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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有什么規(guī)定?

135****8185 | 2019-09-20 14:55:39

已有3個回答

  • 135****5681

    建筑間距和退距管理技術規(guī)定

    建筑物的面寬,除經批準的詳細規(guī)劃另有規(guī)定外,按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大連續(xù)展開面寬的投影應控制在80米以內;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其**大連續(xù)展開面寬的投影應控制在60米以內;
    (三)不同建筑高度組成的連續(xù)建筑,其**大連續(xù)展開面寬的投影上限值按**高建筑高度執(zhí)行。

    居住建筑日照標準應滿足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時,有效日照時間帶: 8時~16時。
    其中舊城區(qū)新建項目內可酌情降低,但不應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時。
    (一)多層居住建筑間距按間距系數確定。
    1、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間距不小于南側建筑高度的1.5倍。
    2、其它方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間距控制按下表計算。
    附:不同方向建筑間距拆減換算表
    方向角0°— 15° 15°— 30° 30°— 45° 45°— 60°(含)>60°

    查看全文↓ 2019-09-20 14:56:10
  • 155****9997

    按照國家規(guī)定(設計規(guī)范)以冬至日照時間不低于1小時(房子**底層窗戶)為標準。間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時的太陽高度角。
    其他相關:房的采光狀況是每個業(yè)主都十分關心的問題,當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圍出現時,大家都會考慮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據《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障礙,賠償損失?!边@條規(guī)定給采光權受到侵犯的業(yè)主獲得賠償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據。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權,還要結合具體的實際情況來分析。
    首先,采光權是一種有條件、有范圍的權利,它不是通過專業(yè)人員進行測量就能準確確定的。由于我國土地資源緊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現在的住宅都會有不同程度的遮擋陽光現象,不能因為有遮光就認為自己的采光權受到侵犯。況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條件和生活習慣都存在較大的差異。在如何處理建筑采光問題上,依據《民法通則》的基本法律原則,只能是通過各個地方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地方法規(guī)來進行規(guī)定。
    比如,北京市現在依據的地方法規(guī)主要是1994年經人民政府批準修訂的《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guī)定》,該法規(guī)條文是以建筑間距系數和**小距離作為核定建筑間距是否合法的標準。從現實情況來看,一般業(yè)主容易接受同一時期建設完成的居住區(qū)中的建筑間距,即使間距很小,也能得到業(yè)主的認可。而當有新建建筑出現并遮擋業(yè)主陽光時,業(yè)主往往難以接受,進而可能會發(fā)生糾紛。在這一點上,業(yè)主一定要經過仔細分析后,方可判斷自己的采光權是否真的受到法律意義上的侵犯。新建建筑和現狀住宅之間的距離,必須符合有關法規(guī)的要求,才可進行建設,否則就是違法建設。如果業(yè)主能夠確定對方是違法建設,那么可向對方提出異議;如果新建工程是符合有關法規(guī)的規(guī)定建設的,即使是遮擋住宅的陽光,那也是合法遮擋,是受法律保護的。業(yè)主即使提出異議,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需要補充的是,在合法遮擋的情況下,依據《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guī)定》第四章的規(guī)定:“現狀居民因新建、擴建建筑而被遮擋,造成冬至日滿窗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享受一次性經濟補償。”這種補償一般也就在幾千塊錢左右。這就是說,雖然是合法遮擋,但考慮到新建建筑對居民原有的日常生活居住條件產生較大影響,這種影響給居民帶來了一定的損害,為了彌補對居民的損害,市有關部門結合北京的實際情況,提出了這種補償的方式,這已經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居民的采光權。如果您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擋,符合上述第四章的規(guī)定,可以向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訴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在此要提醒您的是,如果是同期建成的居住區(qū),即使是因遮擋造成冬至日滿窗日照時間不足1小時的,也沒有經濟補償問題。
    房屋的通風采光權的規(guī)定
    許多居民的住房被新建建筑遮擋陽光后,由于切身利益受到影響,從維持個人權益的角度出發(fā),希望能夠維護現有日照條件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有一點是必須明確的:采光權只是一種有條件的權利,而不是無條件的權利。在1987年1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章民事權利第一節(jié)財產所有權和與財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中,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對于取得住宅產權或使用權的居民來說,采光權不像建筑面積那樣,可通過簡單的定量標準來確定。由于在住宅周圍進行建設時,都會不同程度地遮擋住宅陽光。而我國地域廣闊,南方與 北方的日照條件和生活習慣均存在較大差異,如何在處理建筑采光問題上,體現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只能通過各地區(qū)根據自己的地方特點,制定出相應的地方法規(guī)來進行規(guī)定。在制定法規(guī)的過程中,不可能同時滿足有關各方的全部權益,當出現矛盾時,為兼顧有關各方的權益,有關各方都會相應喪失一部分權益。因此,采光權只是一種有條件的、相對的權利,而不是無條件的、絕對的權利。

