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并且就房產的歸屬,在離婚協議書中明確的予以約定,通常情況下依據該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手續(xù)后,該離婚協議書就發(fā)生法律效力,雙方的約定生效。因為沒有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所以女方享有的屬于債權,并非物權,不動產所有權的變更以房產登記為準。建議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這樣就不會再有任何的糾紛。
全部3個回答>??離婚后房產沒有過戶嗎?誰有什么建議呢?
134****9752 | 2019-09-10 14: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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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9432
方法一;雙方先協議好住房歸誰,把分割細則寫入離異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做個公證,注意保管好這份協議,以后等貸款還清之后,再有兩人一起到房管辦理住房析產過戶給一方,如果對方拒絕,可以憑離異協議上法院起訴,準贏!
查看全文↓ 2019-09-10 14:02:06
方法二。有得到房子一方借錢籌資,或是找社會墊資公司,出錢,付清貸款,辦理完畢房產證,然后兩人辦理過戶給一方,住房就屬于一方所有,在由這一方把這房子抵押給銀行,辦理貸款,拿到貸款歸還之前的籌資,自己慢慢歸還銀行貸款,
方法三,找個買家,有買家出資還清貸款,辦理完畢房產證,再有離異兩人一起把住房過戶給買家,買家付清全部房款,離異雙方一起分錢。 -
132****2138
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屬于兩位的共有財產。
查看全文↓ 2019-09-10 14:02:01
對于還沒有取得產權的住房,可以等取得住房全部產權之后,再分割分配。
如果雙方無法達成分割財產的一致意見,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條 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1,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
2,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3,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
第二十一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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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319
如果在民政局備案了的離婚協議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沒有備案就沒有法律效力。
查看全文↓ 2019-09-10 14:01:57
辦理離婚登記后,備案于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于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于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由于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項目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br/>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后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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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離婚時沒有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過分割的,離婚后可以另行分割,不需要公證。只須憑協議和離婚證書、證明所分割的財產系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財產的證據材料去辦理相關過戶手續(xù)即可。
全部3個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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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屬于合同法的范圍2、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后,具有下列對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該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②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需將該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租權; ③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應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 ④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應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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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風險非常大,假設幾個問題,1 房子到時漲了幾萬,房東毀約,不賣你了,頂多賠你點違約金,你違約金寫的大也沒有用,他到時一分不給你也沒有多大辦法。2 在這段時間里房東把這個房子過戶給自己的兒子或者再次轉賣給別人,你就只能哭了。3 房子到時加收20%的稅收,那這個稅收應該是你承擔的了。4 其實這些情況還是要看人的,房東人好的話,就沒有問題了;如果是不安好心的人,怎么防范都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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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具體得看你們的財產是怎么分割的。如果一方凈身出戶,那貸款也是財產擁有方還,直接過戶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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