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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賣家簽定金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項?

141****9310 | 2013-02-20 17: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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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8****8546

    1.當事人:居間合同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詳細名稱、姓名、身份證號、住所、聯系電話 2.居間合同標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間人在居間合同中委托的居間事項。 3.期限:指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終止日期。 4.分期付款的方式:明確付款的時間(一般分四步:定金、**、銀行貸款、尾款) 5.居間事項的分類:各方利益的類別及范圍。 6.酬金的給付:居間合同應明確規(guī)定酬金的數額、給付方式、時間、地點 7.費用的負擔: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屬于哪一類費用應有哪一方承擔。 8.違約責任:合同中應明確規(guī)定違約方應承擔責任的具體方式,以便守約方,仲裁機構,人民法院在處理違約責任時有所遵循 。9.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約定,當發(fā)生合同糾紛雙方自行協(xié)商不成,請選擇仲裁機構,還是法院訴訟。 <
    >1o.其他約定事項:房價是否包含裝修等固定設施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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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問題

  •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 租房時如果你已經看到滿意的房子,這時打算跟房東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有以下幾點: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1、你要叫房東拿房產證原件給你看,然后要他復印一份給你。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2、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跟房產證上一致),室內包含設施(因為如果是有裝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寫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時引來糾紛),水電費、物業(yè)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誰付,房屋租金并備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3、還需注意一點,就是有的是房東委托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話,簽合同時要讓房東親自來簽,不是不行的話,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托書”,里面具體寫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有要寫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房屋出租各項事宜,簽署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認,謝謝支持!本授權委托書有關事項如有變更,以收到書面通告為準,否則一直有效。房屋具體地址等”這樣會比較保險一點的。 簽訂租房合同注意事項4、簽合同時要出具的材料包括:雙方身份證原件(是用來看的),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一份,委托書(如果不是房東本人的情況下)。再有就是兩份“合同”,這樣差不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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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HITE-SPACE: normal; ORPHANS: 2; FLOAT: none; LETTER-SPACING: normal; COLOR: rgb(43,43,43); WORD-SPACING: 0px; -webkit-text-size-adjust: auto; -webkit-text-stroke-width: 0px">首先要明確房屋的性質、使用年限等等**基本的問題,其次,要看附件中房屋信息是否有誤,如戶型、面積、價格、水電配置等等;第三,明確收房時間、收房方式、違約賠償等情況;第四,其他。注意斟字酌句,提防合同陷阱和霸王條款。

  • 在選好房子、談妥價格之后,您現在就要去簽訂認購書,并且交付一定額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2000元到2萬元之間不等。定金多少算恰當,并無一定標準,視每個項目而定,而且雙方也可以具體商定。 如果您還在猶豫?那么,您和開發(fā)商一定要在認購書上明確什么情況下,您有權要求終止協(xié)議,索回定金。此外,協(xié)議中還應包括的主要內容有:(1)認購物業(yè)(2)房價、戶型、面積、單價、總價等(3)付款方式:一次性、分期、按揭、(4)認購條件:包括應注意事項、定金、簽署正式條約的時間、付款地點、賬戶、簽約地點等等。 本文關鍵詞:合同法,定金,合同

