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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房可以過戶嗎? 拆遷房可以辦理過戶手續(xù)嗎

155****3843 | 2019-05-24 16:28:12

已有5個回答

  • 154****1451

    安置房分為兩類,一種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房產屬個人所有,但五年內不得上市,五年后可辦理房產證,也就可以買賣。另一種是房產開發(fā)公司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與一般商品房沒有區(qū)別,有房產證,也可自由上市。

    當然可以買。如果有房產證和集體土地證,必須是同村的居民才可以進行房屋的買賣。拆遷安置房如果屬于小產權房,即土地屬于集體的土地,在政府允許之前,該類房產是不允許上市進行交易的。

    有的地方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滿5年后,在補繳了土地出讓金后,可以變成商品房性質,變成商品房性質后,可以上市買賣。但具體實施過程中,要看地方政府當時手頭的用地指標情況,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在此要注意的是各地政府執(zhí)行的不一樣,具體應該按照當地政府的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安置房買賣的風險1、政策因素。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2、價格因素。目前拆遷安置房的買賣大多是在簽訂了拆遷安置協議但房子尚未交付的情況下轉讓買賣的。拆遷戶認為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損失,因此拒絕交房,要求漲價,**終導致雙方的矛盾加劇,引起訴訟。

    3、人的因素?!肮灿腥恕笔遣疬w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實際上共有財產的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其行為應該視為無效。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9:21
  • 159****4152

    要拆遷的房子不能過戶。
    1、《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guī)定:拆遷范圍確定后,拆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不得進行下列活動:
    (一)新建、擴建、改建房屋;
    (二)改變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賃房屋。
    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就前款所列事項,書面通知有關部門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暫停辦理的書面通知應當載明暫停期限。暫停期限**長不得超過1年;拆遷人需要延長暫停期限的,必須經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批準,延長暫停期限不得超過1年。
    2、房屋拆遷的法律程序
    一、取得建設項目批準文件。
    任何一個建設項目的開工建設,都必需取得建設用地所在政府計劃委員會的立項批準文件,獲取建設法律許可。
    二、取得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用地單位持建設項目批準文件到當地政府的規(guī)劃局或規(guī)劃辦公室辦理核發(fā)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三、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
    用地單位在辦理好前兩項批文后,到當地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國有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國土資源局通過審查后認為該幅用地符合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將會核發(fā)國有土地批準文件。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9:16
  • 144****8175

    拆遷安置房可以辦理過戶,不過是有條件的。

    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

    辦理房產證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去進行過戶手續(xù)。手續(xù)并不十分復雜,只要攜帶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進行過戶了。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進行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委托公證。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9:11
  • 135****6662

    動遷房,說的通俗一點就是拆遷安置房。有一些人自己的房屋由于城市規(guī)劃等原因,導致自己的房屋被拆遷后,獲得了動遷房。但是轉手又將動遷房出售。我們都知道要完成房屋的出售,就需要進行過戶,那么如果動遷房過戶產生了糾紛,怎么處理呢?山東星望律師事務所劉永康律師解析。



    一、動遷房過戶糾紛處理

    1.首先動遷房買賣是由于動遷房(動遷房又稱動拆遷安置房,是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問題對居民的房子進行拆遷,而被安置給被拆遷人或者一些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特定的動拆遷安置人,除了受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之外,還受會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性政策的約束。當然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對于合同已經履行,對方要加價已經不可能了。多只能毀約。但你可以要求繼續(xù)履行。如果到法院的話,你盡管要求對方繼續(xù)按合同履行就可以了,不允許他毀約。付了違約金,還有按合同支付違約金。

    二、動遷房買賣糾紛協議范本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1、甲方自愿將其于?。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撸叩姆慨a及其土地使用權(居住房屋一處,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附屬場地_____平方米及附屬圍墻、水、電等設施,上述內容以下簡稱“本房屋”)以人民幣_______拾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____ 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追匠兄Z,本人出售上述房產事宜已告知相關共有人、承租人、同住人及其他權利人,其已全部知道并完全同意本人出售本房屋。如本房屋的任何相關權利人對該房產交易提出異議,不同意出售該房產的,本人愿意承擔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并承擔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2、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證定金壹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xù),辦理過戶手續(xù)發(fā)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由乙方負擔。甲方承擔本合同轉讓的房屋及土地稅費。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3、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于 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30天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伍萬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30天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9:06
  • 154****3511

