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建議婚前加名字,費用超級高, 而且要先清貸2只要你們結婚后拿身份證 戶口本 結婚證 房產證去公證處辦理夫妻財產約定,將房產約定為夫妻共有就可以了,約定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等貸款還清后就可以拿公證書加名字了.因為約定公證單方不能撤消,所以有保證3夫妻財產約定公證是400-450,過戶加名字時候只有換證的工本費,沒有其他費用需要貸款還清之后,才可以辦理.貸款沒有還清,產權抵押給了銀行,暫時不是你的,無權變更住房產權人姓名.辦理加名字前提 :有房無貸.辦理流程是:1、帶好三證(結婚證、身份證、房產證)正本及復印件.2、去房屋所在地區(qū)的房地產交易中心,先在預檢窗口告知是來辦理房產證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員會審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齊全就給你們一個號碼,然后憑號碼去相關窗口辦理.3、辦理房產證上加名字所需費用:110元手續(xù)費,明細如下:80元工本費、25元地籍圖費、5元貼花費,如順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產證.4、新房產證可以設定密碼,房地產交易中心會告知你一個初始密碼,之后可自行更改.
全部4個回答>??按揭房產,離婚如何分配 才好呢?誰知道呢?
152****8914 | 2019-08-02 09: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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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622
對于按揭購買的房屋,在沒有還清銀行貸款前,如果進行房產過戶,必須由借款人通知作為抵押權人的銀行,在取得銀行的同意后方可辦理。
查看全文↓ 2019-08-02 09:41:49
而如果沒有通知銀行并取得其書面同意,房地產主管機關是不予辦理房產過戶的。實踐中銀行由于擔心借款人的還款能力降低,出于防范風險的考慮,一般是不同意辦理轉按揭和房產過戶的。這就帶來了按揭房屋分割上的難題?;谏鲜鲈颍陔x婚訴訟中為保護作為善意第三人的銀行利益,避免造成新的紛爭,法院一般不會對未還清貸款的按揭房屋做出產權上的分割,只判決房屋由哪一方先行居住。 -
148****9868
離婚時按揭房屋的權屬的類型化分析及應對措施 :
查看全文↓ 2019-08-02 09:41:42
《婚姻法》2001年4月28日修改后,第十八條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歸夫妻一方所有,這使得有必要區(qū)分財產是婚前個人財產還是婚后共同財產,但房屋的不動產特性,使得判斷其是否屬于婚前財產存在復雜性。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權法》,第九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fā)生效力。因此,房屋所有權的取得應以登記為準,即辦理房產證為準;在登記前,購房人取得的只是要求開發(fā)商履行購房合同的債權,并沒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權。無論認定房屋歸誰所有,都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處理離婚時房屋分割問題。除按《婚姻法》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雙方有財產約定以外,婚姻關系中的房屋權屬可細分為以下一些情形。
(一)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前已登記在一方名下
該房屋歸購房人所有、屬其個人財產。根據(jù)《婚姻法》第18條和《婚姻法解釋(一)》第19條,夫妻一方婚前訂立房屋買賣合同與貸款合同,領受房屋且產權證辦理在該方名下的,應當屬于一方個人財產。若有按揭貸款,以婚后收入清償?shù)?,應當認定為以共同財產清償個人債務。在離婚分割財產時,應當由擁有房屋一方以其個人財產將婚姻期間償還的全部貸款的一半補償返還給另一方,剩余未歸還的債務為個人債務。
(二)夫妻一方婚前購買房屋,婚后登記在一方名下
對于結婚后夫妻雙方共同辦理按揭取得的房屋可以分為兩種情形:一是離婚時已取得產權證的按揭房屋;另一種情形是離婚時尚未取得產權證的按揭房屋。在我國夫妻法定財產制采取“婚后所得共同制”的原則下,對于離婚糾紛中涉及的第一類按揭房屋,依照我國《婚姻法》的有關規(guī)定,很明確的應該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按照一般離婚糾紛中不動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即可;對于后一種情況的按揭房屋,因為在離婚之時還未取得房產證,應該按照《**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釋(二)》第 21 條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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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771
該情形下的房屋為一方個人財產,在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但對參與共同還貸的配偶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對其清償?shù)牟糠钟枰苑颠€。在此需要明確的是,共同還貸不論是用一方的個人工資還是雙方的工資,都應認定為共同還貸。因此,有貸款的房屋在離婚時,共同還貸的一方可以請求對方返還還貸的房款。對于房屋**的部分,也可以請求補償。
查看全文↓ 2019-08-02 09:41:36 -
157****1920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產權的房產,離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產權的房產,不管有沒有支付全部購房款,房產都歸產權房所有。婚后共同財產支付部分購房款的,在離婚分割房產時,獲得房產的一方對另一方給予補償。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離婚后房產歸誰?一般情況下,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此種情況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經完成,合同已經履行完畢,因此,即使未取得房產證,該房產也應認定為婚前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房產歸購買房屋房所有。三、一方婚前貸款購買,個人財產支付**,產權登記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還貸,離婚房子如何分割?