    查看全文↓ 2019-09-20 14:56:05
  • 154****6111

    各地標準不一,到當地 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查詢
    北京地區(qū) 參考如下 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guī)定(2007修改)
    第三條 兩棟4層或4層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至少1棟為居住建筑)的間距,采用規(guī)定的建筑間距系數仍小于以下距離的,按下列規(guī)定執(zhí)行:
      
     ?。ㄒ唬﹥山ㄖ拈L邊相對的,不小于18米。
      
      (二)一建筑的長邊與另一建筑的端邊相對的,不小于12米。
      
     ?。ㄈ﹥山ㄖ亩诉呄鄬Φ模恍∮?0米。
      
      (四)4層或4層以上的生活居住建筑與3層或3層以下生活居住建筑的間距,由城市規(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按規(guī)劃要求確定。
      
      第四條 建筑間距符合本規(guī)定,但小于建筑防火間距時,須按消防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查看全文↓ 2019-09-20 14:55:56

相關問題

  • 《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2002修訂版),對住宅間距(也就是正面的間距)的要求是按照日照標準來確定的。而:《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間距暫行規(guī)定》對此做了量化:當單棟塔樓居住建筑在兩側無其他遮擋陽光的建筑(含規(guī)劃建筑)時,與其他居住建筑間距系數不得小于1.0。建筑間距系數:指遮擋陽光的建筑與被遮擋陽光的建筑的間距為遮擋陽光的建筑高度的倍數。對于側面的間距,多層不小于6米,高層與各種層數住宅之間不宜小于1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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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密度一區(qū):≮0.9倍建筑高度密度二區(qū):≮1.0倍建筑高度密度二區(qū):≮1.1倍建筑高度新增:在國家級開發(fā)區(qū)建制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1.2倍,并應符合防火規(guī)范的間距要求。密度一區(qū):≮10米密度二區(qū):≮12米密度三區(qū):≮14米建筑高度<12米時≮6米建筑高度>12米時≮8米建筑高度<24米時

  • 高層建筑之間間距由各城市規(guī)劃部門根據建筑性質與建設高度、所屬地區(qū)(容積率),確定如居住建筑,則根據日照要求按:《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50352-2005確定。

    正常樓間距是多少? 建筑間距多少算正常

    先看看你家與對方的具體距離 一般正式的建設項目都是經過嚴格的日照采光計算的只要不違背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就可以你的城市看是哪里 越往北 影響越大 越往南的城市影響越小-------------------------------------------------------------------------采光權的具體規(guī)定請看《物權法》規(guī)定(第八十九條):建造建筑物,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標準,妨礙相鄰建筑物的通風、采光和日照。及《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或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賠償損失?!?-----------------------------------------------------------------------------根據【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GB 50180—93住宅建筑日照標準 建筑氣候區(qū)劃 Ⅰ、Ⅱ、Ⅲ、Ⅳ氣候區(qū) Ⅳ氣候區(qū) Ⅴ、Ⅵ氣候區(qū)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日照標準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時數(h) ≥2 ≥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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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單棟塔樓居住建筑在兩側無其他遮擋陽光的建筑(含規(guī)劃建筑)時,與其他居住建筑系數不得小于1.0。多棟塔樓居住建筑成東西向單排布置時,與被其遮擋陽光的板式居住建筑的建筑間距按照下列條例執(zhí)行:1.相鄰塔式居住建筑的間距小于單棟塔式建筑的長度時,塔式居住建筑長高比的長度,應該按照各塔式居住建筑的長度與間距之和計算,并按照其不同的長高比,采用不得小于表1規(guī)定的建筑間距系數。2.相鄰塔式建筑的間距等于或者大于單棟塔式居住建筑的長度時,建筑間距的系數不得下于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