    對于被拆遷人能否依據拆遷協議排除執(zhí)行這個問題,法律司法解釋并未作出明確規(guī)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釋沒有明確規(guī)定并不意味著就不可以排除執(zhí)行。(2015)民一終字第150號判決認為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zhí)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至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就應當在如下意義上理解,即符合這些規(guī)定所列條件的,執(zhí)行異議能夠成立;不滿足這些規(guī)定所列條件的,異議人在執(zhí)行異議之訴中的請求也未必不成立。”我贊同這種觀點,因為《**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zhí)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28條至第31條是列舉性的規(guī)定,法律司法解釋不可能對所有的可以排除執(zhí)行的權利類型及據以排除執(zhí)行的要件作出規(guī)定。司法實踐中,可以通過參照適用的方式來判定某項權利是否可以排除執(zhí)行。



    一、法理上:可以排除執(zhí)行



    《**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按照所有權調換形式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明確約定拆遷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對被拆遷人予以補償安置,如果拆遷人將該補償安置房屋另行出賣給第三人,被拆遷人請求優(yōu)先取得補償安置房屋的,應予支持?!焙喲灾?,即被拆遷人的權利優(yōu)先于普通購房人。



    《**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zhí)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28條規(guī)定:“金錢債權執(zhí)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zhí)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該不動產;(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余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zhí)行;(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簡言之,即普通購房人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可以排除執(zhí)行。



    從法律邏輯上,被拆遷人可以通過參照適用《**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zhí)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28條等規(guī)定的方式排除執(zhí)行。



    二、司法實踐:可以排除執(zhí)行



    從我檢索的司法案例來看,法院基本都是支持被拆遷人依據拆遷協議排除申請執(zhí)行人(包括抵押權人)的執(zhí)行的。



    **高人民法院(2018)**高法民終692號民事判決認為,中誠信托公司關于應對案涉房屋及車位準予執(zhí)行的訴訟主張不能成立。首先,按照《執(zhí)行異議復議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曹某對案涉房屋及車位享有的民事權益足以排除中誠信托公司的強制執(zhí)行。案涉房屋及車位的《產權置換補償協議》簽訂時間是2013年10月19日,系在2015年11月27日的查封之前;案涉房屋及車位已實際交付曹某占有使用,雖中誠信托公司對案涉房屋及車位的交付時間有異議,但結合2014年5月19日《關于花溪新村19號“名流花園”小區(qū)國有土地上房屋收購公告》記載的期限及所涉拆遷系現房安置等內容,以及曹某對中誠信托公司查封的異議等情況看,一審法院認定案涉房屋及車位已于查封前交付曹某占有并無不當;案涉房屋及車位系曹某以產權置換方式取得,且其已經按照約定履行了原房屋產權交付手續(xù),應視為已經履行了全部價款支付義務;因《產權置換補償協議》并未約定安置房屋的房屋產權證、車位產權證的辦理義務在曹某,結合《產權置換補償協議》的具體履行情況,案涉房屋及車位在查封前未辦理過戶登記的原因不能歸責于曹某。其次,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也應保護曹某對案涉房屋及車位的物權期待權。根據查明的事實,曹某以所有權調換形式簽訂《產權置換補償協議》取得案涉房屋及車位屬于拆遷安置的性質,中誠信托公司對此亦無異議,典雅地產公司將補償安置房屋及車位另行抵押處置,亦不能損及曹某作為被拆遷人對補償安置房屋及車位享有的物權期待權,曹某應優(yōu)先取得安置房屋及車位。

    查看全文↓ 2019-05-24 16: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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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需要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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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需要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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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但需要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戶。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此類房屋產權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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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遷安置房可以辦理過戶,不過是有條件的。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戶程序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后才可以進行過戶,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之后就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去進行過戶手續(xù)。手續(xù)并不十分復雜,只要攜帶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復印件、戶口本、結婚證、稅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進行過戶了。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進行簽字,如一方不去的話需要到公證處進行委托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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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遷房產協議更名,等于重新簽訂協議,應當找對方協商。如果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重新簽訂拆遷房產協議,按照新的當事人簽訂的協議履行。協議更名后應當與房產證或者土地使用權證是一致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以后,沒有法定的可撤銷或者無效的情形,不得隨意反悔。下列情形的拆遷補償協議可以撤銷或者變更:1.重大誤解:因為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2.顯失公平:如果拆遷當事人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顯失公平,拆遷當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簽訂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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