  • 購房合同注意事項包括關于五證、關于公攤面積、關于房產證、關于書面通知、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關于物業(yè)管理公約等,有關購房合同注意事項詳細的內容請閱讀下文。 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第一項:關于五證 陷阱:有些開發(fā)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復印件;或者提供小區(qū)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出售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對策:1、復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準日期以及使用和出售面積的多少。3、對于承諾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fā)商,可約定開發(fā)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對出售房屋所持有五證的真實性、有效性。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愿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二項:關于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筑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fā)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筑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fā)商并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對策: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筑面積和公攤面積。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于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米以內據實結算。 第三項:關于房產證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并未說清條款中“規(guī)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赡軐е沦Y質較差的開發(fā)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辦證。 對策:1、五證齊全的項目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有保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fā)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2、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如果因買受人不依法交納辦理房產證相關費用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其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受人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1種的處理方式及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如果因頒證行政機關的原因,導致出賣人在交房后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買賣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但出賣人應當出示蓋有行政機關公章的證明文件,否則視為出賣人違約。 第四項:關于書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約定通知義務后(如:交房通知),開發(fā)商如期不能履行義務,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樓部張貼書面公告,卻署名約定日。還將公告辯為書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責任。 對策:1、將書面通知的形式約定清楚,開發(fā)商違約時,買受人就有確鑿證據。2、如有開發(fā)商違約,買受人應一具體的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以備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本合同中所含書面通知義務的,雙方均應以郵政快件的方式通知對方。 第五項:關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開發(fā)商開發(fā)多個樓盤時,買受人可能買得是位置好的某號樓,可交房時該樓號又變?yōu)橄嗤Y構位置不好的樓層。 對策:1、在合同附件一中,附上小區(qū)的平面圖并標明樓號。2、開發(fā)商應在此附圖中蓋章確認。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應當將出售房屋所屬樓號在小區(qū)平面圖中標明,并將小區(qū)平面圖粘貼在本合同附件一內加蓋公章。 第六項:關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開發(fā)商為了盤活資金往往將土地使用權抵押,進而將所建樓盤抵押。如果此類房屋出售,開發(fā)商破產時,買受人得不到房屋。因為買受人還未得到房產證,不具有物權。 對策:1,在土地管理部門、房管部門查清該樓盤有無抵押記載。2、要求開發(fā)商將合同在房管局備案。3、要求開發(fā)商提供保證責任。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保證自己所售房屋不存在抵押的情況,若因此導致買受人退房,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承擔已付房款雙倍的返還責任。 第七項:關于物業(yè)管理公約 陷阱:《物業(yè)管理條例》今年9月1日實施,其中明確規(guī)定買受人在購房前開發(fā)商要與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否則,開發(fā)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潛在的買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產證。 對策:1、買受人應要求前期物業(yè)應以招投標的方式介入。2、開發(fā)商與前期物業(yè)簽訂了《物業(yè)管理公約》。3、買受人也應簽訂三方都署名的《物業(yè)管理公約》。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出賣人在出售房屋前,應與招投標方式選擇的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簽訂《物業(yè)管理公約》。 買賣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同時簽訂有前期物業(yè)管理企業(yè)署名的《物業(yè)管理公約》。 第八項:關于各方責任范圍 陷阱:如果因開發(fā)商的各種原因(如:五證不全、一房二買、又抵又買等)情形導致買受人得不到房屋,買受人的損失范圍沒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沒明確具體范圍。 對策:1、根據《民法通則》以及6月1日的《解釋》將實際損失細化。2、對開發(fā)商給自己造成的損失準備好證據。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 如果因出賣人的單方原因導致退房,出賣方承擔的責任范圍如下: 出賣人的責任范圍: 1、 退還已付房價款及其利息(此利息的計算,如果是一次性付款按同期銀行存款利率計算;如果是按揭付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 2、 賠償買受人從簽訂此購房合同時起到退房時至每平方米售價的**差價。 3、 賠償買受人對所購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此費用僅以裝修實物和相關票據為限)。 4、 對于按揭付款的買受人,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辦理按揭相關手續(xù)的費用(包括:銀行手續(xù)費、保險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五證、公攤面積、房產證、書面通知、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所售房屋的抵押、物業(yè)管理公約、各方責任。消費者在購買房屋時需要注意這八項。

  • 首先提醒您在繳納**簽訂合同之前,要確定項目的證件齊全,您可以在其銷售部要求查看這些證件,只有證件齊全才會減少購房風險,也可以辦理按揭貸款。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1、通常開發(fā)商也具有了房地產開發(fā)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開發(fā)許可證、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共五基本的“五證”齊全。一定要審查開發(fā)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許可證,則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2、使用規(guī)范的合同文本。一定要參照**好是采用且不要隨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條款認真填寫,了解各項具體內容。 3、相關證明文件有效。如果是買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開發(fā)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并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范圍內;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fā)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預售許可證之后取得,即由期房變現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并且還要核對一下其營業(yè)執(zhí)照和開發(fā)資質證書,要注意這些證照文件的單位名稱是否一致。 4、另外,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所謂交房有兩個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應當在預售合同中對實物交付和產權過戶均約定清楚,不能接受沒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的房屋使用交付。 5、明確具體時間和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由于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規(guī)范的《文本》,則開發(fā)商在合同上務必會大做文章,對買房者極為不利。 6、檢查房屋質量。在簽約時,應查看并檢查《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內容,并將《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合同的附件,檢查是否有開發(fā)商對質量問題的責任。 7、重點約定違約責任。對于期房,甚至現房,都有可能與開發(fā)商的描述不一樣,此時應該明確合同違約或與描述不一致時開發(fā)商應承擔的責任??蓞⒖迹汉灱s后購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開發(fā)商賣房后要求換房,不按期交房;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質量不符合要求;辦理過戶手續(xù)時不符合規(guī)定和約定等。別漏了違約責任的平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