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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中介在微信中如何發(fā)布房源?

138****0322 | 2018-05-28 17:57:08

已有3個回答

  • 137****6177

    發(fā)出房屋出租信息的方式渠道很多,主要如下:
      1、到當地的中介登記準備出租房屋的信息;
      2、到當地的媒體如報紙、廣播電臺、電視臺等,發(fā)出要出租房屋的訊息;
      3、若是當地城管允許張貼廣告的話,可以在公告廣告宣傳欄張貼出租廣告;
      4、目前微信很時髦,可以發(fā)到微信圈。
      按照上述上述方式辦理后、時間不長,就會有電話找你看房了。

    查看全文↓ 2018-05-28 18:01:42
  • 158****3510

    做房地產中介快速準確找到實在的客戶的方法:

    一、上門客戶

    上門客戶是開發(fā)客戶**直接的途徑,這類客戶目的明確,針對性比較強,比較容易跟進,所以客戶在登記信息的時候,一定要留下客戶的聯(lián)系方式,如手機號,微信,qq號等。一般來說,客戶都會在多家門店登記信息,所以要盡快聯(lián)系客戶看房,防止客戶與其他門店合作。

    二、網絡拓客

    隨著互聯(lián)網的快速發(fā)展,網絡發(fā)布房源已經成為拓展客戶的主流途徑,通過網絡將房源信息推送到潛在客戶面前,獲得更多的客戶來電,對于經濟人而言也是節(jié)省了大量的時間。發(fā)布的網絡途徑有58同城,趕集網等分類信息網站,各大房產網站,加小區(qū)的業(yè)主群,業(yè)主論壇等。如果發(fā)布的網站比較多,可以使用易房大師房源群發(fā)將房源信息一鍵群發(fā)到各大網站,發(fā)布時一定要寫好房源標題和房源描述,易房大師提供了一些模板可以幫助經紀人寫好房源標題和房源描述。

    三、社區(qū)駐守

    針對重點小區(qū)進行駐守,駐守時要注意跟保安和物業(yè)搞好關系,再者就是小區(qū)里的住戶,經常跟大媽們聊聊家常,陪大媽跳跳廣場舞,陪大爺大下棋之類的,與他們建立好關系。哪戶準備面房子了,哪戶要出租房子了,大叔大媽們都很清楚,有需要的時候他們會給予你一定的幫助。也可以在售樓處駐守,能遇到很多的有意向的購房者。

    四、廣告貼紙

    傳統(tǒng)的獲客方式還是不能丟的,巧妙運用也能有很大作用,自己設計一個宣傳方案,寫上房源優(yōu)勢和自己的聯(lián)系方式,內容布局盡量簡單明了,打印出來,在人流量比較大的小區(qū)、大型超市、公交車站貼廣告。

    五、派發(fā)名片或派單

    經濟人應該隨時攜帶自己的名片,遇到客戶不忘遞過一張名片,不要怕名片被扔,因為你遞出的名片大部分都是被扔的命運,但是你可以多遞幾次,次數多了,客戶即使記不住你的名片也會記住你這個人,有需要的時候自然會想到你。

    選幾個地點去派單,比如去加油站,有車一族都有一定的購買力,現在也有很大人先買車后買房,派單對象也更加精準。還可以找一些人流量比較大的商場進行派單。

    六、利用個人微信店鋪

    微信現在很流行,很多人也在微信上做生意,因為微信針對的用戶比較精準,所以宣傳速度也比較快,所以經紀人就可以利用微信這個平臺來開發(fā)客戶,易房大師有個中介微店可以展示優(yōu)質房源,在線委托,經紀人把個人店鋪分享到朋友圈里,讓客戶看到這些房源,有需要的客戶就可以直接找到你,也可以直接委托買賣租賃需求。

    七、給業(yè)主打電話

    經紀人平均每天要打一二百個電話,要有技巧的向業(yè)主推薦房子,只要堅持下去,總會遇到需要買房的客戶。經紀人可以針對網站上的求購客戶去推房子,那就需要自己手中有充足的房源,可以使用易房大師來采集網絡個人房源,采集到的房源也是**新**全的。

