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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質押涉及哪些稅費?

134****0836 | 2024-11-27 14:26:24

已有4個回答

  • 181****4925

    土地使用權質押,稅費是免不了的。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yè)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這些都要提前準備好。各地政策有差異,具體金額要咨詢當地稅務部門。

    查看全文↓ 2024-12-01 19:06:03
  • 130****2263

    土地使用權質押,稅費就像五味瓶,有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yè)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味道復雜,得慢慢品。

    查看全文↓ 2024-11-28 18:49:17
  • 130****9327

    土地使用權質押,主要稅費有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營業(yè)稅及附加和個人所得稅。具體比例和金額,各地政策不同,要提前了解清楚。

    查看全文↓ 2024-11-27 20:20:46
  • 133****0213

    土地使用權質押涉及的稅費主要包括:1. 印花稅,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額的0.05%繳納;2. 土地增值稅,根據土地增值額的不同,稅率分為30%-60%不等;3. 契稅,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金額的3%-5%繳納;4. 營業(yè)稅及附加,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金額的5.6%繳納;5. 個人所得稅,按照土地使用權轉讓所得的20%繳納。具體稅費標準可能因地區(qū)政策差異而有所變化,建議咨詢當地稅務部門獲取詳細信息。

    查看全文↓ 2024-11-27 19:57:05

相關問題

  • 土地使用權能質押么所謂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guī)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段餀喾ā返?80條規(guī)定:“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㈡建設用地使用權;㈢以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㈣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㈥交通運輸工具;㈦法律、行政法規(guī)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并抵押?!钡?84條規(guī)定:“下列財產不得抵押:㈠土地所有權;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guī)定可以抵押的除外;㈢**、幼兒園、醫(y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㈣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㈤依法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的財產;㈥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薄稉7ā芬灿谢鞠嗤囊?guī)定)按照以上規(guī)定,符合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作為抵押財產為債務履行提供擔保。但并非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都可以作為抵押財產,比如農村非建設用地使用權,主要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不得設定抵押;一些公益性建設用地,如**、幼兒園、醫(yī)院等,連同地上建筑物也不能設定抵押。此外,由于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所有權歸全民所有或者農村集體所有,故土地所有權不能設定抵押。而土地使用權作為從所有權分離出來的用益物權,具有相對獨立性,且是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財產權利,以其設定抵押既可以充分發(fā)揮物的效用,也可有效保護債權的安全,在經濟生活中被普遍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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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協(xié)議、招標和拍賣三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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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抵押登記應當以土地使用權登記為前提。經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登記的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xiāng)村企業(yè)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其他類型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二、集體荒地土地使用權和鄉(xiāng)村企業(yè)集體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抵押合同自批準登記之日起生效。未經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的,土地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土地使用權亦不能作為抵押財產進行處置。辦 理抵押登記應當符合下列程序:1、集體土地所有者出具同意抵押的證明;2、對抵押的土地使用權進行地價評估;3、確認土地估價結果;4、抵押雙方簽訂抵押合同;5、申請抵押登記;6、審核、登記;7、核發(fā)抵押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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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 國有土地出讓涉及哪些稅費?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涉及三項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土地使用稅。 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3]138號)第二條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規(guī)定貴公司不是納稅義務人可不繳納土地增值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97]224號)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契稅。貴公司應該繳納契稅。根據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3—5%。契稅的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guī)定的幅度內按照本地區(qū)的實際情況確定,并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貴公司可以到土地所在地區(qū)的土地管理部門查詢。 土地使用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1988]17號)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0.5元至10元; 二、中等城市0.4元至8元; 三、小城市0.3元至6元;

  • 1、轉讓方:增值稅、城建稅等附加、印花稅、土地增值稅(1)增值稅:納稅人(一般納稅人/小規(guī)模納稅人)轉讓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按照5%的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此處說的“減去取得該土地使用權的原價”是什么意思?如果土地是從政府手中取得,則原價指土地出讓金;如果土地是從別的企業(yè)受讓的,還要看當時交契稅時是按什么金額計算的,如果是按高的評估價計算的,則扣除額是評估價(評估價是不含稅的);如果是按合同金額計算的,則扣除額僅指發(fā)票上標注的不含稅價款。(2)城建稅等附加:實交增值稅*13%(城建稅7 教育費附加3 地方教育費附加 2 地方水利建設基金1)(3)印花稅:合同標注的價款(非評估價)*萬分之五(4)土地增值稅:增值額*稅率-扣除數增值額=價款(如果評估價大于合同價選評估價,如果評估價低于合同價,選合同價,總之誰大選誰)—扣除項目扣除項目:如果土地是從政府手中出讓方式取得,扣除項目包括土地出讓金、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契稅、土地平整費、轉讓過程中支付的增值稅附加、印花稅(價款如果是按評估價計算的,扣除項里不含銷項稅,價款如果是按發(fā)票金額計算的,則扣除項里含增值稅)用增值額除以扣除項目,算出增值率,根據增值率選稅率和扣除數,然后根據增值額*稅率-扣除數算出應納土地增值稅。2、受讓方:契稅、印花稅(1)契稅:價款*3%(各地可能不同),價款比較評估價和合同價,誰大選誰。(2)印花稅:一是產權轉移書據,根據合同金額計算*萬分之五,與轉讓方的印花稅金額一致;二是權利許可證照交5元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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