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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房改房新政策有哪些規(guī)定?

158****1054 | 2018-11-08 08:35:27

已有3個回答

  • 156****1839

    目前,我國房改房上市交易實行準入制度。也就是說,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允許上市交易。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標準價:一般在1995年以前實行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產權單位。
    成本價: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補成本價: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準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xù),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
    說明:對于10層以上(含10層)的高層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對于10層以下的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單位購買。
    (5)已按規(guī)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

    查看全文↓ 2018-11-08 08:36:28
  • 138****1498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房改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zhèn)職工根據(jù)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guī)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房改房,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

    房改房具體介紹:

    1.房改房是國家對職工工資中沒有包含住房消費資金的一種補償,是住房制度向住房商品化過渡的形式,房改房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而是由政府根據(jù)實現(xiàn)住房簡單再生產和建立具有社會保障性的住房供給體系的原則決定,這種房改房是以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

    2.房改房的銷售對象是有限制的,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yōu)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

    3.在房改房中對購房的面積有所控制,規(guī)定人均可購房的建筑面積的控制指標,以防止一些人大量低價購買公有住房(房改房),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4.購買房改房有一定的優(yōu)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yōu)惠折扣。

    另外購買房改中的公有住房,在進入市場方面是有限制的。出售給職工的房改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

    房改房**新政策:

    **新司法解釋(三)持有這樣的立場:因我國長期實行低工資制度,住房實行福利性實物分配制度,房改房是單位根據(jù)職工職務、年齡、工資、家庭人口等多種因素綜合考慮后在房屋價值計算上給予職工的政策性優(yōu)惠福利。相當于將多年積累的工資差額,一次性補發(fā)給職工。作為參加房改的一方父母,其購買的房改房,無論是以市場價、成本價還是標準價購買,房屋價格并非房屋價值的直接體現(xiàn),房屋價格與市場價格相比也是優(yōu)惠很多,而這主要是因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的優(yōu)惠福利。

    如果一方父母是與子女或共同生活的親屬共有房改房,房產管理部門經申請并登記核實后,可發(fā)給權利人《房屋共有權證》,并根據(jù)投資比例,注記每人所占份額。所以,房產權屬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可以認定為一方父母享受房改政策而擁有產權的住房。同時,國家房改政策規(guī)定,職工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每個家庭只能享有一次,購房的數(shù)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各級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分配住房的控制標準執(zhí)行。

    所以,如果因為夫妻共同出資而認定為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改房為夫妻共同財產,多少會損害一方父母的財產權益和父母的基本居住權。從國家房改政策精神和民法上的公序良俗出發(fā),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也是不可取的。

    查看全文↓ 2018-11-08 08:36:18
  • 148****4001

    你好,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yōu)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xiàn)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后(舊住宅還要扣除房屋折算)購買的公房。房改房又分為成本價、標準價(優(yōu)惠價)、央產房等類型,每種類型的房屋交易

