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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需要滿足什么條件呢?

154****9351 | 2019-08-08 15:35:26

已有6個回答

  • 148****3187

    1、延遲交房。此現象比較嚴重,延遲交房是指到了開發(fā)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fā)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開發(fā)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根據規(guī)定,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購房人應當騰空房屋,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3、開發(fā)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

    4、拿不到產權證。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另外,由于前幾年一些房地產運作不規(guī)范,一些開發(fā)商拖欠政府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時有發(fā)生,導致購買這些樓盤的購房人入住多年后無法拿到房屋產權證,購房人也可以要求退房。

    5、無法得到貸款。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yè)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fā)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fā)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同樣,如果因開發(fā)商的原因購房人無法辦理商業(yè)按揭貸款的,也可以依照合同規(guī)定退房。

    6、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新版合同規(guī)定,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7、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目前北京房地產市場較少發(fā)生。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fā)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蛘呤欠课萁桓妒褂煤?,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8、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新版合同規(guī)定,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并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9、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

    10、開發(fā)商把房子抵押。如果開發(fā)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8-08 15:36:40
  • 138****3769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fā)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fā)商無權處分該房產   主要有開發(fā)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br/>2、開發(fā)商存在欺詐情形   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fā)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fā)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字認可。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一)查看兩書。 購房者在查看房屋資料時,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是可帶走的,管線分布竣工圖有時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購房者查看《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需仔細,《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樓環(huán)節(jié)中**應該注意的文件,按照有關規(guī)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該樓盤都不能入住。  
    (二)注意先后順序。 購房者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xù)。因為根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后驗房發(fā)現問題,開發(fā)商只承擔房屋質量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 ?br/>(三)購房者不能以開發(fā)商逾期交房責任沒有承擔為由,拒絕接收房屋。 在交房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只要開發(fā)商依約發(fā)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沒有按約前來接收房屋,也算開發(fā)商履行了交房義務。在開發(fā)商已經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責事由的情況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時追究開發(fā)商違約責任完全是購房者自身的權利,除購房者明確表示放棄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著購房者放棄追究開發(fā)商違約責任。  
    (四)商品房交付過程中,購房者驗房的標準依據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建筑方面的法律及規(guī)范,因此《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就極為關鍵

    查看全文↓ 2019-08-08 15:36:29
  • 147****4795

    謝邀,可以退的,只要用對方法

    先說觀點,不管是定金還是訂金,開發(fā)商都不想退給你,不會因為寫的是訂金就會退給你,也不因為是定金就不會不退給你。所以不用擔心支付的是哪個“ding”金,只要辦法多,什么錢都能退。

    比如,定金交了,合同也簽訂了,又找不到開發(fā)商問題所在,那定金能不能退?答案是能,真想退的話,找專業(yè)人士就好啦

    查看全文↓ 2019-08-08 15:36:16
  • 132****4949

    一般情況下,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fā)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后,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開發(fā)商經購房人催告后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于開發(fā)商的手續(xù)不全,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
     開發(fā)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后,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fā)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fā)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退房注意事項:
     先與開發(fā)商協商,如果滿足合同約定的退房條件,**好還是先與開發(fā)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fā)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使業(yè)主滿意,業(yè)主可根據自身情況收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fā)商協助下辦理退房手續(xù)。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業(yè)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持業(yè)主的退房要求。對于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范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yè)主應先找開發(fā)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鑒定過程相對較長。
     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如果是開發(fā)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里約定了違約金,那么開發(fā)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yè)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xù)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代理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范圍內,由開發(fā)商補償。
     **、月供利息都可獲賠在退房款方面,采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fā)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復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fā)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于買家**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于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并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接收還款并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fā)商支付購房人**款利息,即從**款交付日到開發(fā)商歸還日該筆**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fā)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yè)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fā)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fā)商則可以不賠償業(yè)主裝修費。
     退房步驟: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特快專遞、掛號信、傳真或電話向開發(fā)商發(fā)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fā)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xù)。
     第三步:督促開發(fā)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xù)。
     再有,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fā)商退回全部房款后,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后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后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xù)等

    查看全文↓ 2019-08-08 15:36:04
  • 137****1049

    第一,延遲交房。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fā)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并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開發(fā)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根據規(guī)定,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
      第三,開發(fā)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第四,拿不到產權證。由于開發(fā)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無法得到貸款。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yè)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fā)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fā)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新版合同規(guī)定,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這突破了以前按建筑面積來測量的“慣例”。
      第七,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fā)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蛘呤欠课萁桓妒褂煤螅课葜黧w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新版合同規(guī)定,因房地基問題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并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fā)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持。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后由于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量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噪聲影響居住等。
      第十,開發(fā)商把房子抵押。如果開發(fā)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guī)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8-08 15:35:53
  • 157****5463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guī)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
    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fā)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fā)商無權處分該房產
    主要有開發(fā)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fā)商存在欺詐情形
    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fā)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fā)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字認可。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即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fā)生誤差達到一定比例。若合同中未約定具體的比例,按照有關規(guī)定,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

