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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產證寫名字的問題?

157****5275 | 2018-07-19 17:15:18

已有3個回答

  • 134****6304

    樓上有些觀點是不全面的。
    1、婚前財產永遠是婚前的,結婚多少年也不會變成共同財產。
    2、如果房產是婚前買的,全款?;楹螳@得房產證,且登記證出資方名下,屬于個人婚前財產。如果婚前貸款購買,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婚后還貸部分視為共同財產,包括相應的增值部分。
    3、如果說房屋登記在兩個人名下,或者加名,視為對對方的贈與。一般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15:52
  • 151****9216

    我國的房產是以登記為準的,登記為誰的名字,產權就是誰的,因此,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很重要。 但是,也有一種例外,即夫妻在婚姻關系續(xù)存期間購買的房產,無論寫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平均分割。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15:43
  • 152****1601

    房產證只能有一個人的名字,基本上也就是購房合同上的名字,別無所謂,建議用父母的名字,萬一怎么了不能讓自己父母虧了。
    還有如果你們真心的相愛,結婚證拿了也沒什么不好,婚禮可以推遲進行,我也是提前一年領的結婚證。祝你們恩恩愛愛,全家幸福!

    查看全文↓ 2018-07-19 17: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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