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積的誤差,如購房合同中有約定,按約定方式處理,如無約定,另行起訴解決。**高法院文件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這里說的“出賣人”指的是開發(fā)商?!百I受人”是指購房者。
全部3個回答>交房實測面積和預售面積有誤差怎么辦?
134****9228 | 2018-12-05 16:35:41
已有5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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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005
以實測面積為準
查看全文↓ 2018-12-05 16:40:12
面積差按《商品房買賣合同》里約定為準
一般是按面積差多退少補 -
146****5716
是,誤差范圍只允許在3%以內,超過3%的,業(yè)主有權提出退房。不退房的,如果比合同面積大了,那3%以內的部分按合同單價補交房款,3%以外的部分由開發(fā)商贈送;如果小了,3%以內的部分按合同單價退錢,3%以外的部分開發(fā)商要雙倍返還業(yè)主。不管你合同上關于面積誤差的條款當時選沒選這一條,你都可以要求執(zhí)行。協商不成的話,向法院起訴。法律會保護你的權益。
查看全文↓ 2018-12-05 16:39:57 -
158****2901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是合理的,,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您可以根據您的實際情況進行比照執(zhí)行。
查看全文↓ 2018-12-05 16:3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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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0608
房屋實測面積是指商品房竣工驗收后,工程規(guī)劃相關主管部門審核合格,開發(fā)商依據國家規(guī)定委托具有測繪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參考圖紙、預測數據及國家測繪規(guī)范之規(guī)定對樓宇進行的實地勘測、繪圖、計算而得出的面積。
查看全文↓ 2018-12-05 16:39:47
因為房價的高昂,當你買房的時候一定會去斤斤計較實際得到的房屋面積。畢竟一個平方米就值好幾萬的票子。但是,房子是人造的,誤差總是難免存在。當產生面積誤差,買房者該怎么辦呢?
當你購買房屋面積誤差>3%
按照相關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購房合同中未對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做出約定,按照以下原則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如果購房人提出退房,開發(fā)商應當在購房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購房人已付房款退還給購房人,同時支付房款的利息。
對于購房人不提出退房,要根據面積誤差的不同情況做出相應的處理?!叭绻环康膶嶋H面積大于預售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購房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fā)商承擔,產權歸買受人。
如果交房的實際面積小于預售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fā)商返還購房人;面積誤差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開發(fā)商雙倍返還購房人。
當你購買房屋面積誤差≤3%
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當交房的實際面積與預售面積有誤差時,如果合同有約定按照合同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面積誤差比絕對值不超過3%,對于誤差面積的房款據實多退少補。 -
153****5399
1、“他們說房管局測量房子多出了2.17平”,這局話有問題。他們說的不算,讓開發(fā)商拿出由房管局蓋章確認的該房“面積測量報告”,也叫該房的“實測報告”。也就是說**終由官方認可的房屋面積報告。你是業(yè)主,有權利看這個。上面的面積是多少,就是多少,多了少了你都得認。開發(fā)商的依據也應該而且必須是這個。
查看全文↓ 2018-12-05 16:39:41
2、這一條非常重要:你仔細的看一看你的購房合同,其中有一條是“面積差異處理”,上面明確了,實測面積與測繪面積發(fā)生誤差時,雙方是按照“套內面積計價補差”還是“建筑面積計價補差”?!這一點非常重要。一般來說近年來都是按照“套內面積計價補差”,因為這樣發(fā)生面積補差的情況比較少,而且補差的面積會比較小。
3、再仔細對照合同和實測報告中的面積看一看,到底這2.17平方是建筑面積多了,還是套內面積多了,或者是公攤面積多了。你按照合同約定來看,是依哪個面積計價補差。依單價進行計算。
4、如果你依上述方法計算還是得出你該補那么多錢,那么你也得捏著重鼻子認了,因為開發(fā)商都是有憑有據的。不過,你應該再算一下,這多出的占原面積的多少,如果超過3%,那么一是你可以退房,或者不退房而只交3%以內的差款,多余的就不用交了。
5、一定要記?。汉贤弦允裁疵娣e計價補差,就以什么面積進行計算,不要弄錯了。
6、如果以上幾條過后,樓主你還是算出該你交那么多錢,那么你也就只好交了。只能說開發(fā)商不地道。因為一般來說,實測報告出來后是不會出太多的差的。如果太多的差,那么很容易引起各業(yè)主的抵觸,引起爭執(zhí),絕大部分開發(fā)商都會避免的。
