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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居房是什么意思

151****8410 | 2021-12-29 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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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7****2324

    安居房其實就是國家的一種惠民政策的住房,是為了國家安居工程實施而建造的住房類型,由國家提供資金,而且所銷售的價格也會低于成本價,其實也就是以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設的住房。安居房對于購買者有著嚴格的要求,首先需要是本市的戶籍家庭,其次人均居住面積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戶,國家會給予一定的補貼政策。
    安居房不同于其他的商品房是為了國家推動房改政策而推出的一種重大舉措,因為所面對的是中低收入家庭無房、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出售,所以相對來說在住房面積的大小以及住房的環(huán)境上,都不如正常的商品房要好。按照國家的相關規(guī)定,購房者均獲得的是有限產權,所以安居房目前不能夠在房屋交易市場上上交易,而且對于購房者的資格有著比較嚴格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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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安居房主要指的是安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這是一種保障性住房,也是國家安全貸款以及地方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低收入家庭的非營利性住房,對于人均住房在4平米以下的特困戶提供銷售價格低于成本價格的住房。安居房的價格收到政府的指令制約,并且獲得的也是有限的產權,因為這類房屋也是不能直接進入房地產市場進行交易,并且根據各地規(guī)定不同,安居房在一定期限之內也是不能進行自由買賣的。但是如果安居房已經取得了使用權證之后,那么在征得原產權單位的統(tǒng)一之后,可以社情安居房的全部產權,這時候就會換發(fā)商品房地產證,有了這些手續(xù)之后,安居房也成為了可以在房地產市場中進行交易的房屋,并且權利人也享有使用、占有、收益以及處分權等。

