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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如何確認土地面積?

136****5603 | 2019-11-15 09:00:34

已有4個回答

  • 142****4376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第四條 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

    查看全文↓ 2019-11-15 09:01:18
  • 143****5313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根據(jù)實際使用土地的面積,按稅法規(guī)定的單位稅額交納。其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額=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一般規(guī)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元至12元?!?。房產(chǎn)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均采取按年征收,分期交納的方法。
    「例」武泰鋼材進出口公司擁有自用房產(chǎn)原值600000元,允許減除20%計稅,房產(chǎn)稅年稅率為1.2%;小汽車2輛,每年每輛稅額300元;載重汽車3輛,計凈噸位15噸,每噸年稅額60元;占用土地面積為1500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稅額為6元;稅務部門規(guī)定對房產(chǎn)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在季末后10日內(nèi)交納,1月31日計算本月份應交納各項稅金。
    月應納房產(chǎn)稅額=5760/12=480(元)(即:(600000×0.8×0.012)/12)
    月應納車船使用稅額=3300/12=275(元)(即:(300×2+60×15×3)/12)
    月應納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額=1500×6/12=9000/12=750(元)
    根據(jù)計算的結果,提取應納房產(chǎn)稅、車船使用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如下:
    借:稅金及附加 1505
    貸:應交稅金——應交房產(chǎn)稅 480

    查看全文↓ 2019-11-15 09:01:13
  • 155****0767

    城鎮(zhèn)土地稅是按照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乘以相應規(guī)定的稅率,很多地方都是實行半年或者一年繳納一次。
    稅率如下(請詳見當?shù)匾?guī)定的稅率):
    1.大城市l(wèi).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0.6~12元。
    假設A企業(yè)占地面積為8000平方米,當?shù)爻擎?zhèn)土地使用稅為每平方米5元,那么A企業(yè)這年需要繳納的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8000*5=40000元。

    查看全文↓ 2019-11-15 09:01:06
  • 156****5780

    1、凡有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fā)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fā)出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申報土地面積,據(jù)以納稅,待核發(fā)土地使用證以后再作調(diào)整。
    注意:稅務機關不能核定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
    一、在城市、縣城、建制鎮(zhèn)、工礦區(qū)范圍內(nèi)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jù),依照規(guī)定稅額計算征收。
    二、案例講解:我公司是位于工業(yè)園區(qū)的制造業(yè)企業(yè),占地面積5000平米,當?shù)卣?guī)定本地段土地使用稅2元/每平米。所以應納土地使用稅=5000*2=10000元
    三、土地使用稅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期限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
    四、新征用土地,土地使用稅繳納時間: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準征用之日起滿1年時開始繳納土地使用稅;
    (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準征用次月起繳納土地使用稅。
    五、如果屬于以下情況,可以免繳土地使用稅: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查看全文↓ 2019-11-15 09: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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