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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房可以買賣嗎

141****6367 | 2018-07-02 16:49:52

已有3個回答

  • 131****9385

    以成本價購得的房屋,雖也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權,但它不同于完全意義上的商品房房屋所有權,其房產證上有未繳納土地出讓金等的標注,而以市場價購買的公房,則可以取得商品房房屋所有權證。因此,以成本價和市場價購得的住房,在轉讓時亦有所不同。
    以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在再行轉讓時,出售方應繳納營業(y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印花稅、土地增殖稅和個人所得稅等,而對于買受方來說,則需繳納土地出讓金、過戶手續(xù)費、印花稅、契稅等。但應當注意,以成本價購買的房屋在二次交易時則無需繳納土地出讓金,因為在第一次上市交易中已繳納了土地出讓金,所以此時已完成了向個人私房的轉化,而個人私房在交易時是不用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另外,對于以成本價購買公有住房的產權人,在自己主動補繳土地出讓金后,其房屋也可作為商品房進行上市交易。
    以市場價購買的公有房屋,由于已經(jīng)取得了商品房屋所有權證,在性質上等同于私房,所以,在進行二次交易時,買賣雙方只需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契稅即可,不需再繳納土地出讓金。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50:39
  • 156****8664

    所謂公房也就是單位或部門所有的房產,或者是通過私有化而轉變成私房(俗稱房改房)的原公有房產。
    此類房產的特點是,一般房齡較長,房屋結構比較簡單,價格比較便宜,土地屬于劃撥(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這也是價格便宜的原因之一)。由于單位所有的公房是按成本價賣給本單位職工的,外人無緣購買,部門所有的房產也相類似。所以購買公房,實際上就是購買房改房。
    購買公房首先要看是否符合上市條件。因為一般房改房都搜索有上市的時間限制,大體是五年時間。如果未到規(guī)定時間出售,就無法過戶,存在風險。
    其次是作為二手房,一定要二證齊全,即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齊全不假。
    三是必須實地看房。因為此類房產一般房齡較長,內部管道和線路陳舊,必須親自試過,尤其是衛(wèi)生間等處的下水道。
    **后是購房資金的安全。即使有中介,也有必要將購房款交銀行托管,中介不具備托管購房資金的職能。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50:26
  • 148****5284

    已經(jīng)私有制的公房買賣同普通二手房的交易一致,從單位一手購買公有住房,要先報公有住房出售的主管單位審批,同意然后再去房管局過戶。
    公房上市是上世紀90年代初在上海開始實施的,實施階段很多公房住戶通過這種方式改善了自己的居住條件。隨著改革的深入,這項措施操作起來也越來越規(guī)范了。
    一、禁止出售公房的范圍:
    1、以低于房改政策規(guī)定的價格購買且沒有按照規(guī)定補足房價款的;
    2、住房面積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控制標準,或者違反規(guī)定利用公款超標準裝修,且超標部分未按照規(guī)定退回或者補足房價款及裝修費用的;
    3、處于戶籍凍結地區(qū)并已列入拆遷公告范圍內的;
    4、產權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
    5、已抵押且未經(jīng)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難的;
    7、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
    8、法律、法規(guī)以及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guī)定其他不宜出售的。
    二、交易原則:
    此外為了切實達到改革目的,改善職工的居住條件,可售公房上市還應遵循以下原則:1、可售公有住房的上市出售必須按當時的房改售房政策購房同步進行;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不得造成原公有住房承租人家庭的居住困難;3、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后,該戶職工不得再向單位申請住房或購買成本價的公有住房或平價房、安居房等享受政府優(yōu)惠政策的住房。
    三、操作程序:
    公房因為你自身的特殊性在交易過程中與一般商品房的交易有些不同,購房者對此應該有所了解,具體程序是:
    1、公有住房承租人在落實受買人后,先按當時的出售公有住房政策與公有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受托人簽訂《公有住房買賣合同》?!豆凶》抠I賣合同》簽訂后,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即可憑《公有住房買賣合同》與買受人簽訂《公有住房出售合同》(簡稱《出售合同》)。
    2、可售公有住房上市成交雙方當事人在《出售合同》簽訂后的三十天內,應持《出售合同》、《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公有住房上市出售交易過戶申請表》及有關資料,向房屋所在地區(qū)、縣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交易過戶審核手續(xù)。
    3、原可售公有住房承租人在收到經(jīng)區(qū)、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審核的《上海市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過戶審核表》(簡稱《過戶審核表》)后,持《公有住房買賣合同》及《出售合同》、《過戶審核表》等有關資料向公有住房所有權人或受托人辦理購房手續(xù),并交納公有住房購房款項和首期房屋維修基金。
    4、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買賣雙方當事人憑《過戶審核表》及有關資料按規(guī)定分別向財稅部門和交易中心交清全部稅費或保證金后三天內,憑稅費或保證金交款憑證及有關資料向區(qū)、縣房地產登記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申領房地產權證。
    5、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買賣雙方當事人憑區(qū)、縣房地產登記處出具的《公房上市出售已受理權證變更通知》,向原公有住房物業(yè)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維修基金。
    6、可售公有住房上市出售后,仍按公有住房售后管理辦法執(zhí)行。
    為了盡可能的保護好公房交易的雙方當事人,認定售后公房再交易再上市,仍然還是售后公房,不能以商品房標準收取物業(yè)管理費。而應一律按1996年售后公房物業(yè)收費標準,統(tǒng)一“從低”收取。其次是已購公房上市出售后,其物業(yè)維修基金帳戶中剩余部分的費用是不予退還的,繼續(xù)用作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設備和公共設施的維修、更新,其中由轉讓人交納的剩余部分,由受買人向轉讓人支付,領取房地產權證后,三項維修基金隨同房屋轉移至買受人名下。

    查看全文↓ 2018-07-02 16: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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