7、據我所知,遇到這樣的情況,也有的業(yè)主抱成團與開發(fā)商進行爭執(zhí)。或另請測繪公司對房屋進行測量。但這些卻收效不大。因為如果實測報告是得到房管局認可的話,開發(fā)商就有足夠的底氣與業(yè)主周旋到底。想推翻這個實測報告,很麻煩,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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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選房時千挑萬選,但是還是難免遇到實測面積與建筑面積出現誤差的情況。房子已入住,是不是要向開發(fā)商追責,要如何追責,購房指南來告訴你。 預售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載明的預售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實測面積發(fā)生誤差時,應當怎樣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 按照《辦法》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按照建筑面積計價的,預售合同載明的預售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實測面積發(fā)生誤差時,應按照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合同未作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按照下列規(guī)定處理:①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②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依照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第二項的規(guī)定執(zhí)行;③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 的,購房人有權退房。預購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在預購人提出書面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退還預購人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購房人不退房的,根據實測面積結算房價款。 預售商品房按照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商品房的建筑面積與開發(fā)商實際交付房屋的建筑面積發(fā)生誤差,應當追究開發(fā)商的違約責任嗎? 按照《辦法》的規(guī)定,預售商品房按照套(單元)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詳細約定商品房的套型、詳細尺寸和誤差范圍及處理方式并附平面圖。按照套(單元)計價的預售商品房實際交付時,房屋的套型與設計圖紙一致,相關尺寸(建筑面積)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誤差范圍之內的,總價款不變。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的,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處理;合同未作約定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 開發(fā)商向購房人公示的預測面積及公用分攤情況是否有法律效力? 有?!掇k法》規(guī)定,在預售商品住宅之前,開發(fā)商應向購房人公示預售商品住宅的預測面積及公用建筑面積的分攤情況。上述公示的某些內容,比如預售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等是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因而具有法律效力。對于沒有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公攤部位的情況,購房人可通過與開發(fā)商簽訂補充合同或合同附件的方式加以約定,使其成為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合同條款。 按套內建筑面積售房,是否需要修改合同條款? 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中,已經包括了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相關內容。因此,按套內面積售房,如果僅限于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的計算這些問題,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可以不作太大的調整。 現在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監(jiān)制的示范文本。其中第四條預設了按照建筑面積計價、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和按套(單元)計價三種計價方式供選擇。今年12月1日后預售商品住宅的,直接選擇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即可。相應地,現在使用的合同標準文本中也有按套內面積計價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原則的選項可供選擇。所以,12月1日以后預售的商品住宅,按照《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之規(guī)定,應當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而現在使用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標準文本中有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相應可供選擇項,故無需對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的內容作太大的調整。 按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后,合同附件二《公攤部位》怎么體現? 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售房,《商品房買賣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仍是購房合同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渡唐贩抠I賣合同》“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以下簡稱“說明”),在按建筑面積計價時,這一說明至少有二個意義,一是能說明分攤的組成,與購房總款有關;二是與產權登記中共有產權部分數據有關。如改用套內建筑面積價,對購房總款的影響變得不是那么直接,但還是有關業(yè)主哪些部位擁有共有產權這個問題。所以附件二仍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個組成部分。 在簽訂補充協議時,應增加哪些補充條款? 