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網 >房產問答 >房屋買賣 >房屋交易 >詳情

??藍鼎星河府二期什么時候交房合適呢?應該怎么做呢?

136****3139 | 2019-08-20 15:28:04

已有5個回答

  • 147****2825

    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查看全文↓ 2019-08-20 15:28:51
  • 151****7749

    一、交房指的是依據(jù)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開發(fā)商在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內將符合約定交付條件的住宅交付于買受人的行為。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標志著小區(qū)物業(yè)管理建設正式啟動,物業(yè)管理企業(yè)和業(yè)主、用戶共同管理和相互監(jiān)督局勢已然形成。
    二、具體的房屋交付使用時間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依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三、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查看全文↓ 2019-08-20 15:28:38
  • 144****5449

    包河區(qū)藍鼎星河府對應**是外國語實驗**、 包河區(qū)外國語第2實驗**,這是前段時間在 易搜學區(qū)網 上查到的,現(xiàn)在也沒有聽到有人說這個學區(qū)有變動的,應該還是這個

    查看全文↓ 2019-08-20 15:28:33
  • 155****4000

    四十八中近很多! 四十八中——藍鼎星河府:約4公里路遠 公交線路:122路,全程約3.5公里 1、從四十八中步行約720米,到達南熏門橋站 2、乘坐122路,經過4站, 到達毛竹園站 3、步行約450米,到達周谷堆路

    查看全文↓ 2019-08-20 15:28:15
  • 133****3986

    交房時間要問開發(fā)商或者售樓處才行
    其它人無法回答,即便回答了也不權威。
    一般購房合同里面肯定有寫明交房的時間
    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果延期不交房也會有相應的責任劃分的

    查看全文↓ 2019-08-20 15:28:12

相關問題

  • 橡樹灣和我們公司有合作,預計是在2014年不過不確定能不能按時。

    全部4個回答>
  • 這個時間你要具體咨詢開發(fā)商才行具體的房屋交付使用時間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應該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該合同約定的日期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

    全部3個回答>
  • 1、交房時間是在買賣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里有明確的約定日期的,可以翻看購房合同里的具體約定時間。2、如果開發(fā)商如期未交付使用的話,開發(fā)商屬于違約行為。依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出賣人延期交付房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jù)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3、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間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全部3個回答>
  • 交房時間都是雙方約定,一般在主款付完后就可以交接了。如果賣主過了約定期限還不交房的話,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約定了仲裁條款,可以申請仲裁,要求他支付租金、違約金、律師費、仲裁費等。  交房是開發(fā)商向業(yè)主履行交付的義務,他委托物業(yè)向業(yè)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實際上物業(yè)應該提供委托書。否則,是應該由開發(fā)商自己履行該交付義務的。而且該委托本身的爭議與業(yè)主無關。開發(fā)商才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全部5個回答>
  • 對于此類糾紛,2003年司法解釋規(guī)定了購房方催告權和解除合同權。從切實維護購買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發(fā),開發(fā)商在催告后三個月內履行的,同時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預售方在經催告后三個月內仍不能履行的,購房方有選擇要求開發(fā)商繼續(xù)履行合同并承擔違約責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可比照房屋價格上漲或實際損失計算)的權利。對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約定違約金數(shù)額,可按照已付房款額比照銀行逾期還款罰息計算。

    全部3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