    查看全文↓ 2018-11-08 08:36:00

相關問題

  • 房改政策文件對房改補助的規(guī)定如下:1997年前職工住房資金補償額=現(xiàn)行工齡折扣額(即每平(1)方米的折扣金額)×規(guī)定的住房面積×工齡(截止退離休之年)×職務或級別系數(shù)×現(xiàn)級別任職年限系數(shù)(正副職任職年限連續(xù)計算,每任職1年增加1%),1998年后按月補貼標準為月基本工資的25% 。企業(yè)住房補貼,國家沒有明確的標準,只有原則,就是“根據(jù)企業(yè)單位自身效益情況,在國家統(tǒng)一政策指導下,自主確定補貼標準”。所以是否可以在新單位享受國家的房改補助,需要看新單位的實際規(guī)定。房改是對房屋的租用方法和租用房屋的租金等一系列有關體制的改革。2017年1月1日起,對具有兩套住所的家庭,人均修建面積80平方米以上的,視為奢侈性住所花費,每年按商場評估價征收1%-3%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三套住所,每年征收4%-5%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所,每年征收10%的房產稅,且沒有減除額;撤銷原《房產稅暫行條例》有關自己住所可按房錢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的規(guī)則;一切商業(yè)房產,每年均按房錢收入的12%繳交房產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有規(guī)則的在外。家庭僅有的一套自住住所,免征房產稅。2017年12月31日曾經,全國一切鄉(xiāng)鎮(zhèn)都必須將其紙質房產檔案錄入電子信息庫,并樹立本地的住宅信息系統(tǒng);2017年12月31日曾經,全國一切地級以上城市的住宅信息系統(tǒng)都必須與住建部聯(lián)網(wǎng),不得以任何借口推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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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兩個關鍵點:一首先,介紹一下什么是公房——公房產權歸國家所有。包括兩種,一種是直管公房,即是房管機關直接管理的公房;一種是自管公房,即是全民所有制的機關團體和企事業(yè)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房。城鎮(zhèn)成套公有住房除政府認為不宜出售外,均可以按照國家房改優(yōu)惠政策向城鎮(zhèn)職工出售。(凡獨用成套的公有住房,均可向承租的居民戶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出售。但列入舊城改造規(guī)劃、產權歸屬未定和具有歷史保護價值的房屋以及市政府認為不宜出售的房屋除外。)二其次,介紹一下什么是市場價、成本價和標準價——根據(jù)城鎮(zhèn)住房改革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向高收入職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實行市場價,向中低收入職工家庭出售公有住房實行成本價,實行成本價確有困難的市(縣),可以實行標準價作為過渡,標準價房的價格低于成本價房,所以在房改初期購房時多采用標準價(優(yōu)惠價)購買公房。1.市場價——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完全產權),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照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2.成本價——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完全產權),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和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一般是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基本上以成本價購買。)成本價的構成:成本價應包括住房的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安工程費、住宅小區(qū)基礎設施建設費、管理費、貸款利息和稅金等7項因素。按成本價購買的房改房,其房屋的使用、占有、處置的權利全部歸產權人所有,不需經過原產權單位的同意就可處置。但其房產證上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和以成本價購買等記載,因此在進行再轉讓時,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方能辦理過戶手續(xù)。3.標準價——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房屋產權是單位和職工家庭共有產權,產權比例按售房當年標準價占成本價的比重確定。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租用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shù)厝嗣裾慨a管理部門有優(yōu)先購買、租用權。關鍵的時間點——北京市在2003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下發(fā)《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實施辦法的》規(guī)定,市民無須經單位同意就可自由地出售房改房,單位也不再有優(yōu)先購買權。近幾年國家提倡成本價購房,以成本價購買的單位住房,所有權屬于職工個人,可以上市轉讓或繼承,屆時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按規(guī)定交納相關稅費即可。對職工已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鼓勵職工在自愿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職工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后,住房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一般在1995年以前房改的,基本上用標準價購買,在1998年之后已無標準價房改房)房改房政策1994年《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出臺前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這類出售的公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1999年《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現(xiàn)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中對此有過解釋對職工已按標準價購買的住房,要鼓勵職工在自愿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職工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后,住房產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根據(jù)《物權法》的規(guī)定,房屋產權以登記為準,既然房主現(xiàn)在是你,你就是該房屋的合法產權人,與其他人無關。房改房是參加房改的產權房,來源有的是單位的,有的是使用權的,在購買是若是產權的就要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多少根據(jù)原產權的百分比不同,若是使用權的就要按工齡去買取.福利房多半是產權房,是單位分配給個人的福利用房謂福利房,亦稱優(yōu)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職工單位將公房以工資性貨幣分配方式出售給職工,職工以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從而對購買的房屋享有部分產權或全部產權的住房。我國現(xiàn)行政策鼓勵職工購買住宅,承認福利房歸購買者個人所有。1994年7月《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第21條規(guī)定,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產權比例按售房當年標準價占成本價的比重確定。1999年2月10日,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再次明確:對已按標準價出售的公有住房,各地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鼓勵購房職工在自愿的基礎上按成本價補足房價款及利息后,產權歸個人所有。房改房發(fā)展歷程一歷史背景:改革開放30年,我國關于住房制度的改革探索實踐也經歷了近30年,房改房是在改革開放背景下內,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實現(xiàn)住房商品化、社會化的重要舉措。二發(fā)展進程:11994年國務院下發(fā)《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房改房概念誕生,穩(wěn)步出售公有住房,俗稱房改房,就是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21998年國務院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決定自當年起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即公房分配),建立住房分配貨幣化、住房供給商品化、社會化的房改新體制。