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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不按合同的約定交付租金,應該要承擔什么責任?

148****4430 | 2013-08-31 14: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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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4****9793

    如果承租方不按時交付租金,可以按合同:每逾一日按租金0.5%收取滯納金,如果逾期滿30天,可以當承租方違約!出租方有權收回該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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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承租人應按租賃合同約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對不按合同約定交付 租金的,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 承租人應按租賃合同約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對不按合同約定交付租金的,承租人應向出租人支付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 1.支付租金。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應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無約定的或約定不明確的,可以由當事人事后達成補充協(xié)議來確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按合同的有關條款或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應根據(jù)租賃物的性質使用。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因屬于正常損耗,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承租人不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按租賃物的性質使用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實為承租人違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3.妥善保管租賃物。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賃物,未盡妥善保管義務,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5.通知義務。在租賃關系存續(xù)期間,出現(xiàn)以下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1)租賃物有修理、防止危害的必要;(2)其他依誠實信用原則應該通知的事由。承租人怠于通知,致出租人不能及時救濟而受到損害的,承租人應負賠償責任。6.返還租賃物。租賃合同終止時,承租人應將租賃物返還出租人。逾期不返還,即構成違約,須給付違約金或逾期租金,并須負擔逾期中的風險。經(jīng)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承租人可以請求出租人償還租賃物增值部分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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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經(jīng)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將租賃房屋的一部分或全部轉租給第三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房屋轉租。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擅自轉租房屋或受轉租人再行轉租的,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罰款。

  • 要業(yè)主同意后才可以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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