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是有夫妻雙方的名字,但得視乎這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后的財產。要是吵到上法院來判的話,法院是按以當時房子的樓價來算,例如房子在當時可以賣到100萬來算,那么你們兩就各得50萬。但前提是要視乎,房子是不是夫妻共同出錢購買,還得出示證據(jù)顯示雙方當時各付出多少錢來做比例。要是房子是男方的父母或者是女方的父母全額購買的話,那么比例就會偏向一方計算的了。簡單點說,房子是婚后才購買的,而房產證也有雙方的名字,那么就得看誰出的錢多,那分配給誰的就多。還有很多細節(jié)要清晰才能夠給出答案,所以不想麻煩的話,這**好能夠私下協(xié)商還是私下協(xié)商好。走法律途徑是很復雜的。
全部3個回答>??共有房產離婚后如何分割?夫妻離婚時怎樣分割共有的房屋?
155****0655 | 2019-10-25 02: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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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2684
房屋產權實際歸屬與形式歸屬不一致的情況越來越多,夫妻對房屋的產權份額認定也日漸復雜。以下是各種購房方式下夫妻離婚后房產分割的方式。 第一,夫妻雙方在結婚后購房,離婚時已經領取產權證,并且沒有按揭貸款或者按揭貸款已經還清的房產。對這類房產的分割比較簡單,平均分割,按照現(xiàn)在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由愿意或應當接受該房產的一方支付一半的價格給對方。 第二,夫妻雙方在結婚后購房,已經取得產權證,但是尚有部分貸款未還清,由得房的一方支付現(xiàn)在房屋市場價值的一半給對方,尚未還清的貸款由得房的一方自行償還。 第三,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已經取得產權證,根據(jù)《婚姻法》第18條的規(guī)定,應當是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第四,夫妻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已經取得產權證,婚后夫妻共同還貸款的房屋,不管是一方自行用自己的收入還貸款,還是夫妻雙方共同還貸款,均不影響該還款部分的款項是夫妻共同財產。因為即使一方自行用自己的收入來還貸款,在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該收入也是夫妻共同財產。除非一方有確實的證據(jù)證明該貸款昀資金是來源于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 第五,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但是在婚后才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因為產權證是表明產權歸屬的重要文件,這類房產在實踐中一般是認定個人財產。 第六,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的房屋,但是取得的產權證上只有一方的姓名。在此情況上,另外一方需要舉出證據(jù)證明該出資是雙方共同的,否則應認定該房屋為一方的婚前財產。 第七,一方用婚前房產轉讓后的房款再在婚后購房的,婚后所購得的房屋應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因為此情況下,雖然是在婚后購房,但是購房款是其婚前財產轉讓后所得的款項,因此從理論上來說其在婚后所購房屋只是其婚前財產的一個形式上的變化,而沒有實質上的變化。 第八,父母參與出資的房屋。根據(jù)《婚姻法解釋
查看全文↓ 2019-10-25 02:36:15
(二)》第22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在實踐中出現(xiàn)的情況更是紛繁復雜,婚后父母出資購買房屋,但產權證登記在一方的名下,該行為應該如何認定,往往引發(fā)爭議。我們認為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間沒有對出資的性魘進行說明一般應認定為贈與,如果父母事后認為是借給子女購房的,那么需要出示借條并且借條上面必須有子女夫妻兩人的簽名,否則不予認可為借款。如果父母在出資的時候要求享有房屋的部分產權的話,那么應當有相關的協(xié)議證明,其出資不是單純的對子女的贈與。還有一種情況,父母出資為子女購房不是為了贈與給子女而是為了與子女同住,往往在購房的時候是由子女出面辦理手續(xù)而父母負責出錢,一般對于房屋的選址和裝修都會征得父母的意見,在此情況下,雖然房屋產權證上沒有父母的名字,但是各種出資證明及家人內部購房協(xié)議及實際情況都可以證明父母出錢是為了自己和子女同住而不是贈與給子女,這樣房屋應認定為家庭共有財產。 -
156****3825
夫妻雙方離婚時,如果任何一方都沒有過錯行為,對于婚姻期間的共同財產以及共同債務,原則上是一人一半平均分配。
查看全文↓ 2019-10-25 02:36:06
而在法律實踐當中,如果房子僅有一套,那么肯定面對的問題是一個人拿房產,一個人拿錢。如果雙方都拿不出一半的房價去補償對方,一般會考慮將房屋賣掉然后平分。 -
155****7533
1、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jù)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
查看全文↓ 2019-10-25 02:36:02
2、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jù)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對另一方應給予相應于給房屋一半價值的補償。在雙方條件等同的情況下,應照顧女方。
3、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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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夫妻雙方離婚時對共有的房屋的分割應按照如下辦法進行:1、離婚時,夫妻的共有房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并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2、夫妻共有的房產,原則上應均等分割,具體處理根據(jù)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的來源等情況也可以有所差別。3、對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應根據(jù)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等原則給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給另一方應付款。4、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居住的房屋屬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無居住地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根據(jù)實際情況的需要給予暫住,但一般不超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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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尊重當事人自己的選擇,只要此選擇不違反法律,一般法院不干涉,至于如出價錯誤,可考慮在判決或調解書未下達前,提出反悔,并說明具體理由.這樣法院會考慮你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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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及歸屬無法達成協(xié)議時,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別處理:(一)雙方均主張房屋所有權并且同意競價取得的,應當準許;(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三)雙方均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jù)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就所得價款進行分割。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就前款規(guī)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權后,有爭議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房產分割原則:1、男女平等原則對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雙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權及處理權。表現(xiàn)為:夫或妻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上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處理夫妻共同財產的,任何一方均有權決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做重要處理決定,夫妻雙方應當平等協(xié)商,取得一致意見。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為由對抗善意第三人。2、保護婦女、子女權益原則在離婚財產分割中,應做出傾向于婦女權益保護的裁決。另外,在分割共同財產時應對直接撫養(yǎng)小孩的一方進行傾斜照顧。3、照顧無過錯方原則由于一方過錯引起的離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照顧無過錯的一方。所謂過錯,是指一方有通奸、姘居、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和遺棄家庭成員等行為。在做離婚財產分割時,無論是無過錯方主動要求離婚,還是被起訴要求離婚,都應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得到照顧泌彌補其所受到的身心傷害。4、有利生產、生活的原則首先,不得破壞財產的使用價值和經濟價值。其次,要盡量使分割后的財產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如對一方工作、職業(yè)需要的工具、圖書,應分割給需要的一方;對有特殊價值的財產,分割時應考慮其來源;對共同經營、承包的項目,應分割給有經營能力和經驗的一方。對生活必需品侵害時,要考慮當事人、子女的實際需要。5、尊重當事人意愿原則夫自愿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表現(xiàn)是,夫妻共同財產可以是一方多分,另一方少分,甚至是全部夫妻共同財產由一方享有。離婚協(xié)議中關于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xié)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男女雙方協(xié)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審理后,未發(fā)現(xiàn)訂立財產分割協(xié)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6、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原則夫妻離婚分割財產時,不能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不能把屬于國家、集體和他人所有的財產,當做共同財產分割掉。例如,夫妻雙方租住的私房或公房,在離婚時就不得分給另一方所有。又如,在合伙人夫妻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能損害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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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尊重當事人自己的選擇,只要此選擇不違反法律,一般法院不干涉,至于如出價錯誤,可考慮在判決或調解書未下達前,提出反悔,并說明具體理由.這樣法院會考慮你方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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