  • 購買安居型商品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2、申請人參加本市醫(yī)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參加本市醫(y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3、申請人、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4、申請人、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人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申請人、共同申請人曾經離婚的,離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離婚后歸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離婚時間距申請受理日不滿5年的,不得申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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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用權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的住宅,政府以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給居民的公有住房。 私房也稱私有住宅 ,私產住宅。它是由個人或家庭購買、建造的住宅。在農村,農民的住宅基本上是自建私有住宅。公有住房通過住宅消費市場出售給個人和家庭,也就轉為私有住宅。隨著住宅商品化的推進,城市私有住宅的比重將會隨著房改的推進而不斷提高。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國有住宅。它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產權(擁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上述兩類房均為使用權房。 集資房是改變住房建設由國家和單位統(tǒng)包的制度,實行政府、單位、個人三方面共同承擔,通過籌集資金,建造的房屋。職工個人可按房價全額或部分出資、信貸、建材供應、稅費等方面給予部分減免。集資所建住房的權屬,按出資比例確定。個人按房價全額出資的,擁有全部產權,個人部分出資的,擁有部分產權。 廉租房是在即將出臺的國家房改方案中首次提出了“廉租房”這一概念,類似于香港的“廉租屋”。我國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給城鎮(zhèn)居民中**低收入者。廉租房的來源主要是騰退的舊公房。 經濟適用房是指以微利價出售給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的商品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而不是降低建筑標準。 1994年由建設部、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財政部聯(lián)合發(fā)布的《城鎮(zhèn)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指出,經濟適用住房是以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戶為供應對象,并按國家、住宅建設標準(不含別墅、高級公寓、外銷住宅)建設的普通住宅。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qū)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物業(yè)的管理費。即將出臺的國家房改方案基本上沿用了“經濟適用房”這個概念。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拆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約占住宅總量的70%。出售經濟適用房實行政府指導價,其售價有市、縣人民政府根據以上幾項因素綜合確定,并定期公布,不得擅自提價銷售。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企業(yè),經批準用于市場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稱為商品房。商品房按銷售對象可分為內銷商品房和外銷商品房。內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經過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內范圍(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出售的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按政府外資工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通過實行土地批租形式,報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列入正式項目計劃,建成后用于向境內、外出租的住宅,商業(yè)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為進一步簡化交易手續(xù)、刺激住房消費,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平穩(wěn)的原則,市府1999年11月發(fā)文規(guī)定,除花園住宅、部隊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住房外,普通內銷商品房、僑匯房、經濟適用住房,職工已購公有住房、動遷房、職工住宅和其他劃撥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統(tǒng)一歸并為內銷商品住房交易,銷售對象為中國境內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和改革開放后赴境外的中國公民。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推向市場的,并可以自由買賣交易的房屋都應該是一種商品。但目前的中國房地產市場,商品房只是特指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由房地產開發(fā)經營公司開發(fā)的,建成后用于市場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商品房可分為內資內銷商品房、外資內銷商品房、高標準內銷商品房、外銷商品房和經濟適用房。凡是自建、參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屬于商品房范圍。 安居房是指為實施國家“安居工程”而建造的住房。它是由國家安排的專項貸款和地方自籌資金共建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別是對人均居住面積在4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于成本價、由政府補貼的非贏利性住房。 國家安居工程是國家為推動房改,加快城市住宅建設及解困和建立住房新制度的一項重大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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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安居房?1.安居房指實施國家“安居(或康居)工程”而建設的住房。是黨和國家安排貸款和地方自知自籌資金建設的面向廣大中低收家庭,是對4平方米以下特困戶提供的銷售價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補貼的非盈利性住房。2.安居房是指:“為直接以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而建設的住房”。“現(xiàn)階段(2008年)安居房按成本價向中低收入家庭無房、危房戶和住房困難戶出售”。3.“安居房成本價由征地和拆遷補償費、勘察設計和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住宅小區(qū)基礎設施建設費(包括50%小區(qū)級非經營性公建配套費)、管理、貸款利息和稅金構成”。4. 根據年規(guī)定“購房人可按安居房的成本價購買,也可按職工當年配置公房的價格購買。但差價應由所在單位承擔,或由家庭成員各自單位協(xié)商承擔”。中低收入家庭的標準、住房困難的標準,由市房改辦規(guī)定。安居房設計標準,國家是有所要求的,即不得搞高標準。安居房申請條件是什么?在申請安居房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申請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為共同申請人,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1.申請者、共同申請人均具有本市戶籍。2.申請者參加本市醫(yī)療保險累計繳費5年及其以上,或者申請人依照地區(qū)《人才認定辦法》經認定為人才且參加本市醫(y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3.申請者、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享受過購房優(yōu)惠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請受理日之前5年內未在本市轉讓過自有住房。4.申請者、共同申請人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申請者為年滿35周歲的單身居民,符合前款規(guī)定條件,可以個人名義申請購買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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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存在隱患1、安居房的硬件(一)安居房的硬件狀況應該說,各級政府乃至國家對安居房的建設是比較重視的,因為這是一項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但在具體建造中,首先由于安居房建造所獲得的利潤和房地產樓盤開發(fā)所獲得的利潤無法比擬;其次由于各級政府、開發(fā)區(qū)資金有限或無法及時到位,導致建筑公司的積極性不高,于是在建筑材料的使用上、施工質量的把關上都相應降低了要求,這些原因**終都導致了安居房的質量不容樂觀:屋頂漏水、樓板開裂、墻體粉刷采用材料的配合比不對導致開裂是常見的質量問題,這些問題在樓房的后期使用中會給居民帶來很多麻煩;另外安居房的設計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幾乎不考慮救火龍頭、救火器材的安置等防火設計,也沒有充分考慮到農民原有的生活習慣而沒有采用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設計等。安居房硬件建設中的這些問題和城市建設中的商品房構成了鮮明的對比,和整個城市樓群的品位顯得很不和諧。(二)安居房的軟環(huán)境狀況物業(yè)管理差、不專業(yè),給人的感覺是“城中村”,和周邊商品房的物業(yè)管理水平差距很大。農民安居房社區(qū)建設時間較長,很多社區(qū)的建設進度是根據拆遷的需要向前推進的,小區(qū)中的有些樓宇是在原有的空地上建造起來的,而有些樓宇有可能是在原來民宅拆遷后的土地上建成的,再加上有些釘子戶久久不肯拆除大大延長了小區(qū)的建設進度,所以在整個社區(qū)建成之前小區(qū)一直處于一種現(xiàn)在進行時的狀態(tài),小區(qū)的物業(yè)管理也只能是邊建設邊進行,小區(qū)長時間處于一種較忙亂的狀態(tài)。(三)安居房社區(qū)中居民的狀況:思想觀念沒有根本轉變一方面,就業(yè)觀念差。農民失去土地后,其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停留在農民原有的層次上,認為失去了土地就等于失去了生存的權利,只能依靠政府、依靠村里補助救濟,通過自主創(chuàng)業(yè)、自謀職業(yè)和通過其它途徑實現(xiàn)就業(yè)的意識較差。2、農民收入情況社會保險數目偏低、生活補助少從調查情況看,全區(qū)無地村的社會保障當前主要存在二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保障數額偏低。已參加農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的大多數參保農民都存在繳費基數低,保障數額偏小的問題,尚達不到解決基本生活保障的目的。二是生活補助少。由于村集體企業(yè)少或效益不佳,許多村資金積累不多,僅靠有限集體積累來對村民或僅對60歲以上老人進行生活補助,且補助額度偏低。3、農民就業(yè)困難就業(yè)安置困難的產業(yè)結構來看,失地的中老年農民失業(yè)比率比較高。一是企業(yè)提供的再就業(yè)崗位有限,安置大齡下崗職工十分困難,要再安排失地農民的就業(yè)更難。二是受下崗職工和外地打工者的沖擊,就業(yè)崗位競爭越來越激烈,加上無地農民對工作挑肥揀瘦,與外地農民工“肯吃苦、低報酬”的優(yōu)勢形成鮮明對比。三是農民文化程度和素質低,尤其中老年農民,所以掌握新技術難度較大,找到合適的就業(yè)崗位更難。四是部分村辦企業(yè)效益不佳,也使失地農民減少了就業(yè)機會。五是失地農民中“弱勢群體”就業(yè)難尤為突出。這不僅包括身體上有缺陷的殘疾人和體弱多病者,還包括40歲以上的婦女和50歲以上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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