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產權從土地上講,分為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前者的土地可以蓋商品房,供人買賣(限購令除外),后者的土地,一般為農民的宅基地,買賣時會有限制。 從用途上講分為住宅使用(**長年限70年)、商業(yè)用房(**長年限50年)、廠房(**長年限50年)、公共設施(**長年限40年)等。其中公共設施指醫(yī)院、**等。 根據國家住房與城鄉(xiāng)建設部和現行房產測繪的相關政策規(guī)定,房屋按產權性質總共分為八大類: 第一類:國有房產,即歸國家所有的房產。具體又分三個細類:直管產、自管產、軍產。直管產又分中央級公產、市級公產、區(qū)(縣)級公產和撥用產。 第二類:集體所有房產,指城市集體所有制單位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第三類:私有房產,包括中國公民、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在華外國僑民、外國人投資建造或購買的房產以及中國公民投資的私營企業(yè)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第四類:聯營企業(yè)房產,指不同所有制性質的單位之間共同組成新的法人型經濟實體所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第五類:股份制企業(yè)房產,指股份制企業(yè)投資建造、購買的房產。 第六類:港、澳、臺胞房產。具體又分為合資產、合作產和獨資產。 第七類:涉外房產,指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中外合作企業(yè)和外資企業(yè)、外國政府、社會團體、國際性機構投資建造合伙購買的房產,又分為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企產和外產。 第八類:其他產。凡不屬于以上各類別的房產,都歸在這一類。具體有四種:其他產、代管產、宗教產和社團產。
房子產權類型有哪些? 房屋產權分類有哪些
132****9604 | 2018-12-21 1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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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216
房產證的種類可分為大產權和小產權兩種,小產權就是有永久使用權,綠色的房本。
查看全文↓ 2018-12-21 10:00:30
房子的性質70年產權分為商品房,回遷房,經濟適用房,已購公房普通住宅。
50年產權:工業(yè)用地:教育科技,醫(yī)院,衛(wèi)生,文化也就是**。
商業(yè)用地40年產權:娛樂,商業(yè),旅游。 -
158****0474
我在MBA智庫文檔上面看到的。產權:產權人對其所有的房屋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等權利。房產所有權的分類:①占有權:對于房屋的實際持有和控制,它是使用財產的前提條件。②使用權:指按照財產的性能和用途行使利用的權利,以滿足人們生產和生活的需要。③收益權:指憑借所有權而取得的經濟收入或利益,如房屋所有權人將房屋出租而收取的租金。④處分權:決定財產事實上和法律上存在形式和運動方向的權能,只有財產的所有人才具有財產的處分權。 -
145****9954
房屋產權:
查看全文↓ 2018-12-21 10:00:18
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 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房屋產權分類。
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yè)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購房注意事項:
購買二手房,**重要的是認真審查房屋產權的完整性、可靠性。
首先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產權證書正本,并到房管部門查詢產權證的真實性,以及擬購房產產權來源和產權記錄。如房主、登記日期、成交價格、賣方產權的完整性、有沒有被抵押、是否共享等。
其次要搞清楚所購房源是否屬于允許出售的房屋。一般公房必須要原單位蓋章后才能出讓。
與商品房不同,二手房買賣一般都是“個案”。所以有關價格、房況、戶型是否合理、各種管理是否到位、供電容量是否能夠負荷空調等大型家電、天花板是否有滲水痕跡、墻壁是否有爆裂或者脫皮、小區(qū)保安水平、物業(yè)管理費及收費標準等等。此外,請您千萬不要忘記了解購買的房子已有多長歷史、土地使用期限還有多長;有沒有欠費情況,如物業(yè)管理、水、電、氣費等。
在掌握房屋基本情況的基礎上,從多個方面對比判斷二手房的價值。
**后,提醒您,購買二手房時,不要輕信對方,一定要合法、徹底地辦理過戶手續(xù)。二手房必須經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完過戶手續(xù),才算真正換了主人,其他任何單位的保證和公證都不算完成交易。
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有以下幾種稅:
1、契稅,是由房屋承受人所應承擔的稅收,普通住宅稅率2%,非普通住宅稅率4%。
2、地稅,它主要按照房產行政的相關規(guī)定,房屋所有權人在購買房屋未滿兩年出售的須承擔的稅收。它由營業(yè)稅、印花稅、教育附加費等構成,為合同價格的5.56%。
二手房交易中的費包括:
1、交易服務費,由買賣雙方承擔,住宅為3元/平米、非住宅5元/平米、房改房買賣雙方各100元。
2、登記費,由買方承擔。住宅按套收取80元/每套、非住宅按宗收?。?00平米以下200元;100 500平米400元;500 1000平米600元;1000 2000平米1000元;2000 5000平米1500元;5000 10000平米2000元;10000 20000平米4000元;20000平米以上10000元),房改房買賣登記費為40元。
3、測繪費,憑證交易的收取配圖費20元。