按照套內建筑面積預售商品住宅,面積確認及面積誤差處理都是以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這時客戶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就公攤這一部分對開發(fā)商有個約束。這里需要交待的是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并不是說公攤這部分就由開發(fā)商來承擔了,實際上開發(fā)商會將用于公攤這部分的成本乃至利潤分攤到單價中,勢必會造成商品房單價數值上的增加,而購房者對房價會有個心理價位,如果單價過高的話,勢必影響售房,在這種情況下,開發(fā)商為了降低成本,可能會盡可能地降低公攤部位的面積,而公攤如果過少的話,無疑是會影響居住品質。**簡單的,如樓梯過于狹窄,就會造成日常出入的不便,影響樓盤的品位。 在法律意義上,按套內建筑面積銷售會產生哪些風險?購房人該怎么規(guī)避? 凡事都是有利有弊的,按套內建筑面積預售商品住宅也同樣存在弊端,**直接的可能是,因為過于注重商品房單價及自身所購商品房本身的狀況而忽視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構成,結果交房后才發(fā)現許多不如意的地方,如門廳、電梯轎廂、樓梯過小過窄等情況而不適于居住等,這些是按套內建筑面積預售商品住宅的風險所在。購房人在買房時,如有可能要將出賣人關于這些方面的承諾寫進合同的補充條款中,這是規(guī)避風險、保證樓盤品位的方法之一。 購房人是否有必要在合同附件中與開發(fā)商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和產權? 沒有必要在合同附件中與開發(fā)商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和產權。 第一,《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按套內建筑面積計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當注明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第三條中需要分別填寫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的數據。所以,無需再在附件中與開發(fā)商約定公攤面積的大小。 第二,產權證中明確標注有所購房屋的建筑面積為多少,套內建筑面積為多少,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公攤建筑面積為多少。所以買受人無需再在附件中與開發(fā)商約定公攤面積的產權。 按套內面積銷售后,公攤面積的產權在法律上應該如何界定?業(yè)主是否在公攤面積上享有與按建筑面積銷售同等的權益? 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套內建筑面積部分為獨立產權,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為共有產權,買受人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按照此條規(guī)定,對于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部分買受人享有共有產權。按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和按建筑面積銷售,業(yè)主在公攤面積上享有同等的權益。 在商品住宅按套內建筑面積預售后,依據相關法規(guī),建筑面積的計量方式是否存在變動? 沒有?!渡唐贩夸N售管理辦法》第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商品房建筑面積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奔唇ㄖ娣e是由套內建筑面積和分攤的共有建筑面積組成。這兩個部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都需明確寫明。而分攤的共有 建筑面積是由附件二為依據得來的。 按套內建筑面積買房后,按建筑面積收取物業(yè)管理相關費用的法律依據是什么? 物業(yè)管理費用由很多部分組成,可以參照《北京市普通居住小區(qū)物業(yè)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中**后有一條說明“本標準中平方米系指建筑面積?!薄侗本┦芯幼⌒^(qū)(普通)委托管理收費標準(試行)》中也有說明,其中的平方米指建筑面積。但這里尚需說明的是有些收費是以戶為單位計收的,只有以每平方米為單位計收的項目,才是以建筑面積來計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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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1、合同簽約時購房者一定要學會在購房合同里通過條款維護自己的利益。(1)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要在合同里把面積條款寫清楚,明確房屋實際面積;(2)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明確公攤面積;(3)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要明確違約方所承擔的責任。2、驗房收房時為了防止面積誤差帶來損失,購房者在驗房收房時,應該要求開發(fā)商出具《實測面積測繪報告》。然后將實測面積和合同約定面積進行比較。如果開發(fā)商不能提供《實測面積測繪報告》,購房者應拒絕收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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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房地產卡發(fā)企業(yè)應當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還給買受人,同時支付已付房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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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處理辦法的,按照約定處理。其次,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如果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