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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合同違約金**高多少

141****4290 | 2018-06-04 17:49:52

已有3個回答

  • 135****8680

    1、明確一個前提:按日計算。公式:房款×該利率÷360×天數(shù)×2或4。
    2、自合同上寫明交房之日起至實際交房日止,計算的逾期天數(shù)。
    3、當期利率是按銀行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重點在于天數(shù)。如果你的合同中描述是“延期半年內(nèi)按當期利率的2倍支付違約金,半年之外按銀行當期利率的4倍支付違約金”,那么:如果逾期交房時間少于半年,按當期利率的2倍支付違約金;如果逾期交房時間大于半年,超出半年的時間(即逾期天數(shù)減除半年時間)按銀行當期利率的4倍支付違約金。

    查看全文↓ 2018-06-04 17:54:58
  • 153****6725

    您好!房屋買賣合同的違約金通常為房屋總價款的10-20%。1、一方當事人認為約定違約金低于損失的,可以放棄違約金,直接主張實際損失。2、一方認為違約金過份高于實際損失的,則必須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進行調(diào)整。人民法院關(guān)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yīng)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chǔ),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yù)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彼痉▽崉?wù)中法院確定損失的辦法,應(yīng)當以鑒定部門的鑒定結(jié)論為準。但是,法院委托鑒定,往往時間很長,為了盡快審結(jié)案件,法官通常僅僅咨詢鑒定部門,記入筆錄,即可進行調(diào)整。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shù)姆梢庖姟?

    查看全文↓ 2018-06-04 17:53:50
  • 158****7013

    1,適用定金罰則,即買方違約不退定金,賣方違約返還雙倍定金
    2,比例罰則。以合同金額的10%為上限,就是說是100萬的房子**高違約金是10萬

    查看全文↓ 2018-06-04 17:52:21

相關(guān)問題

  • 房產(chǎn)交易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能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否則,法院不會支持的?!逗贤ā方忉專ǘ┑诙艞l: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yīng)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chǔ),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yù)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逗贤ā返谝话僖皇臈l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yīng)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qū)Ψ街Ц兑欢〝?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chǎn)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予以適當減少。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后,還應(yīng)當履行債務(w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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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金”也沒關(guān)系,因為合同里面已經(jīng)將“訂金”約定為了“定金”的性質(zhì)。但是從簽訂的合同來看,買方違約與“訂金”的性質(zhì)無關(guān)。合同約定,買賣不成訂金不退,只有在賣方違約的情況下才雙倍返還訂金。因此買房如果不想買房,損失只有訂金1萬元。買方可向賣方要求返還已經(jīng)給付的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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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違約條款一般會在合同中說明,以合同為準,一般有以下2種1,適用定金罰則,即買方違約不退定金,賣方違約返還雙倍定金2,比例罰則;以合同金額的10%為上限,就是說是100萬的房子**高違約金是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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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當事人應(yīng)當自行協(xié)商確定購房合同違約金。但這并不是說,購房合同當事人可以過分高的約定房產(chǎn)合同違約金?!逗贤ㄋ痉ń忉專ǘ返诙艞l規(guī)定,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yīng)當以實際損失為基礎(chǔ),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yù)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并作出裁決。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高人民法院關(guān)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規(guī)定,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為由請求減少的,應(yīng)當以違約金超過造成的損失30%為標準適當減少;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為由請求增加的,應(yīng)當以違約造成的損失確定違約金數(shù)額。因此,當事人在確定購房合同違約金時,違約金數(shù)額一般不應(yīng)過高。如果購房合同違約金超過了違約行為所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那么在對方當事人的申請下,法院會減少購房合同違約金數(shù)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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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違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房價款萬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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