4、工本費,每增加一本共有權證收取10元工本費。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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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 基于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商品房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才在我國出現。它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開發(fā)經營的住宅,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等等組成,并受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影響。商品房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能夠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舱怯捎谏唐贩康倪@樣一些特性,使得商品房除了滿足居住的要求之外,還具有極大的投資價值。也因此而使得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商品房的爭執(zhí)往往較大。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標準?! ∮山洕m用房的性質所決定,國家為穩(wěn)定市場秩序,對于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離婚財產分割中,對于經濟適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 ?.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準價(含標準價優(yōu)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所謂“中央在京單位”,主要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單位?! ∮裳氘a房的性質所決定,這些房產只是在北京,并且多集中于東、西、北二、三環(huán)一線的大中型社區(qū)。央產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開,當年的10月8日為央產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 。并且委托交易只能經過指定的幾家經紀公司,并且只能在朝外大街的“央產房交易大廳”辦理相關交易手續(xù)。作為已購公房的一種,央產房在離婚財產分割中,一般不會受到限制?! ?.軍產房 所謂軍產房是指軍隊享有房屋所有權(即產權)的房屋 。根據《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第4條規(guī)定,軍隊房地產統歸軍委、總部。其產權產籍由各級后勤基建營房部門歸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別由有關業(yè)務部門具體負責使用和管護。這類房產土地是由國家專門劃撥的軍事用地,由部隊蓋建,并且只分配給所屬部隊的軍人使用。使用者必須每月交納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繼承?! ≡谲娀榧彝ブ?,對于非軍人一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時,軍產房無法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加以分割,更無法作價補償。在離婚后,非軍人一方往往只能搬離該居所。當然,軍人一方同意其繼續(xù)居住的除外。 5.公房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產權(所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及產權單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產權所有者(管理部門)的不同,公房又分為直管公房(統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統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的公房,后者指由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yè)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捎诠糠譃橹惫芄颗c自管公房兩種,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用權分割時亦會有所不同。雖然公房在根據政策購買以前,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得到確認的。為此,在財產分割時,若使用權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小產權房 基于房屋產權的來源不同,我們國家現階段存在以下三種小產權房:(1)針對開發(fā)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fā)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fā)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qū)分,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3)按產權證的發(fā)證機關來區(qū)分,國家發(fā)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fā)產權證的,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xiāng)產權?! 〉?、2類情形的小產權房,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而第3類情形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由于小產權房的權屬并不明確,并且“所有權人”并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若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一般不會做出判決,而須待產權明晰后另案起訴處理?! ?.自建住房 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國,宅基地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zhèn)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為此,宅基地使用權利分為兩種: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zhèn)宅基地使用權。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據相關規(guī)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轉讓時,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捎谠趯嵺`中,自建住房往往涉及違章占地或建房問題,應屬于違法行為,當然在權屬上得不到法律確認。這使得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對于這一部分土地、房屋無法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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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產權有哪些?