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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婚前共同出資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嗎?

141****2475 | 2019-02-19 20:14:47

已有3個回答

  • 146****3774

    房屋產權證可以標明兩個以上共有人姓名的,只是手續(xù)會繁瑣一些。因為辦理房產證時很多手續(xù)都需要兩人同時到場。

    1、如只寫一個人,那也可以簽署協(xié)議,或到公證處辦理財產權屬公證,一樣具有法律效力。但同樣會耽誤一些辦理手續(xù)的時間,而且要花一定的費用。

    2、婚前共買住房,必須要采取以上兩種辦法之一,不要怕麻煩,這樣才能**大限度的保證自己的權利。因為結婚后共同買房,即使產權證只標明一個人的名字,那也是夫妻雙方共有財產;但婚前就不同,標明誰是房主,那只是屬于他個人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2-19 20:15:37
  • 134****1953

    婚前共同出資買房房產證只寫一個人名字,該住房產權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
    對方參與出資,可以憑出資注明,主張對房產證登記人的債權,可以要求其還錢,這個法律支持,但是和住房產權無關,。
    因為雙方購房時不是夫妻。
    《物權法》:
    第十七條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查看全文↓ 2019-02-19 20:15:33
  • 151****3427

    婚前買房,婚后取得房產證,辦理房產登記時一個人去辦理登記,登記為單獨所有。同時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約定該房產為婚前財產。
    房產證寫一個人的名字表示單獨所有,在二手房買賣時有單獨處置權。但對于婚后房產即使只寫一個名字,在法律上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在買賣時應征求配偶同意或本人出具相關承諾書。
    依據《婚姻法》規(guī)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ㄒ唬┕べY、獎金;
     ?。ǘ┥a、經營的收益;
     ?。ㄈ┲R產權的收益;
     ?。ㄋ模├^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
     ?。ㄎ澹┢渌麘敋w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ǘ┮环揭蛏眢w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ㄈ┻z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ㄋ模┮环綄S玫纳钣闷罚?br/> ?。ㄎ澹┢渌麘敋w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查看全文↓ 2019-02-19 20:15:28

相關問題

  • 如果沒有進行財產公證,那就屬于婚前財產,屬于個人所有不過這里因為所有的購房款都是你家庭支付的,在法律上是支持你家庭對房子擁有全部支配權(這需要經過一個法律程序),所以你不用擔心至于房子的增值部分,在經過法律宏程序后,肯定全部屬于你的家庭所有。擴展資料:共同財產,即法律上所認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所擁有的財產。雙方均有使用權的財產,可以是物質、資金、或抽象財產;在分配財產時按照國家規(guī)定利用同意度量標準評估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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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做個婚前財產公正的保留好銀行過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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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結婚后買房子不但可以寫一個人的名字,而且也可以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兩種情況都是夫妻共有的財產,除非在名字后標注了單獨所有。如果標注了單獨所有,那么房產是屬于一方獨有的。當然離婚時,另外一方是無權進行分割的。但是配偶必須要寫一份放棄產權的聲明,并且在房管局備案。如果結婚后不動產是由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資為子女買的,那么可以視為贈與,產權登記需要在出資人子女的名下,這個不動產就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如果婚后是夫妻一方的父母出資,產權卻登記在另一方的名下,如果父母出資時沒有書面約定或者聲明贈與自己子女,那么這樣可以認為是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如果婚后是由夫妻雙方父母共同出資購買,產權登記是在一方子女名下,除了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這個不動產可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來分割。

  • 已婚買房可以只寫一個人的名字,但是這樣房產也是屬于夫妻共同房產。在民法典中的解釋如下:①在夫妻婚姻存續(xù)期間如果雙方沒有明確的約定,房產證只寫其中一人的名字,那也被認定為是夫妻共同的財產。②如果是夫妻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房屋,而產權則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那么該不動產則認可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來進行共有,但是如果有其他的約定那就除外。已婚買房通常是屬于夫妻共有的,在離婚的時候如果想要擁有房屋的使用權,可以先由評估單位來進行評估之后再進行分配,如果雙方都想獲得房屋的使用權,那么可以通過競價的方式來取得,除此之外,如果雙方都不想要這間房子,那么也可以通過法院拍賣的方式來出售,之后拍賣額來進行分配。

  • 你好,產權屬于男方,但是女方的出資男方應當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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