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安置房的類型,有不同的規(guī)定:1、政府行為:由于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這類安置房的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2、開發(fā)商類行為:由于開發(fā)商開發(fā)等因素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它與普通的商品房沒有什么區(qū)別,是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可以上市交易。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qū)別之處。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fā)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
全部3個回答>安置房能能買賣嗎?只有有安置證,如果能買怎么過戶?可以辦房產證嗎?
143****7822 | 2018-09-20 10:08:31
已有3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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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6976
1:按國家規(guī)定是不能買賣的,房產證也辦理不了。
查看全文↓ 2018-09-20 10:09:33
2:可以私下以合同的方式出售,但是 買賣過程中,房屋出售是不受保護的,也就是說有了糾分,若賣方不賣房屋了,買方**多按合同約定中的違約金拿錢走人。
3:房子所有權還是在賣方手中,房屋還是他的。 因此建議合同約定違約金時應該盡量的弄高點,達到可以過戶時期外面的基本房價。 -
152****1736
1、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出售,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幾個問題。
查看全文↓ 2018-09-20 10:09:19
2、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xié)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
3、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xù),以免日收出現糾紛。這樣才可以安心出售。
4、有的開發(fā)企業(yè)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
5、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還可以查詢其五證或到房地產交易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等,這樣出售的才更安全保障。 -
138****9700
一般情況下是可以的。
查看全文↓ 2018-09-20 10:09:13
符合以下情況則可以買賣:
一、如果有房產證和國有土地證,房子買賣沒有限制。
二、如果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則必須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買賣。
拆遷安置房若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土地(或國有劃撥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
1.第一類小產權房:
占用集體用地或耕地違法建設,將農民集體用地使用權流轉,用于商品住宅開發(fā)的違法建筑。
2.第二類小產權房:
在政府劃撥或出讓的土地上,不按規(guī)劃功能開發(fā)或使用,并將限制銷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場上銷售,具有產權糾紛隱患的不完全產權房。
3.第三類小產權房:
在軍隊享有使用權的土地上進行商品房的開發(fā),之后賣給軍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稱“軍產房”。
三、有的地方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
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zhí)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執(zhí)行。
根據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的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
一、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
按照有關方面的規(guī)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
二、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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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主要注意這幾個問題:1、調查清楚拆遷前的產權性質,如果拆遷前具備產權證,只是拆遷后開發(fā)商沒有及時辦理,如果有拆遷協(xié)議書,雖然麻煩,但日后還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2、一定要辦理公證手續(xù),以免日收出現糾紛。3、有的開發(fā)企業(yè)為了增加收入,在拆遷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過戶)服務,適當收一些費用是一種比較好的解決辦法。那么,安置房怎么辦房產證呢?1、安置房屋權證(收原件);2、被拆除房屋權證(收原件);3、拆遷安置協(xié)議及已回遷安置證明(收原件);4、查檔證明(收原件);5、被拆遷人身份證;若被拆遷人是單位的,需提交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被拆遷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收原件),委托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6、安置單位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7、安置單位法定代表授權委托書(收原件)_8、安置單位受委托人身份證(驗原件收復印件);9、若增加安置面積的還需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積的相關證明(收原件);10、房屋權屬登記申請表(收件窗口領取,當事人共同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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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遷安置房的所有權一般歸屬當地或區(qū)域房管所(也許現在有些地方的稱謂變了)所有。那么房產證是需要通過房管所來辦理的,需要按照現行的房屋平均售價的一定比例繳納費用,然后辦理產權證,但是大都沒有分戶的土地使用證。因此一部分拆遷安置房沒有房產證。2、有證的拆遷安置房當然可以買賣,交易也與普通房屋沒有差別,對于無證的拆遷安置房,要分清情況。與普通商品房相比,拆遷安置房**大的特點在于購買對象特定和交易時間受限,即只有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才有資格購買拆遷安置房,并且被拆遷人在取得拆遷安置房房產證的一定時間內無法將該房過戶給其他人。3、拆遷安置房的交易風險有:第一 ,因未拿到房產證而面臨房屋買賣合同被判決無效的風險。第二,因未約定賣方初次領取房產證費用由誰承擔而扯皮的風險。第三,因房屋買賣確定的房屋位置與售房人實際獲得的房屋位置不一致而被判決合同無效的風險。第四,因賣方無理拒絕配合過戶而產生無法過戶的風險。第五,因雙方并未簽訂書面拆遷房買賣合同而導致合同并未成立的風險。第六,因售房人并無出售房屋資格而導致買賣合同被判決無效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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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安置房是指政府出于城市建設、土地規(guī)劃的需要而將被拆遷人的房屋予以征收并拆除,通過產權調換的方式為被拆遷人提供原住地段或附近地段的房屋。安置房可以取得房產證的,只是一般辦理時間較長。政府安置房如果進行了產權登記并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可以進行上市交易,無房產證賣方將無權對房屋進行處置,同樣也不能享受房屋帶來的利益,對于買房來說,也不能有效的避免一房兩賣的項目。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zhí)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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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手續(xù)是齊全的,主要是國家有政策,安置房五年之內不允許交易,或者抵押,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必須是原被拆遷人的產權證,可能這個政策是為了防止拆遷戶炒房,或者過戶逃稅的,不足五年的安置房你買了只能私下做個買賣協(xié)議,因為不符合規(guī)定,賣方一旦反悔,買方的權益很難保證,而且這個交易公證處是不予公證的《不合法》。如果是超過五年的安置房是可以買賣過戶的,和正常商品房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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