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主要就是看簽訂的購房協(xié)議上是怎么約定的。到底是“定金”還是“訂金”,這兩者區(qū)別很大的?! ∮喗鸷投ń鸬膮^(qū)別,詳細如下: 首先,“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岸ń稹痹诜缮嫌斜容^嚴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質(zhì)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質(zhì)是違約定金,并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zhì)。“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zhì)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薄 ∮纱丝梢?,買受方在簽訂“房屋認購書”時,要分清自己交納的到底是“訂金”還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數(shù)。 1、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為“訂金”:《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方收取預訂款性質(zhì)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shù)肿鞣績r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方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此種情況下,買受人可與出賣人詳細約定“訂金”的性質(zhì),否則到時想要主張“定金”的權利的話,將不會被人民法院支持?! ?、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為“定金”:《**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币簿褪钦f,買房人簽訂認購書、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如果因為買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可以不退還定金。但是,如果因為買賣雙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協(xié)商一致,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全部5個回答>二手房交易定金在什么情況下能退呢?
157****3723 | 2019-01-06 23: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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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830
當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終未能簽署商品房購銷合同時,應按不同情況處理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1-06 23:39:43
(一)定金不能返還的情況
如購房者未能按認購書規(guī)定的期限、地點去簽約或者購房者在正式簽約時更改認購書中已確認的如價格、面積、戶型等主要條款導致無法簽約,則被視為違約,其所交納之定金將不予返還。
(二)定金應該返還的情況:
1、如果開發(fā)商在認購意向書規(guī)定期限內(nèi)將購房者已認購房屋轉(zhuǎn)售其他第三人而導致未能正式簽約的,應雙倍返還購房者定金。
2、如果開發(fā)商未取得有關商品房銷售之合法證件或者由于開發(fā)商自身原因造成雙方不能簽署正式合同或者因此造成合同無效的,開發(fā)商應返還購房者之定金并承擔購房者的損失。
3、如果雙方僅僅因正式合同、有關補充協(xié)議之內(nèi)容無法達成一致,而與認購意向書內(nèi)容無關,致使簽約不成的,則雙方不存在違約行為,開發(fā)商應將定金全額返還購房者。
4、如果認購意向書關于價格、面積和戶型等主要條款未做約定或者約定不清,而雙方如果對此內(nèi)容無法達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簽署的,開發(fā)商應返還購房者定金。 -
156****6276
通常居間協(xié)議約定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毀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毀約,則喪失定金。雖然房東簽了居間協(xié)議,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價漲得比較多即使雙倍返還,還是可以賺錢,所以房東寧愿雙倍返還定金而不愿意繼續(xù)履約。
查看全文↓ 2019-01-06 23:39:40
在二手房買賣中90%以上的居間協(xié)議都對買賣合同的主要內(nèi)容進行了明確的約定,雖然還沒有簽訂用以備案的買賣合同正式文本,但雙方通過簽訂居間協(xié)議已經(jīng)成立了買賣合同關系,而不只是一個對訂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房東不能僅僅雙倍返還定金就有權終止合同了,買方可以向房東主張房價的差價損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東對因房價上漲給買方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
155****0700
訂金和定金的區(qū)別,詳細如下:
查看全文↓ 2019-01-06 23:39:26
首先,“訂金”在法律上并沒有嚴格的界定,從文字的理解上來說,“訂”的含義是訂立、預訂之意。
而“定金”在法律上有比較嚴格的界定。定金依法律性質(zhì)不同可以有多種分類,如證約定金、成約定金、違約定金、立約定金等。我國定金在《擔保法》上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在《合同法》上是承擔違約責任形式之一,其基本法律性質(zhì)是違約定金,并具有擔保合同履行的性質(zhì)。“定金”的作用有兩種情形:
1、合同正常履行時,定金充作價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2、合同不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即交付方違約的,無權收回;接受方違約的,應雙倍返還。
《**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zhì)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見,買受方在簽訂“房屋認購書”時,要分清自己交納的到底是“訂金”還是“定金”,做到心中有數(shù)。
1、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為“訂金”:《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guī)定:“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方收取預訂款性質(zhì)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shù)肿鞣績r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方返還所收費用;當事人之間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贝朔N情況下,買受人可與出賣人詳細約定“訂金”的性質(zhì),否則到時想要主張“定金”的權利的話,將不會被人民法院支持。
2、在“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為“定金”:《**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币簿褪钦f,買房人簽訂認購書、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如果因為買受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出賣人可以不退還定金。但是,如果因為買賣雙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協(xié)商一致,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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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會退回。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shù)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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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會退回。定金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方先行支付給對方定數(shù)額的貨幣作為擔保,定金的數(shù)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定金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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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訂金,不是定金,可以退。不過,如有證據(jù)證明因你解除買賣協(xié)議確有產(chǎn)生損失,賣家可另行要求你賠償。訂金實為預付款的性質(zhì),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項作為合同履行的誠意,不具有懲罰的性質(zhì),建議與賣方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像你家這種情況即使是你母親代理簽字,所付訂金即 使不用你父親出 但是也是由你母親所出的,因為你母親不存在不負法律責任的條件 。例如:精神疾病,年齡限制等 這些問題都不存在 。所以這份合同是有效的。正常情況下退還訂金的請求是有時間限制的,看具體的合同如何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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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開發(fā)商明確規(guī)定,如果因為貸款貸不下來,而導致買不成房的,不退定金。所以這種情況,他們不退的可能性很大。目前,靠協(xié)商基本不可能。但是打官司的話,可以贏。因為他們沒說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