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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與房產證之間有什么區(qū)別?

131****6512 | 2024-07-27 20:34:32

已有6個回答

  • 180****3534

    據說不動產就是房子和地皮,而房產證就是證明這些是你的紙。

    查看全文↓ 2024-08-05 12:55:40
  • 131****7789

    不動產是法律上的概念,指不可移動的有形財產;而房產證則是證明不動產所有權的法律文件。

    查看全文↓ 2024-08-02 15:00:38
  • 180****8170

    不動產是你擁有的實物資產,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權的文件,是申請房貸的重要材料。

    查看全文↓ 2024-08-01 09:12:29
  • 155****0216

    不動產是實際的房子地皮,房產證是證明你擁有的那張紙。

    查看全文↓ 2024-07-28 14:09:11
  • 184****0890

    不動產是土地及其定著物,房產證是產權證明文件,記錄了產權歸屬、面積等信息。

    查看全文↓ 2024-07-27 22:53:18
  • 131****0682

    不動產指的是土地、房屋、林木等定著物,是物質實體及其權益的總稱。而房產證則是購房者擁有該不動產權益的法定憑證,證明其對該房產的占有、使用和處置權。

    查看全文↓ 2024-07-27 22:05:37

相關問題

  • 1、概念不同:(1)房產證即《房權證》,主要是指購房者與售房者通過交易,并且簽訂合同后,依法辦理而取得的房屋的合法所有權證書,能夠對房屋享有全部的處置權。還有一些人認為只要有房產證就可以了,其實大家必須要做到的是“兩證齊全”,也就是說《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兩部分都要有。目前,在全國已經正式鋪開了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所以現(xiàn)在過戶后辦理的都是不動產權證書,也就是說將《房屋所有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合成一本證書。(2)不動產證全稱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2015年3月1日起《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實施。我國《物權法》第17條是這樣規(guī)定的:不動產權屬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以上可以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證明力強于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2、監(jiān)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監(jiān)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監(jiān)制單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也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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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動產權屬證書,全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簡稱不動產證,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證書》是指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國土資源部制定的不動產登記簿證樣式《不動產權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正式啟用。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城市居民的“房產證”將陸續(xù)換發(fā)成“不動產證。不動產登記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確立的一項物權制度,是指經權利人或利害關系人申請,由國家專職部門將有關不動產物權及其變動事項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因“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采取了規(guī)避態(tài)度,這兩點是直接與公民利益相關,“不動產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十七條【不動產登記簿與不動產權屬證書關系】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不動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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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證與不動產證的區(qū)別:1、證件名稱不同:房產證名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而不動產權證書則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2、監(jiān)制機關不同:房產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監(jiān)制,而新的不動產權證書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監(jiān)制。3、權證編號不同:房產證包含建房注冊號和房屋所有權證號,而不動產權證書則包括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4、內頁不同:房產證的內頁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guī)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等信息;而不動產權證書的內頁則規(guī)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方米為單位)等信息。5、房產證和不動產權證外頁有明顯區(qū)別。房產證外頁是綠色的,只注明房屋所有產權證,產證號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印章。而不動產權證外頁是紅色的,注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落款“國土資源部”,并標注登記類型,如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以及全國統(tǒng)一編號。6、房產證的發(fā)證機關是市(縣)房地產管理局(房產管理局)或市(縣)人民政府;不動產權證書需要由不動產登記機構加蓋“不動產登記專用章”,該機構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tǒng)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7、房產證只有一個通用版本,而不動產權證書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單一版證書只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則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qū)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8、辦理土地證和房產證證書需要進行兩次測繪和繳納兩份制證成本費,而辦理不動產證只需要進行一次測繪和繳納一份制證成本費。

  • 現(xiàn)在頒發(fā)的《房地產證》是由原《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合二為一, 統(tǒng)一制作成單一的《房地產證》,由一個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為統(tǒng)一《房地產證》的發(fā)放,加強房地產權管理,過去的《房屋所有權證》、 《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都要更換成新的《房地產證》,但在更換前繼續(xù)有效。 房產證的作用 一、保障房屋權利人合法權利 權利人可以根據自己持有的房產證內容,行使自己的權利。權利人以外的任何第三人都負有不得非法侵犯、妨礙房產證上記載權利的義務,如果認為房產證上記載有誤的,應該合法途徑解決,比如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物權法草案》的第19、20條的規(guī)定申請異議登記、更正登記。 二、保證交易安全。 在房屋交易前,一方當事人不應只根據對方房產證的記載就與之訂立合同,而應當到房地產主管機關查閱不動產登記簿,若房產證記載與不動產登記簿相一致的,則任何善意第三人都可以推定房產證上記載的權利人是房屋的合法權利人,可以與之進行交易。交易成功后,如果有新證據表明,房產證上的權利人不是真實的權利人,比如通過欺騙手段獲取登記的,善意第三人取得的房屋權利依然受法律保護。房屋的真實權利人的損失應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三、證明登記已完成 登記機關對不動產物權經審查認為可以登記的,完成房屋登記事務后向權利人頒發(fā)房產證,足以證明登記機關已經根據事實、法律和當事人的申請,完成了房屋權利登記,房屋特權發(fā)生效力。 四、制約登記機關的行為 房產證記載應與登記簿一致,如果不一致的應以登記簿為準,而登記簿是由登記機關記載并且由其保管,并不在權利人的掌控范圍內。通過向權利人頒發(fā)房產證,可以限制和避免登記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濫用權力擅自更改登記薄記載的內容。 房地產證: 是權利人依法管理、經營、使用和處分房地產的憑證,是合法擁有房地產的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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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產證,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權證》。 而不動產權證書,全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書》。 房產證,監(jiān)制單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國務院機構改革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而不動產權證書,監(jiān)制單位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權證編號也有所不同:房產證包括兩個編號,分別是建房注冊和房屋所有權證號;不動產權證書包括證書編號和不動產權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