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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契稅發(fā)票名字與產權證名字必須一致嗎

137****8958 | 2018-07-18 21:47:14

已有3個回答

  • 147****9538

    買房發(fā)票和房產證上的名字不是必須一致的。
    一、房屋所有權證上面的產權人是房屋買賣合同中的購買人。
    二、房產登記機關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產權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不是依據購房發(fā)票來確認的,而是以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作為房屋的合法產權人登記在產權證上面的。
    三、發(fā)票上的名字可以不是產權人,但是購房合同中的購買人一定是產權人。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47:59
  • 141****4155

    購房合同和發(fā)票名字不一樣不可以辦理房產證的。辦理房產證是需要購房合同,房款發(fā)票,契稅完稅證明,維修基金收據上的名字和房號都要一致才可以的。
    如果發(fā)票與購房合同上的名字不一致,需要到收款單位更正的,不然辦理不出來房產證的。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47:51
  • 136****5293

      是的,根據契稅條例規(guī)定,我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故契稅的納稅人與房屋所有權人(房產證注明的所有權人),應該一致。但在凡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雙方相關證明,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xù)(免征契稅),這樣可能出現契稅是夫妻一方繳的,而房產證上是夫妻雙方兩個人名字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第一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契稅。
      第八條契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第十條納稅人辦理納稅事宜后,契稅征收機關應當向納稅人開具契稅完稅憑證。
      第十一條納稅人應當持契稅完稅憑證和其他規(guī)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
      部門、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納稅人未出具契稅完稅憑證的,土地管理部門、房產管理部門不予辦理有關土地、房屋的權屬變更登記手續(xù)。
      
      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凡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的,只需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登記申請書》等申請材料,由夫妻雙方共同到有管轄權的房屋登記部門進行面簽后,即可辦理相關房屋權屬變更手續(xù),免征契稅,普通住宅僅收取房屋所有權登記費80元和印花稅5元;非住宅登記費550元;經濟適用房登記費40元。

    查看全文↓ 2018-07-18 21:47:48

相關問題

  • 車位產權和房產證名字不一定要一樣,但最好搞清楚歸屬和權益,省得以后麻煩。

    全部4個回答>
  • 房產證名字和購房合同名字必須一致,如果是多人共有的情況,購房合同上也應當體現出共有人,而且可以申請共有產權證,而共有產權證可以標志著房產共同歸屬,并且約定各自的出資額以及所占的份額,這樣出現財產糾紛就可以進行合理分割。購房合同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購房者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以及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的商品房交易合同。而房產證則是購房者通過交易的方式獲得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權,可以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對于房屋進行占有、收益以及處分等多項權利。而且,房產證也是國家依法保護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購房者可以通過房產證來管理以及使用自身的房屋。另外,如果購買房屋時,只能簽訂購房合同而不能辦理房產證,那么購買這類房屋通常也是有一定風險的,因為沒有經過房產證權屬登記,那么房屋的歸屬就沒有變更。

  • 不一定。1、房產證上面登記的產權人是以購房合同上的購買人為登記依據的,與發(fā)票無關。2、發(fā)票上的名字可以是產權人的名字,也可以不是產權人的名字。很多時候,發(fā)票上的名字寫的是交款人的名字。

    全部3個回答>
  • 購房合同和房產證名字必須一致,即便房屋是多人共有的情況下也是如此,而且房產證的產權人是根據購房合同的主體來進行確定,如果在合同已經備案的情況下,房產證要增加共有人,那么也需要換新的購房合同。通常來說購房合同有多份,購房者在購買房屋之后就獲得了一份購房合同,而購房合同的主要作用是在未取得不動產權證時,可以辦理居住證或者辦理戶口所用。而房產證主要是在房屋登記事務范疇中發(fā)揮一定的作用,確保房屋登記活動的秩序與安全。在進行房產交易的過程中就需要出示房產證,而且沒有辦理房產證的房屋也不能進行交易或者進行質押以及典當等一系列行為,即便是簽訂了相關的合同或者是協(xié)議,也會被視為無效,并且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 不僅僅是購房合同和房產證上的名字要一致,連在購房發(fā)票上的名字也都需要是統(tǒng)一的,如果采用的是房屋抵押借款的方式買房,在銀行借款合同上的抵押人也要是同一個名字,否則是不能夠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如果有多個共有人可以在辦理房產證的時候,申請以共有人的名義加入,取得正式房產證后會多一個共有權證。購房合同在簽訂時需要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之上達成協(xié)議,而且通過交易的方式取得了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之后,會由國家出具房屋產權證,房屋所有權人可以憑借著該證件管理自己的房屋。如果準備購買的是新房,要選擇五證齊全的開發(fā)商,盡可能的找當地口碑較好且綜合實力較為雄厚的開發(fā)商,能夠大大避免出現爛尾房或者是無法辦理產權證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