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qū)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棚戶區(qū)改造補償標準如下:1、第六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多改造多補助、不改造不補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各地區(qū)城市棚戶區(qū)改造的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等兩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并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1)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兩項因素權重分別為30%、70%,根據城市棚戶區(qū)改造情況,財政部可以會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適時調整兩項因素權重。(2)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以征收(收購)人與被征收(收購)人簽訂的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者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為依據。征收(收購)面積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積。(3)征收(收購)戶數包括實物安置住房戶數(原地安置和異地安置)和貨幣補償戶數,均為永久安置住房戶數,不包括臨時安置住房戶數。(4)財政困難程度參照財政部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的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確定,作為中央財政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調節(jié)系數。3、第八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公式法分配。計算公式如下:(1)分配給某地區(qū)的專項補助資金總額=〔(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面積×該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面積×相應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2)上述過程+(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戶數×該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戶數×相應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年度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總規(guī)模。(3)公式中,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面積是指該地區(qū)當年計劃征收(收購)面積,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面積。(4)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戶數是指該地區(qū)當年計劃征收(收購)戶數,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戶數,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戶數。(5)上述有關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的完成情況,以是否簽訂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為準。
全部3個回答>2018年棚戶區(qū)補償政策是怎樣的?
148****6241 | 2018-11-12 12: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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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615
(一)土地補償費
查看全文↓ 2018-11-12 12:13:30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據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政策,按該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下同)的 六倍計算;
2.征用魚塘、藕塘、養(yǎng)殖場、果園、竹園、林地等土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五倍計算;
3.征用柴山、灘地、水塘、葦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該土地年產值的三倍計算;
4.征用宅基地按鄰近耕地的補償標準計算;房屋由建設單位另行征地移遷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給予補償;
5.征用無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補償。
(二)青苗和附著物補償費
1.青苗補償費,一般按一季農作物的產值計算;能收獲的不予補償。多年生經濟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設單位付給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單位給予合理補償或作價收購;
2.房屋拆遷,按房屋結構、面積、新舊程度,給予合理補償; 違章建筑物和開始協商征地后突擊搶栽的樹木、突擊搶建的建筑物,不予補償;
3.農田水利工程及機電排灌設施、水井、人工魚塘、養(yǎng)殖場和電力、廣播、通訊設施等附著物, 按照實際情況付給遷移費或補償費。
(三)安置補助費
1.征地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在一畝以上的被征地單位,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耕地被征用 前三年平均每畝年產值的三倍;征地前農業(yè)人口人均耕地不滿一畝的被征地單位,征用每畝耕地安置 補助費以年產值的四倍起算,人均耕地每減少零點一畝,安置補助費相應增加年產值的一倍,但**高 不得超過年產值的十倍;
2.征用非耕地安置補助費,按該土地年產值和略低于鄰近耕地的安置補助倍數計算;
3.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無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補助費。
(四)按照本條規(guī)定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 的,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高不得超過土地 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二十倍。 -
148****4840
一、征收目的:根據縣城總體規(guī)劃,進一步改造危舊住房,提升城市品味,改善人居、交通環(huán)境,加快棚戶區(qū)改造項目建設,促進我縣棚戶區(qū)改造工作順利進行。
查看全文↓ 2018-11-12 12:13:20
二、征收范圍:縣城東風大道以南,小東湖以西,西湖路以東,東湖大道以北范圍內需要拆除的屬行政、事業(yè)、企業(yè)單位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物,具體以縣規(guī)劃局確定的紅線圖為準。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征收時其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縣人民政府同時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門:都昌縣房屋征收辦公室
四、征收實施期限:自本決定發(fā)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農歷)。
五、征收補償方案:都府辦字[2017]117號文件《關于妥善處理都昌縣老城區(qū)棚戶區(qū)改造公房征收中有關事項的通知》。
