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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如何進行分攤?

157****4012 | 2012-11-20 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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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2677

    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分攤是按相關面積比例進行測算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 (K)=總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總和;每套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K*每套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套內房屋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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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目前是按照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分攤是按相關面積比例進行測算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 (K)=總共有共用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總和;每套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K*每套套內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套內房屋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商品房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

  • 住宅樓以幢為單位,求得分攤共有建筑面積,由各套房屋分攤所有建筑面積。商住樓、綜合樓按功能“誰使用誰分攤”的原則進行分攤各自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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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的公攤面積一直以來購房者都無法準確識別,讓人頭疼,其影響了購房者入住后的實際使用空間。而到底房屋的公攤面積怎么計算?能不能由開發(fā)商測算呢? 商品房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包括: 1、各產(chǎn)權戶的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wèi)室,以及為整幢建筑服務的共有房屋和管理房屋。 2、套(單元)與公共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以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不應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包括: 1、從屬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車位或專用車庫。 3、幢外的用做公共休憩的設施或架空層。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原則為: 產(chǎn)權雙方有合法權屬分割文件或協(xié)議的,按其文件或協(xié)議計算分攤;無權屬分割文件或協(xié)議的,可按建筑面積比例進行計算分攤。 共有建筑面積的分攤方法是: 1、多層商品住宅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再按幢內的各套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2、多功能綜合樓,須先求出整幢房屋和幢內不同功能區(qū)的共有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再按幢內各功能區(qū)內建筑面積比例分攤。 共有建筑面積分攤計算的內容如有變化,應以建設部現(xiàn)行的有關文件規(guī)定為準。

  • 其實根據(jù)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筑面積分攤規(guī)則(試行)》規(guī)定,各套(單元)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計算公式如下: 分攤的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Ⅹ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 公用建筑面積=整幢建筑的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已作為獨立使用空間(如租售的地下室,車棚,人防工程地下室)的建筑面積 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系數(shù)=公用建筑面積/各套套內建筑面積之和 。

  • 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chǎn)權,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chǎn)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