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情況下購房定金都是退不到的。但也不是絕對的,只要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充分的了解購房過程中一些房產(chǎn)銷售規(guī)定,就能避免很多交了購房定金退不到的尷尬局面。公G眾Z號“購房權益維護社”是比較專業(yè)的購房退定平臺。很多時候看是退不到的定金只要找對方法還是可以輕松拿回來的。
全部7個回答>??交了購房定金能退嗎?什么情況下可退購房定金?
154****7268 | 2019-01-25 15: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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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4552
一、出于購房者自身原因,定金不能退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08:55
1、簽了認購書反悔,定金不能退。
購房認購書中有定金條款,購房者交款后反悔,違背了認購協(xié)議的根本目的,定金是不能夠退還的。
2、因個人征信貸不了款,購房定金不退
由于個人征信屬于購房者自身原因,因此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終未能簽訂,則購房者無權要求開發(fā)商返還自己所繳納的定金。
《合同法》第115條規(guī)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該雙倍返還定金。”
二、可以退還購房定金的情況
1、開發(fā)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chǎn)權證,不具備商品房銷售資格,導致購房合同無法達成。
2、開發(fā)商存在欺詐行為,如已將認購房屋轉售他人。
3、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如賣家對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條款無法確定,或者賣家對認購書中的條件,如房屋面積、價格等進行修改等。
4、買賣雙方均無過錯,但商品房買賣合同依舊未能訂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災害,致使該商品房項目未能建設或未能按原約定建設等。
三、開發(fā)商不退定金怎么辦
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過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或者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
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
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chǎn)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當然,實踐中因為前述的合同類文件性質、內容有區(qū)別,所以針對每份合同應采取的方式略有不同。建議簽訂合同時要留心,同時如果合同已經(jīng)簽署,自己又不確定通過哪種方式保護自己的利益更為穩(wěn)妥,可以請專業(yè)的律師予以協(xié)助。
四、分清“訂金”與“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并不表示他不能要回訂金;若開發(fā)商不履行義務,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
"定金"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訂金,開發(fā)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
157****5264
購房時交定金要注意的事項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08:45
專家提醒: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購房者要對即將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進行閱讀和全面了解
俗話說,安居樂業(yè)。買房對廣大市民來說是件大事兒。買房時該注意哪些細節(jié)?如何防范風險?一旦出現(xiàn)問題時,該如何應對?北京金誠同達律師事務所沈陽分所律師姚亮在沈陽“市民購房大課堂”上給市民支了幾招。
補充協(xié)議需平等協(xié)商
市民在購房與開發(fā)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經(jīng)常被開發(fā)商要求簽訂一個補充文本,有的條款明顯是對開發(fā)商有利,可又不許更改,讓購房者左右(小區(qū)網(wǎng) 論壇)為難。
開發(fā)商起草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補充文本是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部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買賣雙方簽訂的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應當是建立在雙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實自愿的基礎上,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的內容。因此,開發(fā)商起草的買賣合同補充文本不能修改是沒有法律依據(jù)的。
購房者認為開發(fā)商提供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不合理可與開發(fā)商協(xié)商要求改正。如購房者與開發(fā)商無法協(xié)商一致,購房者有權拒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
特別提醒: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應當要求開發(fā)商將準備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要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全部事先提供給購房者,購房者要對即將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補充協(xié)議進行閱讀和全面了解。
買賣合同內容要全
一些市民在購房時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也交了部分房款,這一紙協(xié)議是否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購房者常常疑惑不解。
現(xiàn)實中存在大量購房者與開發(fā)商只簽訂了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這些協(xié)議是否具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主要看這些認購、訂購、預訂等協(xié)議是否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且開發(fā)商是否已經(jīng)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如果具備上述條件,該協(xié)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通常應當具備以下合同內容: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狀況;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商品房價款的確定方式及總價款、付款方式、付款時間;交付使用條件及日期;裝飾、設備標準承諾;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訊、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交付承諾和有關權益、責任;公共配套建筑的產(chǎn)權歸屬;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辦理產(chǎn)權登記有關事宜;解決爭議的方法;違約責任;雙方約定他事項。
購房定金能不能退
一、定金能不能退
目前開發(fā)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fā)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shù)開發(fā)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fā)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xiàn)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么原因房子**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條件下定金不能退?