    查看全文↓ 2018-05-28 17:59:48
  • 137****2120

    1)微信公眾賬號的申請
    沒有微信公眾號的中介企業(yè),首先申請一個企業(yè)微信號,微信號有兩種:訂閱號和服務號。不管是哪種號,只要認證,都可以申請自定義菜單(建議申請),然后可以接入中介微店平臺。這樣的公眾賬號功能就比較強大了。
    訂閱號:每天可以推送微信消息,能夠更好的和客戶進行溝通交流,深入營銷客戶。
    服務號:每個月可以推送4條消息,有自定義菜單,針對企業(yè),更專業(yè)一些。
    房產資訊:這個主要以普及房產知識和業(yè)務查詢?yōu)橹?,可以用服務號?br/>房產中介的產品是大宗消費品——房子,對于購房者,他們都是理性的。推送的內容可以是當下的房產走勢,價格趨勢,買房子的一些技巧等,這樣的內容購房者愿意去看,因為消費者從中可以獲取價值。
    在實際的運營過程中,服務號和訂閱號可以同時使用,相互推薦,相互帶動。
    2)微信公眾號的推廣
    想要讓微信用戶看到你的公眾號,就要對微信號進行推廣,推廣層面PC電腦端線上推廣,線下推廣(舉辦活動,中介門店的牌匾上,員工名片上……),全員推廣,主要注重這三點就ok!
    3)接入中介微店平臺
    用戶關注了中介公司的微信號,通過自定義菜單可以進入到公司的微官網,用戶可以通過微官網查詢房源信息,委托買賣租賃需求,了解公司品牌,可以通過微信直接和中介企業(yè)進行咨詢。如果覺得你夠專業(yè),值得信賴,用戶也會直接分享到朋友圈,會讓更多的人看到公司的服務,看到公司的中介微店平臺,間接地吸引到更多的潛在客戶。