什么是經濟房和房改房,不同類型之間有什么區(qū)別呢?了解這些知識才能夠選到自己合適的房子,不然對產權不了解以后遇到問題卻不知道為什么別人都能順利辦下產證而自己的卻問題多多。 房屋產權性質分為以下三種: 1、 商品房產權:按照商品房性質購買的房屋。 商品房原是指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企業(yè),經批準用于市場出售而建造的房屋稱為商品房。商品房按銷售對象可分為內銷商品房和外銷商品房。內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經過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內范圍(目前不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出售的住宅、商業(yè)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外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按政府外資工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通過實行土地批租形式,報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列入正式項目計劃,建成后用于向境內、外出租的住宅,商業(yè)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2、 經濟適用住房產權 國家為照顧中低收入居民購房而實施優(yōu)惠措施,建造經濟適用房所用的土地是國家以劃撥方式無償給開發(fā)商使用的,這就是經濟適用房價格低的主要原因。經濟房的價格一般比商品房便宜,但是位置相對較偏,而且需提供較多證明,審批后才能購買,房號很不容 ①按照經濟適用住房性質購買的房屋 ②按照回遷房性質購買的房屋 ③部分通過集資建房性質購買的房屋 3、 已購公房(房改房)產權 已購公有住房,是指城鎮(zhèn)職工根據國家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城鎮(zhèn)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規(guī)定,按照成本價或者標準價購買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價購買的,房屋所有權歸職工個人所有,按照標準價購買的,職工擁有部分房屋所有權,一般在5年后歸職工個人所有,但是還有些是單位底價買給職工的. ①按照房改政策購買的房屋(包括:成本價購買、標準價購買及標準價優(yōu)惠產權購買) ②部分通過集資建房性質購買的房屋 不同的產權之間存在共性 在這些不同性質的產權中,除了標準價產權和標準價優(yōu)惠產權是部分產權外,其他產權在本質上是沒有什么區(qū)別的,都是屬于完全產權性質的房屋。產權人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和處置權是相同的。 不同產權的房屋其銷售對象不同 由于房屋產權性質不同,所以決定了其銷售對象不同。商品房產權的房屋其價格由于是受市場供需價格決定的,所以在銷售對象上沒有什么限制,任何人都可以購買。 而經濟適用住房則不同,由于經濟適用住房是政府為了解決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問題,享受免交土地出讓金以及減免相關稅費等優(yōu)惠政策,所以在銷售對象方面,有一定的限制條件。首先本市城鎮(zhèn)職工,其次是家庭年收入在6萬元以下,第三個條件須是無房職工或住房沒達標的職工。只有符合這三個條件才可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由于集資建房也是為解決職工自身住房困難,在政府或單位的組織下,自愿建立的,不以贏利為目的建造的房屋,其土地是免交土地出讓金的,所以在銷售對象方面限定為本市行政區(qū)域內中、低收入的城鎮(zhèn)居民。 而房改房是有一定的福利性質的,各產權單位按照政府每年公布的房改價格出售給本單位職工的住房。這類房屋來源一般是單位購買的商品房、自建房屋、集資建房等。 危舊房改造是由政府組織實施,根據本地區(qū)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以及房屋破損程度和改造難易程度,通過開發(fā)帶危改、市政工程帶危改以及房改帶危改的形式進行的危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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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l)國家所有住宅;(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yè)等)所有住宅。產權來源產權來源各有不同,房產證上房產“產權來源”方式分如下幾種:分割、合并、購買、繼承、贈與、變更、交換、析產。購買方式是**普遍的,目前市場上放盤的大部分盤源都為購買所得再轉讓。分割與合并是一對相反的方式,分割是指產權人對物業(yè)進行重新間隔,房產證由一個變成多個;合并則是逆操作,房產證由多個變一個。繼承與贈與的獲得方式之前已多次討論過,贈與房交易有可能出現巨額稅費(評估價全額的20%),買家碰到這類型的房源一定要小心。變更是指業(yè)主曾經改名,以新名字再重新出證。產權證分為以下三種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1.《房屋所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房屋的所有權。2.《房屋共有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權利人的法定憑證。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持證人收執(zhí)《房屋所有權證》。其余共有人各執(zhí)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共有權證書與房屋所有權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房屋他項權證》是房屋產權登記機關頒發(fā)給抵押權人或者典權人等他項權利人的法定憑證。房屋他項權證書由他項權利人收執(zhí)。他項權利人依法憑證行使他項權利,受國家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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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 基于我國長期以來在住房體制上實行的是供給制,商品房在20世紀80年代以后才在我國出現。它是指具有經營資格的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開發(fā)經營的住宅,其價格由成本、稅金、利潤、代收費用等等組成,并受地段、層次、朝向、質量、材料差價等影響。商品房從法律角度來分析,能夠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舱怯捎谏唐贩康倪@樣一些特性,使得商品房除了滿足居住的要求之外,還具有極大的投資價值。