六、被征收人要顧全大局,主動配合,積極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征收實施期限內與縣征收部門簽訂征收補償協議,騰空房屋,完成搬遷。
七、本征收范圍內的行政相對人如對本征收決定有異議的,可在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九江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向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
152****4542
一、棚戶區(qū)補償分為兩類:現金補償和房屋置換。
查看全文↓ 2018-11-12 12:13:11
二、房屋置換的補償含三種。
1、規(guī)定一定比例的置換,如舊新按1:1.5的面積置換等;
2、將房屋重置成新價格,就是把你房屋折算成價格,這個和房屋的新舊、裝修、結構都有關系;
3、其他的搬遷獎勵。
三、關于面積認定。
當地的房屋征收辦法,對這個一定有一個明確規(guī)定。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額定的,就是有個上限。因為棚戶區(qū)形成已久,加上歷史遺留問題多,還有分戶多等原因,每家的居住面積都是不夠,這樣一來就自然形成一些院內建筑。這種情況,面積怎么算,那就必須根據當地的具體政策而定了。
四、補償標準。
棚戶區(qū)改造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實施。政府除了鼓勵地方實行財政補貼、稅費減免、土地出讓收益返還等優(yōu)惠政策外,還允許在改造項目里,配套建設一定比例商業(yè)服務設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讓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開發(fā)企業(yè)參與棚戶區(qū)改造,既使得原棚戶區(qū)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務,還可以緩解政府籌資壓力,提高改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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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產證為主要參考,結合各地的征收政策,對無證房屋進行認定。計算出房產的評估價值,加上附屬物價值,加上簽約獎勵、搬遷費用、安置費用等。安置政策主要分為貨幣補償和房屋置換兩種。貨幣補償就是**簡單的只拿錢。房屋置換是用自己被征收的房屋的總價值與將置換的安置房的總價值進行金額對比,按照多退少補進行置換。無論選擇哪種安置方式。將來購房交稅時,憑征收協議,可以在征收協議上記載的金額內的房價免稅。如購買100萬房屋。如果征收協議上自己被征收的房屋總價是70萬,那么只用對超出的30萬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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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償標準計算: ()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擁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擁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拆遷獲調換產權房屋評估價格 (二)房屋拆遷安置費計算標準 (拆遷或承租)房屋拆遷安置費=搬遷補助費+沒提供周轉房情況臨安置補助費+超渡期限臨安置補助費+非住宅房屋停產、停業(yè)造損失賠償費 注:1、拆遷提供周轉房且拆遷房屋使用居住則公式第二項補助費0; 2、拆遷房屋屬住宅房屋則公式第四項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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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安置房的轉讓交易需要在取得該安置房房產證后才可以進行,這時的過戶交易與一般的房屋沒有任何區(qū)別之處。根據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的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浦江兩岸進行的世博會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guī)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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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qū)改造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棚戶區(qū)改造補償標準如下:1、第六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實行多改造多補助、不改造不補助的分配政策。2、第七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照各地區(qū)城市棚戶區(qū)改造的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等兩項因素以及相應權重,并結合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1)征收(收購)面積、征收(收購)戶數兩項因素權重分別為30%、70%,根據城市棚戶區(qū)改造情況,財政部可以會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適時調整兩項因素權重。(2)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以征收(收購)人與被征收(收購)人簽訂的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者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補償決定為依據。征收(收購)面積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積。(3)征收(收購)戶數包括實物安置住房戶數(原地安置和異地安置)和貨幣補償戶數,均為永久安置住房戶數,不包括臨時安置住房戶數。(4)財政困難程度參照財政部均衡性轉移支付測算的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確定,作為中央財政分配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的調節(jié)系數。3、第八條 城市棚改補助資金按公式法分配。計算公式如下:(1)分配給某地區(qū)的專項補助資金總額=〔(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面積×該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面積×相應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2)上述過程+(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戶數×該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經核定的各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戶數×相應地區(qū)上一年財政困難程度系數)×相應權重〕×年度城市棚改補助資金總規(guī)模。(3)公式中,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面積是指該地區(qū)當年計劃征收(收購)面積,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面積。(4)經核定的該地區(qū)年度征收(收購)戶數是指該地區(qū)當年計劃征收(收購)戶數,減去上年度未完成的計劃征收(收購)戶數,加上上年度超計劃完成的征收(收購)戶數。(5)上述有關計劃征收(收購)面積和戶數的完成情況,以是否簽訂征收補償(收購)協議或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征收補償決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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