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李某房房,是以成本價在房改中買到的,并領有私房所有權證和劃撥土地使用權證。2003年李某將此房賣與王某,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xù)。2005年該房確定被拆遷,開發(fā)商給出的補償價大大高于當初李某收取王某的房價。李某認為,自己賣出的房屋是房改房,出賣時未經單位同意,且未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所以買賣不能成立。李某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自己應得拆遷補償款。為此,雙方發(fā)生爭訟。[爭議] 李某與王某關于房改房買賣合同的效力,是本案爭議的焦點。李某認為已售公房(房改房)上市時,必須爭取原產權單位同意,必須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否則就是無效的。王某認為,房管局既然為他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就說明交易是合法的,合同當是有效。[王律師解析]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確實與商品房有所區(qū)別。一般來說,職工個人取得房改房產權時支付的價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場價,而是標準價或者成本價。職工以標準價取得的產權只有部分產權,與出售單位構成共有關系,以成本價取得的產權是完全產權,房屋歸職工個人所有。但兩種產權類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還都是劃撥土地,即實際上職工個人在從單位購房時并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1999年出臺的《河南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河南省大部分地區(qū)都放開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場。該《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和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條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時,房屋產權人應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上市確認和交易手續(xù)。辦理手續(xù)時應持身份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居民個人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還應當提供原產權單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條件下保留或者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該《辦法》還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本案中李某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房,因而其享有完全產權,所以他可以不必征求單位的意見就可以自行決定申請交易。李某以未經單位同意為由否定交易的效力,是沒有根據的。那么李某與王某間的交易有無缺陷呢?當然是有的,那就是沒有依法上交土地出讓金,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但是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與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是分別進行的,沒有變更土地使用權只能說明王某沒有取得土地權利,并不因此否定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效力。所以李某與王某簽訂的合同經過了房屋登記,是有效的,李某的房屋已轉移為王某所有,李某不能再主張拆遷補償款。房改房交易時沒有按規(guī)定交納土地出讓金和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是常常為大家和政府部門忽視的環(huán)節(jié)。
全部5個回答>房改房上市交易有規(guī)定嗎?
157****8344 | 2018-12-27 03:44:18
已有3個回答
-
154****1052
購買房改房注意事項:
查看全文↓ 2018-12-27 03:45:06
1、了解產權可靠性
2、確認登記的面積、使用期限
3、清楚房屋背景與周邊環(huán)境
4、確定房價的合理性
5、慎重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
6、產權過戶須報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完畢才算是完成過戶手續(xù),有關代理行(中介方)、律師、公證的保證或口頭協(xié)議都不算已完成交易過程。對買方來說,產權過戶手續(xù)完成后房屋產權才真正屬于購買方,在此之前,賣方隨時可能毀約。 -
148****5147
一、房屋所有權人向市房改辦提出上市申請,并填寫《**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一式二份,夫妻雙方簽字后,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及房產管理局對其住房情況簽署證明。
查看全文↓ 2018-12-27 03:45:01
二、房屋所有人將《**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報市房改辦政策法規(guī)科審核,并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職工《個人住房檔案》正本及各種原件的復印件一份。
2、房屋所有權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其他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各種原件的復印件一份。
3、夫妻離異的提供財產分割協(xié)議書、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財產分割公證書、未婚的提供未婚證明原件及各種原件的復印件一份。
三、市房改辦將房屋所有權人申請交易的房改房在《**日報》上公示。
四、審核以及公告無異議后由市房改辦在5個工作日內在《**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簽署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意見。
五、房屋所有權人委托具有房地產評估資質的機構對上市交易的房改房進行市場價值評估,并由評估機構出具評估報告。
六、房屋所有權人將《**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請表》、《國有土地使用證》、職工《個人住房檔案》正本、評估報告及相關資料交到市房產管理局(房產交易所二樓),并按要求辦理交易手續(xù)簽訂房屋買賣契約。
七、交易當事人根據成交金額計繳土地出讓金、契稅及有關交易費用(全額集資建房個人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在上市交易時憑已繳土地出讓金的專用票據,不再由購房者補繳土地出讓金)。
八、按規(guī)定交清有關稅費、相關收益后,涉及權屬變更的出售、交換、繼承和贈與的交易行為,市房產管理局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交易過戶手續(xù)。
九、購房人憑繳交土地出讓金、契稅的專用發(fā)票以及《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資料到市國土資源局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xù)。 -
147****9656
房改房購買條件
查看全文↓ 2018-12-27 03:44:57