也因此而使得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商品房的爭執(zhí)往往較大。 2.經濟適用房 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為解決中低收人家庭的住房問題而修建的普通住房,這類住宅因減免了工程報建中的部分費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稱為經濟適用房。這一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住宅,兼具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比較適中,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使用效果,而非建筑標準?! ∮山洕m用房的性質所決定,國家為穩(wěn)定市場秩序,對于經濟適用房的申請資格及上市交易均作了某些限制。這些限制的存在,也使得離婚財產分割中,對于經濟適用房的分割造成了一些不便?! ?.央產房 央產房的全稱是“中央在京單位職工的已購公房”,指職工根據國家政策,按照房改成本價或者標準價(含標準價優(yōu)惠辦法)購買的,由中央在京單位建設的安居工程住房和集資合作建設的住房,也視為已購公房。所謂“中央在京單位”,主要包括黨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全國政協機關,**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及其所屬單位?! ∮裳氘a房的性質所決定,這些房產只是在北京,并且多集中于東、西、北二、三環(huán)一線的大中型社區(qū)。央產房的上市交易在2003年才放開,當年的10月8日為央產房上市交易的第一天 。并且委托交易只能經過指定的幾家經紀公司,并且只能在朝外大街的“央產房交易大廳”辦理相關交易手續(xù)。作為已購公房的一種,央產房在離婚財產分割中,一般不會受到限制。 4.軍產房 所謂軍產房是指軍隊享有房屋所有權(即產權)的房屋 。根據《解放軍房地產管理條例》第4條規(guī)定,軍隊房地產統歸軍委、總部。其產權產籍由各級后勤基建營房部門歸口管理,按其用途分別由有關業(yè)務部門具體負責使用和管護。這類房產土地是由國家專門劃撥的軍事用地,由部隊蓋建,并且只分配給所屬部隊的軍人使用。使用者必須每月交納一定的租金,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不能上市交易,也不能繼承?! ≡谲娀榧彝ブ?,對于非軍人一方,在離婚財產分割時,軍產房無法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加以分割,更無法作價補償。在離婚后,非軍人一方往往只能搬離該居所。當然,軍人一方同意其繼續(xù)居住的除外。 5.公房 公房也稱公有住房,是指由國家以及國有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投資興建、銷售的住房。在住房未出售之前,住房的產權(所有權、占有權、處分權、收益權)歸國家及產權單位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可售公有住房,一類是不可售公有住房。按產權所有者(管理部門)的不同,公房又分為直管公房(統管公房)和自管公房(非統管公房),前者指由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直接管理的公房,后者指由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國有企業(yè)單位自行管理的公房。 由于公房分為直管公房與自管公房兩種,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在涉及公房的使用權分割時亦會有所不同。雖然公房在根據政策購買以前,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但其具有一定的財產價值是得到確認的。為此,在財產分割時,若使用權歸一方所有,另一方仍可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 ?.小產權房 基于房屋產權的來源不同,我們國家現階段存在以下三種小產權房:(1)針對開發(fā)商的產權而言,將開發(fā)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人的產權叫小產權;這種叫法是因為購房人的產權是由開發(fā)商一個產權分割來的;(2)按房屋再轉讓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qū)分,不用再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補繳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這種解釋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3)按產權證的發(fā)證機關來區(qū)分,國家發(fā)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國家不發(fā)產權證的,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發(fā)證書的叫小產權,又被稱為鄉(xiāng)產權?! 〉?、2類情形的小產權房,只要交足購房款,或轉讓時補繳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而第3類情形小產權的法律屬性存在較大爭議,而且拿不到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 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由于小產權房的權屬并不明確,并且“所有權人”并不具備法律意義上的所有權,若雙方當事人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法院一般不會做出判決,而須待產權明晰后另案起訴處理?! ?.自建住房 自建住房一般指在宅基地上建造的住房。在我國,宅基地屬于國家和集體所有,公民個人沒有所有權,只有使用權。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是指農村居民及少數城鎮(zhèn)居民為建造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為此,宅基地使用權利分為兩種: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城鎮(zhèn)宅基地使用權。而宅基地上的自建住房,可以根據相關規(guī)定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轉讓時,連同土地使用權一并轉讓?! ∮捎谠趯嵺`中,自建住房往往涉及違章占地或建房問題,應屬于違法行為,當然在權屬上得不到法律確認。這使得在離婚財產分割中,對于這一部分土地、房屋無法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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