二、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
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guī)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shù)肿鞣績r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三、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
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chǎn)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
144****9132
《擔保法》第 89 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務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08:36 -
136****1679
交定金注意事項有哪些?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08:29
1、一定要簽協(xié)議
交定金時一定要和開發(fā)商/賣家簽訂定金協(xié)議或購房協(xié)議書,不能只在口頭上承諾,交了就算交了定金了。如果沒有協(xié)議,定金就沒有法律效力。
2、分清訂金與定金
訂金不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實際上它具有預付款的性質,是當事人的一種支付手段,并不具備擔保性質。若購房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就不能要回訂金;若開發(fā)商不履行義務,也不需要雙倍返還訂金,但這并不意味著合同違約方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定金是一個規(guī)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當事人為確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約定的一種擔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購房者履行合同后,定金應當?shù)肿鲀r款或者收回;若購房者沒有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開發(fā)商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在簽訂認購書時,要看清認購書上寫的是哪種金,以免自己無法維護自身權益。
3、將退定金事宜寫進協(xié)議書
在買房時,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為大多數(shù)購房者關心的問題。如果不能保證之后買房交易順利進行,好在簽訂協(xié)議的時候,將退定金的相關條款寫入?yún)f(xié)議書中。屆時按照協(xié)議書中的規(guī)定解決問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三、什么情況下可以退定金?
1、如果是因為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購房者要求退房,開發(fā)商/賣家一般會直接將定金退給購房者。如果開發(fā)商/賣家不退,購房者可以向住建委投訴。
2、新房開發(fā)商在售房時“五證”不全,本身就屬于違法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可以直接向開發(fā)商提出解約,要回定金。
3、認購書或購房合同中,對于退定金的條件有約定的話,只要情況符合退定金的條款,都可依據(jù)認購書或購房合同讓開發(fā)商退定金。 -
155****3897
定金是可以作為違約金不退的,“定”從字面就意味著決定和固定,和“訂金”的含義完全不一樣。不過**后關鍵看你的合同對違約責任的界定如何。通常購房時沒有猶豫期的,也不適用7天內無理由退換貨的范圍,這是行規(guī)。另外稅務機關只負責收稅,這個和他們一毛錢關系都沒有。我勸你還是和賣家友好協(xié)商吧,就算冤深似海在法理沒人同情,自己對自己當初的決定是有責任的。
查看全文↓ 2019-01-25 15:08:19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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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退。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根據(jù)《**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根據(j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shù)肿鞣績r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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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開發(fā)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fā)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shù)開發(fā)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fā)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xiàn)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么原因房子**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條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到目前為止,涉及到定金的法律規(guī)定有下:《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部門規(guī)章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等?!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百一十五條對定金問題規(guī)定如下: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吨腥A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六部分第1百一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建設部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用的,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所收費用應當?shù)肿鞣績r款,當事人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買受人返還所收費用”。除了法律法規(guī)及部門規(guī)章的規(guī)定之外,北京市房屋交易相關主管部門也做了一些的工作,比如在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制定了《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格式合同,要求開發(fā)商按此格式合同的內容執(zhí)行。認購書的格式條款內容實際上是對《合同法》、《擔保法》、《擔保法司法解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司法解釋》等具體法律法規(guī)的具體化。該認購協(xié)議書的第四條規(guī)定:認購人同意在支付定金之日起_____日內,與出賣人協(xié)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本款約定的期限為協(xié)商簽約的起始時限,而非終止時限)。