    查看全文↓ 2019-08-08 15:35:45

相關問題

  • 一、商品房退房的情形有哪些(一)是開發(fā)商延期交付房屋。這種情況是目前買房人**可能遇到的一種情況。即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期已到,業(yè)主們卻遲遲得不到開發(fā)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具備入住條件。(二)開發(fā)商開發(fā)手續(xù)不全,導致合同無效。目前開發(fā)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fā)商證件不全,就屬于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由于是無效合同,開發(fā)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三)開發(fā)商沒有經過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fā)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fā)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fā)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fā)生開發(fā)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fā)商退房。(四)就是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賠利息;這里要注意,合同中如對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有相反約定的,按合同處理。實踐中開發(fā)商往往在合同中選擇面積誤差時據實結算,這種看似公平的約定,其實不公平,他剝奪了購房人在一定條件下(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退房的權利和要求開發(fā)商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的權利。(五)房屋質量導致嚴重影響使用。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開發(fā)商賠償損失;(六)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經濟糾紛等情況時,業(yè)主也可要求退房。比喻開發(fā)商出現一房兩賣或一房多賣、或者賣房前后私自將房屋抵押,造成購房者購房目的不能實現。二、商品房退房能要求雙倍賠償嗎適用雙倍賠償的相關規(guī)定,符合以下幾個條件:(一)所購房屋必須屬于該《解釋》調整范圍內的商品房。并不是所有的房產糾紛都適用懲罰性賠償條款,該條款調整的僅僅是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所以如果購房人購買的不是商品房,退房時要求“雙倍賠償”,也就很難得到法律支持。(二)出賣人欺詐和惡意違約必須屬于《解釋》規(guī)定的適用懲罰性賠償責任的五種情形。1、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2、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3、訂立合同時,出賣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4、在訂立合同時,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5、訂立合同時,出賣人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三)必須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買受人無法取得房屋。上述五種情形必須導致該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解除,無法取得房屋時,買受人才可以在請求出賣人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之外,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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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合同當事人必須符合主體資格。 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備能夠以自身行為依法行使權利并且承擔義務的資格。 (1)一般主體要求。依《民法通則》規(guī)定,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房屋買賣行為復雜,涉及標的金額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參與,所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除非事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2)特殊主體要求。為了維護房屋交易秩序,現行法律和政策對房屋買賣當事人設定了一定條件和限制,必須符合特定要求。在商品房現售中,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作為房屋出賣方必須具有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土地使用批文、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等。在商品房預售中,預售方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應當持有預售許可證和確定施工進度與交付日期。商品房出賣方如違反上述要求,就會被認為不符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主體資格,應當宣告合同無效,賠償買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此外,政府確認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經濟適用房,僅本單位的職工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單位自管公房,機關、**和部隊等單位經批準才符合主體資格有權購買城市私房等。 2、房屋買賣雙方當事人應當表意真實。 依照現行法規(guī)和有關司法解釋,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系當事人真意表示的結果。房屋買賣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礎上進行才能真正實現雙方當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無權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所簽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房屋買賣合同等,皆非買賣當事人真實意思,原則上視為無效。因重大誤解和顯失公平簽訂的房屋買賣行為,亦屬可變更或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無效或被撤銷的房屋買賣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有權不予履行。房屋買賣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為有效。 3、房屋買賣不得違反政策、法律法規(guī)和社會公共利益。 房屋買賣行為應當符合房地產政策,遵守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社會公共道德。否則,房屋買賣行為無效。例如,在房屋買賣活動中,我國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房屋買賣雙方不得買賣土地,不得瞞報房屋買賣價格偷逃稅收,不得買賣拆遷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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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三)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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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開發(fā)商賣房子了,你就可以去買了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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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預售也稱商品房預售,樓花買賣,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與購房者約定,由購房者交付定金或預付款,而在未來一定日期擁有現房的房產交易行為。其實質是房屋期貨買賣,買賣的只是房屋的一張期貨合約。它與成品房的買賣已成為我國商品房市場中的兩種主要的房屋銷售形式。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1.已經全部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且土地使用權未經抵押。2.持有建設工程許可證。3.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開發(fā)商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應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四分之一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時間。4.同金融機構已經簽訂商品房預售款監(jiān)管協議。5.已經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向境外預售商品房的,應當同時取得向境外銷售的批準文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商品房預售,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二) 持有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三) 按提供預售的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fā)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經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 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商品房預售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將預售合同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登記備案。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必須用于有關的工程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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