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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商鋪合同糾紛怎么處理呢?

137****0821 | 2019-01-16 22:13:57

已有4個回答

  • 152****1710

    1、協(xié)商
    合同當事人在友好的基礎上,通過相互協(xié)商解決店面買賣合同糾紛,這是**佳的方式。
    2、調解
    合同當事人如果不能協(xié)商一致,可以要求有關機構調解如,一方或雙方是國有企業(yè)的,可以要求上級機關進行調解。上級機關應在平等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而不能進行行政干預。當事人還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機關、仲裁機構、法庭等進行調解。
    3、仲裁
    合同當事入?yún)f(xié)商不成,不愿調解的,可根據(jù)合同中規(guī)定的仲裁條款或雙方在糾紛發(fā)生后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訴訟
    如果合同中沒有仲裁條款,則仲裁協(xié)議在事后沒有達成。當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訴合同糾紛,請求司法解決。

    查看全文↓ 2019-01-16 22:14:47
  • 154****8777

    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jīng)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ㄒ唬┰袥Q、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原審人民法院對發(fā)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fā)回重審。

    查看全文↓ 2019-01-16 22:14:41
  • 151****0698

    合同糾紛應協(xié)商解決,勞動仲裁部門仲裁,勞動合同應先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去仲裁后,法院訴訟來解決。
    其他民事合同糾紛協(xié)商不成的,以喚醒法院訴訟解決。

    查看全文↓ 2019-01-16 22:14:36
  • 145****1562

    你是不是想問買賣合同有哪些訴訟請求呢
    買賣合同可以分為要求繼續(xù)履行,也可以要求解除。當然在合同沒成立前還有締約責任。
    如果對方?jīng)]有按照合同履行,除了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外還可以根據(jù)合同約定要求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如果要求解除,看解除的愿意,有沒有預付款,要不要訴請違約。
    不同的案件訴訟請求不一樣。

    查看全文↓ 2019-01-16 22:14:27

相關問題

  • 1. 買房人如果因為限購政策導致無法買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這種情況屬于不可抗力,不需要承擔責任。2.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痉ㄋQ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當在合理期限內(nèi)提供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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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1·解決認購書糾紛比較方便的辦法就是先協(xié)商處理,發(fā)現(xiàn)問題的時候,找開發(fā)商協(xié)商處理?;蚴前凑蘸贤倪`約處理意見進行解決。2·在協(xié)商以及違約處理意見無法解決事情的時候,就要向法院申請仲裁,但是這樣的事情事情仲裁要達到一定的程度才能事情仲裁,才有申請仲裁的必要。房屋認購書糾紛一般都是比較難以解決的合同糾紛,所以還是以預防為主,在預防沒有達到效果的時候,就要解參照決辦法,去維護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shù)幕卮稹?/p> 全部3個回答>