根據(jù)1998年當時的中央政策規(guī)定,所有單位的公房都要出售給職工,一場公房出售從1998至1999年達到了謝幕前的頂峰。住房實物分配是指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或單位投資、建設、購買住房并無償分配給職工,由職工支付一定租金的住房分配體制。住房實物分配體制下職工支付的租金遠遠低于成本租金,國家主要以暗貼的方式給予職工補貼。住房分配貨幣化是指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或單位將住房以實物分配形式改為以貨幣分配形式分給職工,由職工到市場上購買住房獲得房屋所有權,國家將以前的暗貼轉為明貼的一種制度。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的主要方式有兩種:一是住房補貼,二是住房公積金。3近年來,隨著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進一步深化,這些房改房已經開始進入二級市場,相關的房改房買賣糾紛、權屬糾紛也隨之涌現(xiàn),成為我們在日常法律服務事務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房改房的特點一購房主體的特定性:一般而言,享受價格優(yōu)惠的購買人僅限于售房單位的職工。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享受房改的優(yōu)惠政策,購買房改出售的住房的人只能是承住獨用成套公有住房的居民和符合分配住房條件的職工。二購房的限定性:公有住房的出售對象是家庭,并以家庭成員同意購買為前提,且每一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國務院94年的《決定》第十八條:職工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的共有住房,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三房價的福利性和優(yōu)惠性:房改房具有福利補助性和政策優(yōu)惠性的雙重屬性。所謂的福利性質是因,它的價格不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售房單位將供職工低價租住的原有住房或新建住房,按具有優(yōu)惠性質的標準價或成本價出售給原居住職工和具備分房條件的職工。房改房還有一定的優(yōu)惠政策,公有住房的價格在標準價或成本價的基礎上還有工齡、職務或職稱方面的優(yōu)惠折扣。四產權的制約性:是指產權的行使受原單位一定程度的限制。出售給職工的公有住房,一般要在住用若干年以后才可出售。如: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進入市場。五土地使用權以劃撥的方式取得:因公有住房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時,無論是以成本價還是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均需按規(guī)定繳納土地出讓金。房改房的法律依據(jù)1.《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fā)199443號)94-07-18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fā)199823號)98-07-033.《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現(xiàn)有公有住房改革的通知》(建住房1999209)99-08-134.《北京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實施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03-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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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如下:1、公積金繳存比例有限制,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得超過12%。2、10年未用者較高可提10萬元。繳存10年(含)以上未使用住房公積金的,可在裝修自住住房時,提取使用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較高提取額度為10萬元。3、繳存3個月可支取公積金。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只要連續(xù)繳存公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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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房改房在購買后成為了職工個人所有,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房改房,是指于1994年國務院發(fā)文實行的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產物,是我國城鎮(zhèn)住房由從前的單位分配轉化為市場經濟的一項過渡政策,現(xiàn)如今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有住房。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zhèn)職工根據(jù)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guī)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依據(jù)《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國發(fā)〔1994〕43號)第四條,第(二十一)項明確產權。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收入歸個人所有。 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占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收益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產權比例按售房當年標準價占成本價的比重確定。職工以標準價購買的住房,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yōu)先購買、租用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shù)厝嗣裾慨a管理部門有優(yōu)先購買、租用權。售、租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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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政府將支持居民合理的住房貸款需求,對于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含公寓式住宅)的家庭,貸款的**款比例30%,貸款利率下限將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 ?、以家庭為單位,可以貸到房屋評估價的70%(評估價一般比市場價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場價格是200萬,評估價180萬,那可以貸180萬的70%,就是126萬,剩余的房款200萬-126萬=74萬是作為**的),利率打折(基準利率的85%);  3、對于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yè)性住房貸款,金融機構執(zhí)行首套住房貸款政策?! ?、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yè)性住房貸款,**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     2018二套房貸款有哪些新政策  1、金融機構可根據(jù)當?shù)爻擎?zhèn)化發(fā)展規(guī)劃,向符合政策條件的非本地居民發(fā)放住房貸款。同時,加大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金融支持,進一步加大支持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力度?! ?、實行差異化扶持政策,優(yōu)先支持核心地區(qū)、核心項目的建設,特別加大對貨幣化安置項目的支持力度。  3、鼓勵商業(yè)銀行優(yōu)化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進一步發(fā)揮開發(fā)性金融的支持作用,把地方政府規(guī)劃的棚戶區(qū)改造、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納入開發(fā)性金融支持范圍。對公共租賃住房與棚戶區(qū)改造項目的貸款期限可延長至25年。  4、另外,將支持資信良好、誠信經營的房地產企業(yè)開發(fā)建設普通商品住房,滿足在建、續(xù)建項目的合理融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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