    查看全文↓ 2018-05-28 17:58:52

相關問題

  • 房產中介常用經紀人常用個人采集軟件來找房客源信息。使用**多的是目前市場上常用的房在線的房蟻。各種功能齊全,用著也穩(wěn)定。

    全部3個回答>
  • 房產中介虛假信息受損的維權方法:1、首先可以撥打這個電話:12345向消費者協(xié)會舉報。2、登錄工商局或住建委網站進行實名投訴與舉報。3、向房屋所屬具體的各區(qū)縣房管局直接投訴。4、直接起訴到法院,不要怕打官司,這種案件都適用簡易程序,非常快;如果人人拿起法律的武器,黑中介的犯罪成本太高,這個行業(yè)就會慢慢凈化。房產中介的陷阱:1、虛假宣傳,引誘消費者簽訂合同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以所謂“質優(yōu)價廉”的房屋招徠客戶,但是實際卻相差甚遠,可是因為已經簽訂了合同,購房者無法追究其責任。2、訂立霸王合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中介公司在簽訂合同時會約定無論是否經過其介紹,只要消費者與中介公司的信息房源簽訂了合同,就得向其支付中介費,但其實這些條款是不合法的。3、違規(guī)操作,使消費者利益受損有的中介公司介紹給消費者的房屋屬于非法或缺乏合法手續(xù)的房屋,致使購房者無法辦理手續(xù)。使消費者利益受損。4、巧立名目,收取各項費用有的中介公司找種種借口,除正當中介費用外,還收取所謂看房費、咨詢費等費用。5、無證“黑中介”騙取錢財一些沒有固定經營場所、無證照的“黑中介”利用消費者的不知情騙取錢財,一旦被發(fā)現便溜之大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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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統(tǒng)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幾個辦法:1、洗盤。也就是把整個小區(qū)業(yè)主的電話通通打一次。2、掃街。有時間的話多到附近走走,有很多房源信息都是房主自己貼出來的!有時去問問某小區(qū)的門衛(wèi),他們和業(yè)主都比較熟,誰有房源可能知道!3、電話接待。業(yè)主會主動打電話到離房主家較近的房產公司上門咨詢。4、門店接待。業(yè)主下班了,或者吃玩飯后會出去散步,到店面的也不少,不是賣房的可能是買房的。5、中介同行合作。附近如果有別的同行就多去和他們交流交流,看看他們愿不愿跟你合作。6、老客戶帶新客戶。和老客戶維持好關系,你給他找到合適的房子,他買了以后,關系好了他會再次介紹房源和客戶給你。7、貼條。是有針對性的根據客戶的要求去找房子,如客戶就要指定的小區(qū),公司目前沒有他合適的,就可以采取這種方式了,也就是貼條,沒有客戶也可以這樣去做,有人跟你打電話不就是有房源了嗎?8、兼職。平時跟各小區(qū)的物業(yè)處的員工多交朋友,讓他們都來做你的兼職銷售員,你可以從他們那里找到一些房源。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和普及,買房人們已習慣于在網絡上直接發(fā)布房源,因為方便,足不出戶就把信息廣而告之了。所以,通過網絡渠道收集房源,已成為廣大中介朋友們找房源的主要方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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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產交易中,買賣或租賃雙方要注意防范各自的風險,同樣,作為房地產中介公司也應注意防范自身的風險。一、托管定金、交樓押金、首期款處理等資金風險。當一方違約時,是退還買方、賣方還是誰也不退,能否抵扣擁金?以托管的定金為例,如無特別約定,一般托管在中介公司的定金放款于賣方的條件是:賣方將紅本房地產證原件交予中介公司且查檔清晰后幾個工作日。但在交易過程中發(fā)生一方違約時,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放定條件時,是否應該退還守約方?買方認為應該退還給買方,其理由是:如果賣方違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而托管在中介公司處的定金屬于自己實際繳納,中介也不可能將其交給賣方,故應退還給買方。賣方認為應該交還給賣方,其理由是:如果買方違約,則上述定金自然應該交給賣方沒收;如果賣方違約,也不能放給買方,因為賣方已經向買方開具了定金收據,中介公司又向賣方開具了定金托管收據,因此托管的定金已經屬于賣方所有,即若是賣方要雙倍返還定金給買方,也應由買方向賣方直接主張,中介公司無權將屬于賣方的錢支付給買方。同時,擺在中介公司還有一個更重要的問題是,中介公司是否充分證據證明哪一方違約。因此,在實踐中買賣雙方發(fā)生因一方違約起訴至法院時,法院依據證據情況認定的違約方未必與中介公司的判定完全相符,由此當中介公司提前將定金放予法院認定的“違約方”時,不時會被法院判定中介公司與“違約方”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為此,為減少中介公司的風險,中介公司在無證據證明任何一方違約的情形下,**好的做法就是——誰都不放,既不放給賣方,也不放給買方,當然也不去抵扣傭金,直到雙方糾紛經法院或仲裁機構**后裁判、或雙方向中介公司提交約定定金歸屬的解除協(xié)議為止。二、中介服務費支付和計算的傭金風險。常見糾紛主要有因買賣雙方私下交易(俗稱“跳單”)產生的中介服務費糾紛;買賣雙方一方違約導致交易不成引起的中介服務費支付和計算糾紛等。買賣(租賃)雙方通過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務后,發(fā)生跳單、違約情形不付傭金時,前章已詳細闡述,在此不再重復。本章僅主要論述傭金和必要費用的計算時,應注意如下事項:1、合同或承諾書中無論買賣雙方均應約定不少于傭金20%的必要費用的金額,防止一方違約(不排除賣方違約)時,中介公司在無法收取傭金時,向違約方收取多少金額的必要費用沒有合同依據。2、對于傭金支付時間和條件,**好不要隨意添加不可預測或不可控制的附加條款。比如有業(yè)務員在合同中約定,如賣方在6月1日前無法收到全部樓款,則不必支付中介傭金,結果由于當時銀行信貸收緊導致貸款審批遲延,致使賣方在6月3日才收到全部樓款,買方因此拒付傭金。中介為此訴諸法院向賣方追討傭金**終也未獲法院支持。三、房屋買賣或租賃合同無效的標的風險。這類糾紛主要因房屋買賣雙方主體不合格或合同標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見情況有房屋的產權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賣房屋;房屋被列入拆遷范圍,賣方房產證尚未辦出等,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的無效、無法交付履行或無法辦理過戶手續(xù)等法律后果,從而引發(fā)第三人或購買人將出賣人起訴至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存在過錯為由要求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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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招聘網站上發(fā)布招聘信息。2、參加校園招聘3、通過熟人介紹4、參加大型招聘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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