目前,我國房改房上市交易實行準入制度。也就是說,只有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允許上市交易。這些條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產產權證。
(2)出售、抵押、交換的,已按標準價或成本價付清房款。
標準價:一般在1995年以前實行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標準價購買的,增值額的80%歸個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產權單位。
成本價: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購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其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補成本價:在1995年以前已經按標準價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辦理了補成本價的手續(xù),視為以成本價購買,增值部分全部歸個人所有。
(3)交換、贈與的,已按成本價付清房款。
(4)已交納應分攤共有建筑面積價款。
說明:對于10層以上(含10層)的高層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20%向原產權單位購買;對于10層以下的建筑,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由產權人以該面積的交易評估價的10%向單位購買。
(5)已按規(guī)定交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1%。

相關問題
-
答
-
答
[案情] 李某房房,是以成本價在房改中買到的,并領有私房所有權證和劃撥土地使用權證。2003年李某將此房賣與王某,并辦理了房屋所有權過戶手續(xù)。2005年該房確定被拆遷,開發(fā)商給出的補償價大大高于當初李某收取王某的房價。李某認為,自己賣出的房屋是房改房,出賣時未經單位同意,且未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所以買賣不能成立。李某要求確認買賣合同無效,自己應得拆遷補償款。為此,雙方發(fā)生爭訟。[爭議] 李某與王某關于房改房買賣合同的效力,是本案爭議的焦點。李某認為已售公房(房改房)上市時,必須爭取原產權單位同意,必須辦理土地過戶手續(xù),否則就是無效的。王某認為,房管局既然為他辦理了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就說明交易是合法的,合同當是有效。[王律師解析]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確實與商品房有所區(qū)別。一般來說,職工個人取得房改房產權時支付的價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場價,而是標準價或者成本價。職工以標準價取得的產權只有部分產權,與出售單位構成共有關系,以成本價取得的產權是完全產權,房屋歸職工個人所有。但兩種產權類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還都是劃撥土地,即實際上職工個人在從單位購房時并沒有交納土地出讓金。1999年出臺的《河南省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河南省大部分地區(qū)都放開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場。該《辦法》第八條規(guī)定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和以標準價購買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條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時,房屋產權人應到房地產交易市場辦理上市確認和交易手續(xù)。辦理手續(xù)時應持身份證明和房屋所有權證,提供房屋產權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書面意見,居民個人擁有部分產權的住房,還應當提供原產權單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條件下保留或者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該《辦法》還規(guī)定,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應繳納土地出讓金或相當于土地出讓金的價款,由土地管理部門負責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本案中李某是以成本價購買的公房,因而其享有完全產權,所以他可以不必征求單位的意見就可以自行決定申請交易。李某以未經單位同意為由否定交易的效力,是沒有根據的。那么李某與王某間的交易有無缺陷呢?當然是有的,那就是沒有依法上交土地出讓金,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但是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與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是分別進行的,沒有變更土地使用權只能說明王某沒有取得土地權利,并不因此否定房屋所有權變更的效力。所以李某與王某簽訂的合同經過了房屋登記,是有效的,李某的房屋已轉移為王某所有,李某不能再主張拆遷補償款。房改房交易時沒有按規(guī)定交納土地出讓金和辦理土地使用權轉移登記是常常為大家和政府部門忽視的環(huán)節(jié)。
全部2個回答> -
答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購公房,是指享受國家房改優(yōu)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將現(xiàn)住公房以標準價或成本價扣除折算后(舊住宅還要扣除房屋折算)購買的公房。房改房又分為成本價、標準價(優(yōu)惠價)、央產房等類型,每種類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屬于部分產權。
全部6個回答> -
答
你好只要兩證齊全房改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謝謝
全部6個回答> -
答
房改房交易稅費相關:1、營業(yè)稅(賣方):財政部、國稅總局2008年12月30日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二手房營業(yè)稅新的執(zhí)行標準從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對此前購房需滿5年免征營業(yè)稅的政策放松:個人購買不足兩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后的差額征收營業(yè)稅;個人購買超過兩年(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yè)稅。2、個人所得稅:所購房屋不滿五年上市交易時收取,有兩種方式,①稅率20%,按財產轉讓所得(本次交易價格-房屋原價-原繳納契稅-本次繳納營業(yè)稅-合理費用)計征;②未能提供原購房發(fā)票的按已成交價格的1%征收。賣方承擔3、契稅:由于您的房屋面積超過90平米,不能夠享受國家契稅優(yōu)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買價征收3%由買方承擔;4、印花稅:稅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價格計征,交易雙方各承擔一半。5、交易費:6元/平米,雙方各付一半;6、登記費:普通二手房住宅類為80元/套,買方承擔。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房買賣過戶時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價的2%計征。賣方承擔。8、核檔費:50元/宗。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