第六條規(guī)定:認購人在第四條第2款約定的期限內與出賣人協(xié)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相關條款,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自第四條第2款約定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超過___日的,本認購書自動解除;雙方也可以協(xié)商解除本認購書。出賣人應當在本認購書解除之日起___日內將已收取的定金退還認購人。從以上的法律規(guī)定及具體行政措施我們可以得出如下結論:商品房認購書作為商品房買賣預約合同,其中的定金條款,是在一方違約,導致無法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對守約方的保護和救濟。然而,當雙方對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條款不能協(xié)商一致時,不能認為任何一方存在違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認購書中的定金條款就不適用了。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guī)定處理,即買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棄購買此房屋,不來簽訂買賣合同,或者出賣人違約,不賣此房屋,那么不履行約定的義務一方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義務,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如果買賣雙方對預售或銷售契約及補充協(xié)議內容難以達成一致,而未能簽約的,不能歸責于任何一方,所以出賣人應把定金全數(shù)返還買受人。三、如何避免定金陷阱?要避免定金陷阱首先不要與開發(fā)商簽訂認購協(xié)議書,不要交定金。在商品房的交易過程中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前簽訂認購書、交定金并不是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一個必經(jīng)程序,雙方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可以直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如果商品房買賣合同簽不成,購房者可以全身而退,不留任何后患。其次是將“定金”寫成“訂金”、“預付款”、“保證金”、“誠意金”、、“押金”、“訂約金”等,這樣一旦房屋買賣合同簽不成所交款項能退回,退回的法律依據(jù)有兩個:一是《擔保法司法解釋》第1百一十八條規(guī)定:當事人交付留置金、擔保金、保證金、訂約金、押金或者訂金等,但沒有約定定金性質的,當事人主張定金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是《較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另外,司法實踐一般認為,“訂金”等費用是預付款性質,因雙方未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開發(fā)商取得了該款項,屬于不當?shù)美?,因此因按不當?shù)美姆梢?guī)定來處理。再次是在簽訂認購協(xié)議時明確約定對自己有利的內容,如什么條件下定金可退,不退定金的法律后果及違約責任如何承擔。較后是要求開發(fā)商簽訂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制定的《北京市商品房認購書》,不同意開發(fā)商對此認購書的內容做修改。四、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通過以上的分析,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chǎn)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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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對于很多人來說,買房需要經(jīng)歷很多流程,繳納定金就是其中之一。但是,實際生活中,也有一些購房者們在繳納了定金之后,又后悔了,不想買這個樓盤了,想要找開發(fā)商退定金,那么,買房定金能退嗎?購房退定金**好的辦法是什么?買房定金能退嗎?1、定金是在合同訂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數(shù)額的金錢作為擔保的擔保方式。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后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fā)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如果開發(fā)商將房屋賣給他人,應當向購房者雙倍返還定金。2、如果購房者在認購書規(guī)定的時限內與開發(fā)商簽訂合同,但因購房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的具體條款雙方存在爭議,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致使購房者不能認購房屋,開發(fā)商應當退還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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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能不能退?目前開發(fā)商在與買受人簽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一般都通過認購、訂購、預定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如果買受人不來與開發(fā)商簽合同或雙方對合同的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大多數(shù)開發(fā)商定金是不退的。這種定金或訂金的約定,對買受人極為不利,使買受人在簽約時處于受制于人的境地,買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壓力下,違心地接受開發(fā)商的不平等條款,自己的真實意思也不能體現(xiàn)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則。好多購房人認為,購房定金與其它商品交易一樣,就像平常買東西一樣,交了定金就是這個東西給我留著,我準備要了,如果東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給你的賠償,以此類推到房子上,認為一旦簽訂了商品房認購書,無論什么原因房子**終沒有買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還了,有些人甚至自動放棄了取回定金,這其實是一種誤解。其實定金是可以退的。那么在什么條件下定金可以退,什么條件下定金不能退?二、如何退定金才能成功?我們知道退定金是有一定條件的,即因合同條款達不成一致意見可以退,另外,必須是在認購書約定的期限內來簽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須要證明這一點。購房人可以通合同條件談判時雙方修改的記錄來證明,也可以通過雙方談話的錄音來證明。有些購房者本身不想要此房,屬于違約行為,但也通過增加補充協(xié)議的方式達到了退定金的目的。另外,對于內部認購等無銷售許可證或產(chǎn)權證的項目,因本身不具備銷售條件,因此任何情況下定金都可退,無需做大量的取證工作,直接起訴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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