ㄒ唬┮环降幕榍柏敭a
?。ǘ┮环揭蛏眢w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ㄈ┻z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br/>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
134****7841
不是!
查看全文↓ 2018-09-20 00:45:17
根據(jù)新婚姻法的規(guī)定:
房子是男方婚前個人財產,除非男方同意贈與或在房產證上加名,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但是,婚后共同還貸部分和房產相應的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有財產。
萬一離婚,你可以得到還貸和房子增值部分的一半。 -
158****2292
1、不屬于共同財產,因為:
查看全文↓ 2018-09-20 00:45:12
(1)婚前貸款買房,那么該住房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2)婚后還貸所用錢款,以及婚后還貸起住房增值部分權益,這些屬于婚后共有財產。
2、法律依據(jù):
《婚姻法》第十條: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
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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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貸款買房,如果男方將婚前買的房產權放在雙方名下,是共同財產,如果男方自己貸款買房,自己償還貸款,是個人婚前財產。如果后期離婚,對個人財產分割產生很大的影響。如果女方在婚后還貸,是可以分割房屋的增值部分的。如果是父母出資購房將產權登記在子女的名下,是屬于個人財產的。男方這種婚前貸款買房的行為是一種負責任的行為,是不能作為一種籌碼去看待的。人生要學會取舍,要看的高遠。夫妻的一方在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的,并且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在銀行貸款的,結婚后夫妻共同進行還貸,離婚時不動產應該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如果不能達成協(xié)議,可向人民法院求助進行判決。還沒有還清的貸款劃分在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上。共同還貸支付的部分,讓不動產登記的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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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屬于共同財產。一、根據(jù)《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條規(guī)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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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三種情況:1、婚后男方以他個人婚前的財產去還貸,房子屬于他個人的財產女方無權分割;2、如果是用婚后所得的工資去還貸(婚后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除有明確約定外),離婚時女方可以分割婚后還貸的部分;3、雙方約定婚后所獲得的財產歸個人所有,男方以婚后所得的財產還貸,房子屬于他個人財產。根據(jù)《婚姻法》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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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如果所買的房子是婚前一方全款購買,登記在自己名下,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說房子是婚前一方支付的首付,而且登記在自己的名下,但是婚后用了夫妻共同的財產來還款,這種情況之下可以先進行協(xié)商,一般是被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需要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除了首付款之外,夫妻財產用于還貸的部分可以進行分割,或者是由一方補償給另外一方。在現(xiàn)實生活當中,大多數(shù)人們買房都是在婚前購買的,而且是由男方家庭出首付,這種情況之下一般會被認作為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夫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子,即便是婚前購買,也一樣被認為是共同財產,除非有明確的規(guī)定,一般在離婚的時候都需要對半進行分割。如果不想被對方分走自己的財產,最好是婚前由一方全款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