  • 一、對拆遷安置合同的效力審查  對拆遷安置合同的效力審查,應從合同的主體和內(nèi)容兩個方面作為切入點。《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拆遷安置合同的雙方進行了主體的界定。作為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但對于具備資質單位的分支機構或接受拆遷人委托的單位能否作為拆遷安置合同的主體問題,在審判實踐中,看法各異。筆者認為,拆遷安置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機構或被委托人的問題,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對于分支機構或被委托人在得到其單位或委托人的授權并以其主管上級單位和委托人的名義訂立拆遷安置合同時,其主體應為適格主體。被委托人、分支機構等以自己的名義訂立拆遷安置合同引起訴訟的,其授權人或上級法人應成為訴訟主體。  所謂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對于持有房屋產(chǎn)權證明的人是被拆遷人這點不容置疑,但是對于一些通過繼承、買賣、離婚、贈與等形式已享有被拆遷人房屋的實際所有人,能否作為被拆遷人來看待呢?筆者認為,答案應是肯定的。對于拆遷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縮小解釋,即界定為具有房屋產(chǎn)權證的人,否則將不利于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利,亦不利于房地產(chǎn)市場的商品的流轉,對此應結合個案具體分析?! τ诒徊疬w房屋的部分所有權人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事先未經(jīng)其他所有權人的同意,事后又未經(jīng)其他所有權人追認的,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簽訂拆遷安置合同的,該協(xié)議因侵犯了他人權利,應認定為無效。對于通過買賣已占有使用的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未履行房屋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但已與原產(chǎn)權人結清房款手續(xù)的,原產(chǎn)權人未主張買賣合同無效的,房屋買受人與拆遷人達成的拆遷安置合同有效,但應責令其盡快辦理房產(chǎn)過戶手續(xù)。  對于拆遷合同內(nèi)容的審查,主要要看拆遷安置合同的內(nèi)容是否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遷法規(guī),對于其內(nèi)容有悖于法律禁止性規(guī)定的,應認定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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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發(fā)生合同糾紛后,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糾紛。近幾年來,隨著我國法制建設的不斷完善以及法律知識的普及,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提高,企業(yè)通過訴訟來解決合同糾紛的也越來越多。 應注意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訴訟時效。合同的訴訟時效就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間不行使自己的權利即喪失了請求法院依訴訟程序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權利。也就是說,合同的權利人在訴訟時效期間不起訴的便失去了勝訴權。合同作為民事合同的一種,訴訟時效適用于民法通則中一般的時效規(guī)定,即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確立訴訟時效制度,對于促使當事人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以及時結束法律關系不確定狀態(tài),解決合同糾紛,穩(wěn)定社會經(jīng)濟秩序都是十分必要的。實行這一制度,要求合同當事人一定要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nèi),及時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對方當事人自愿履行的,可以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另外,民法通則還規(guī)定了訴訟時效的中止和中斷。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的中止是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后六個月內(nèi),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情況。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訴訟時效中斷是指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如果符合這兩項規(guī)定的,當事人仍可以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行使自己的訴訟權利。 2)、訴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訴訟,由合同履行地或者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保全。訴訟保全是一種民事訴訟法律制度,是指法院對于可能因當事人一方行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決不能執(zhí)行或者難以執(zhí)行的案件,可以根據(jù)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或依職權而對一方當事人的財物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提供擔保等措施。根據(jù)這一制度,在訴訟過程中,如果一方當事人發(fā)現(xiàn)對方當事人的財產(chǎn)有可能很快滅失或被隱藏、轉移,使自己申請給付的訴訟難以達到預期的目的,就可以在法院作為判決之前,先行向法院申請訴訟保全,以保證自己權利的實現(xiàn)。當然,申請訴訟保全的一方,應有勝訴的把握,否則,如果將來敗訴了,則要賠償對方當事人因訴訟保全所遭受的財產(chǎn)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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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是混合過錯。一、甲方違章建筑,租憑合同無效。無效合同從一開始就沒有法津約束力。二、乙方生產(chǎn)污染環(huán)境,不是甲方造成的,是乙方自己的責任,與房屋租賃沒有因朵關系。應當自己承擔責任。三、乙方污染環(huán)境,構成違法,申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以上分柝,僅供參考。祝你好運!追問律師說合同一旦簽訂就有效,和違建無關。還說乙方簽名和被告姓名不一樣,不影響合同。乙方有村委會證明是同一人。關鍵是乙方根本沒有營業(yè)執(zhí)照,現(xiàn)在利用環(huán)評需要工業(yè)用地證明甲方不能提供才為借口退房租。租房說只用于安裝設備,環(huán)保不查?,F(xiàn)在起訴說從交租金就讓甲方辦理有關手續(xù),現(xiàn)在因甲方土地問題,被切斷工業(yè)用電不能生產(chǎn)。合同因為有租憑期間因產(chǎn)權證或者廠房土地問題而影響乙方正常經(jīng)營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追答甲方辯詞:一、乙方辦廠,應當當面核實甲方的房產(chǎn)證、土地證、再簽玎合同。憑房產(chǎn)證、土地證和房屋租憑合同辦理生產(chǎn)經(jīng)營執(zhí)照,自已不去查,憑寫在合同中威脅語言,沒有法律效力。二、環(huán)保查封停電,是乙方污染環(huán)境的結果,與甲方違章建筑沒有因果關系,不構成甲方違約的理由。三、乙方非法生產(chǎn),與甲方?jīng)]有房產(chǎn)證,工業(yè)用地證沒有因果關系,是乙方?jīng)]有事先辦理生產(chǎn)徑營許可證造成的。綜上所述,乙方應恢復原狀,退回房屋;甲方可以在扣除已占用期間租金后,將未到期的剩余租金退回乙方,收回房子。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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