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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權上誰的名字房子就歸誰對嗎?是這樣嗎?

156****6854 | 2019-06-12 07:43:56

已有4個回答

  • 154****7222

    對, 物權法是這么規(guī)定的 誰的名字誰就有對這個房子所有權和處置權, 但是有兩種情況不是這樣的, 一種是有公證處公證委托 受托人才是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和處置權, 還有一種就是法院凍結了該房,和法院判決了強制執(zhí)行書!
    謝謝希望能夠幫到你, 我工作上時刻都是處理這些問題, 希望采納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4:35
  • 152****7782

      通常是這樣的,房產證是誰,房屋產權屬于誰;
      但是如果是婚后購房,那么歸雙方共同所有。
      按照新婚姻法規(guī)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新婚姻法對于婚后房產權屬問題的其他幾種情況:
      1、夫妻雙方婚后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如果涉及貸款,先要將貸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說,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給未得房一方房屋價值的一半,得房方單獨償還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離婚時房屋的分割
      按**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產證,那么該房屋是婚前財產。因此,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過按揭貸款購房,取得了房產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雖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購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償還貸款的部分,除夫妻雙方另有約定外,應當視為共同財產。需要說明的是,共同還貸部分,不論是由一方用個人工資還貸,還是用雙方工資還貸,均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當然,如果一方確能證實,其還貸資金來源于個人婚前財產,那么該部分不應認定為夫妻共有財產。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產證的,婚后雙方共同還貸的房屋,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雖然是物權憑證,是證明房屋權屬關系的法定憑證,但并不是意味著婚后取得房產證的房屋就應當是婚后財產,還是要將財產來源細分為婚前婚后兩部分進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還貸,或一方用個人財產還貸但房屋**,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房屋的分割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的規(guī)定,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產權證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訴。另外,**高院民一庭有關解釋明確,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歸屬的范圍包括:(1)購買福利性政策房屋;(2)購買商品房; (3)購買經濟適用房。購買以上三種房屋,在離婚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的,法院不宜就該房所有權直接判決。
      6、父母參與出資購買的房屋,子女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父母在雙方結婚前的出資,視為對自己子女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父母在雙方結婚后的出資,視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另有約定除外。
      在實踐中,還有一種情況:在離婚時,一方突然提出,買房子的錢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贈與的,并拿出借據證實。對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態(tài)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認,法院一般不對該債權債務是否成立進行實質性審查,因為債權人不能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因此,法院在這類案件中,在對房屋進行分割的同時,會告訴主張是借錢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訴。
      7、房產證上有第三人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房產證上除了有夫妻雙方的名字外,還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對此,法院一般不會將其主動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對房屋部分的財產分割不予審理, 由當事人另案起訴;(2)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將案件中止審理,告訴當事人另行提起析產之訴,后根據析產的判決結果,對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進行分割。
      8、婚前雙方出資購房,但婚前取得的房產證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離婚后房屋的分割
      在上述情況下離婚時,房產證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認另一方購房時出過資,認為房屋屬于其婚前個人財產,不作分割。在不能證實自己有出資且不是贈與給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權益法院是無力保護的。也就是說,即使另一方出了錢,但不能證明出資行為,法院也無法判決一方給予適當補償。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4:30
  • 136****4272

    可以改,首先需要做繼承公證,你媽媽去世了,房子歸你和爸爸所有 ,你放棄繼承,你爸爸一個人繼承,然后由你爸爸過戶給你,或者做繼承公證,產權證寫你和爸爸兩個人的名字也可以。
    但是建議你**好過戶給你一個人,但是估計稅費不少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4:23
  • 144****1629

    在法律上講,那不一定,如果房主還有其他的房子,并且和他同居的人收入又很低的話,那房子就有可能分給那個不是戶主的人

    查看全文↓ 2019-06-12 07:44:19

相關問題

  • 1、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該房也應當是夫妻共有的;如果這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就歸誰所有。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3、你父母付首期(30%),你獨自供了20%后結婚了,由夫妻共同供完余下50%的款。這種情況下,你父母有30%的產權,你有45%的產權,你配偶有25%的產權。4、你父母付的全款(有證據證明是由你父母轉賬購買的),即遍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你的,但產權任然是你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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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該房也應當是夫妻共有的;如果這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就歸誰所有。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3、你父母付首期(30%),你獨自供了20%后結婚了,由夫妻共同供完余下50%的款。這種情況下,你父母有30%的產權,你有45%的產權,你配偶有25%的產權。4、你父母付的全款(有證據證明是由你父母轉賬購買的),即遍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你的,但產權任然是你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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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果房子是在婚姻存續(xù)期間購買的,即使是夫妻一方的名字,那么該房也應當是夫妻共有的;如果這房子是在婚前購買的,房產證上登記的是誰的名字就歸誰所有。2、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3、你父母付首期(30%),你獨自供了20%后結婚了,由夫妻共同供完余下50%的款。這種情況下,你父母有30%的產權,你有45%的產權,你配偶有25%的產權。4、你父母付的全款(有證據證明是由你父母轉賬購買的),即遍房產證上的名字是你的,但產權任然是你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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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婚發(fā)解釋并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根據相關規(guī)定,婚后取得的房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額出資購買且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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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姻法解釋三里面規(guī)定,第七條: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所以你一起按揭,不能說你有產權,銀行要你的證件只是為了自己的工作需要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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