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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品房交了定金 沒天然氣 如何退?應該怎么維權呢?

153****0817 | 2019-06-15 13:34:17

已有3個回答

  • 142****7093

    只要不是合同,協(xié)議是沒關系的,而且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定金退的時間說不準,因為必須再有人看上你的房子,然后他付了定金才能還你的,開發(fā)商收了錢是不會再吐出來的,就是東墻補西墻,如果沒有預售許可證的話,肯定能退的。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是指合同當事人約定的,為確保合同的履行,由一方當事人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nèi)預先向對方交付的一定款項。債務人履行債務后,給付定
    金的一方有權收回定金,或者將定金抵作價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應當將雙倍的定金返還給付定金的一方。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無權要求
    返還定金。
    依定金的目的和作用的不同,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1)成約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為債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這種定金在日常生活中**為常見。
    (2)證約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為債之成立的證明的定金。
    (3)違約定金,其性質和作用與違約金相同,都具有間接地保證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約定金,這種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價,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喪失定金所有權來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雙倍返還定金來實現(xiàn)合同的解除。
    (5)立約定金,是在訂立合同前而交付的定金,其目的或效力在于保證在此之后訂立正視合同。

    查看全文↓ 2019-06-15 13:34:56
  • 158****0741

    購房者如果要退還定金,一般在以下三種情況下,購房者是可以向開發(fā)商要回定金的:
    1、在開發(fā)商沒有取得《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即不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的情況下,其與購房者約定的購房定金是無效的。根據(jù)《合同法》無效合同的處理原則,不論雙方是簽訂《認購協(xié)議》,也不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fā)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
    2、如果開發(fā)商沒有取得《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卻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情況謊稱已取得《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開發(fā)商須對此承擔締約過失責任,除退還購房者定金外,還應該賠償購房者利息等資金損失及其他有關財產(chǎn)損失;
    3、在開發(fā)商具備商品房預售法定條件,取得《房地產(chǎn)預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如果雙方只約定了購房者拒絕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預售)》便無權要求退還所交付定金,購房者則可以該約定有失公平為由,申請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該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還所支付現(xiàn)金;
    4、如果是開發(fā)商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簽訂則您可以要求開發(fā)商退還相應的定金,但是如果是您自身原因,而開發(fā)商并沒有相關的隱瞞等情形,您只是單方提出退定金的要求,要根據(jù)認購書中退房相關約定交納違約金。若無約定,您可以和開發(fā)商積極溝通協(xié)商解決。

    查看全文↓ 2019-06-15 13:34:50
  • 135****5267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
    部門規(guī)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guī)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
    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shù)肿鞣績r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除了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關主管部門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格式合同,要求開發(fā)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內(nèi)容執(zhí)行。
    認購書的格式條款內(nèi)容實際上是對《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等具體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化。
    該認購協(xié)議書的第四條規(guī)定:認購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內(nèi),與出賣人協(xié)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本款約定的期限為協(xié)商簽約的起始時限,而非終止時限)。

    查看全文↓ 2019-06-15 13: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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