這種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釋三有明確規(guī)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簽訂房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與**房名下,離婚時該房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房子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有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所以,此時登記的房產歸登記一方,共同還貸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記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四、婚前雙方出資購買,產權證之登記一方的,離婚房子如何分割?此種情況下,**是麻煩,也**易產生普通公眾認為的不公。此種情況,離婚時登記方承認共同出資的,則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如果登記方不承認另一方有出資,且未登記方沒有證據(jù)證明自己有出資事實或出資不是贈與的,則登記的房產屬于登記方,在離婚分割時,只對另一方給予補償即可。五、婚前一方父母出資購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離婚房產如何分割?如婚前購房時一方父母出資購房,且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則該房屋屬于登記一方的婚前個人財產,在離婚分割財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
查看全文↓ 2019-08-02 09:41:28 -
155****8922
首先,第一種觀點,是絕對錯誤的,在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一項規(guī)定,一方的婚前財產,屬于夫妻一方的財產。此觀點明顯違背我國婚姻法的。因此是錯誤的。
查看全文↓ 2019-08-02 09:41:21
第二種觀點,看起來似乎有點道理,但也是有問題的。首先“共同共有”的概念很模糊,按我國民法理論上“共同共有”分為三類,一類是夫妻共同共有;二類是家庭共同共有;三類是一般共同共有。如果把第二種觀點中的“共同共有”看作是“夫妻共同共有”或是“家庭共同共有”現(xiàn)么第二種觀點與第三種觀點是一致的。其具體詳論在下面的第三種觀點的論述當中,在這里不再贅述。如果把“共同共有”看作是“一般是共同共有”就更出現(xiàn)的問題,因為“一般共同共有”是與“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相并列的一種共有方式,換句話說,除“夫妻共同共有”、“家庭共同共有”以外的其他方式才叫“一般共同共有”,那么在夫妻之間的關系上,無非只有兩種形式,一夫妻共同共有,二個人所有。因此第二種觀點也是不成立的。
再看第三種觀點,第三種觀點從表面上看是具有合理性的,但細推敲起來是大有問題的。第三種觀點劃分個人婚前財產與婚內共同財產的分割點是婚姻成立時的節(jié)點。這種分法并沒有錯,但只是沒有考慮到婚姻法與其他法律以及婚姻法律關系與其他法律關系之間的關系而導致的。只是用婚姻成立時的節(jié)點簡單的一刀切的做法。所謂的共有是指財產所有權的一種方式。如果所有權在沒有轉讓、贈與、放棄、繼承、國家強制變更、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是不能分割或改變的。如不存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財產的約定,婚姻關系的成立是不能改變財產所有權形式。也就是說第三種觀點中“婚前付的部份及增值價值屬婚前個人財產,婚后共同償還貸款的部份及增值部分屬夫妻共同財產?!笔清e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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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的當天除帶好各種手續(xù),和物業(yè)一起去現(xiàn)場收房,當時是看不出來什么的,后期發(fā)現(xiàn)問題和物業(yè)多溝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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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有吃差價的 我見到這種情況 就是分別把買方跟賣方分開在兩個房間 然后中介跟買方說賣方出價50w (其實賣方只要求40w) 然后買方同意后簽下協(xié)議 然后中介拿到錢之后又跟賣方簽協(xié)議 只簽40w 10w的差價就被中介給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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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訴訟案件及離婚案件開庭審理的程序與一般的民事案件相同,離婚案件的審理程序也可分為三個階段,即審理前的準備;開庭審理;作出判決。 審理前的準備,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受原告起訴,決定受理案件以后,在開庭審理之前,為保證案件審判的順利進行,由承辦案件的審判人員作必要的準備工作和活動。 開庭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完成審判前的準備工作之后,在法院或其他適宜場所設置的法庭,對案件進行審理的全過程。 離婚案件的判決則是指經過法定的審理程序之后,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作出裁判。 開庭審理是合議庭對案件進行實體審理的階段。其方式主要是有公開審理和不公開審理。一般民事案件以公開審理為原則,不公開審理為補充。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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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找中介,要看你自己有沒有足夠的時間來找房看房,然后再去跑應該辦的手續(xù)。其中,具體的操作也是很麻煩的。而且一個小區(qū)二手房有多少,分別什么價格,業(yè)主的報價各不相同,我們不通過中介公司是很難找到**好**適合自己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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