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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查封嗎?應該怎么做呢?

148****1062 | 2019-09-18 09:15:31

已有5個回答

  • 137****5574

    如果當地成立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委員會,機構在縣級農業(yè)部門,你可以先去咨詢,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的登記表中有你名字更好,這種事叫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查看全文↓ 2019-09-18 09:16:03
  • 138****8229

    當然可以查封,無形的資產也能查封,查封的方法一般是限制土地的轉讓\開發(fā)和其他利用,對土地的查封是限制使用者對土地的收益權和處分權.

    查看全文↓ 2019-09-18 09:15:57
  • 138****1955

    法院對村集體土地可以查封。 根據**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依法規(guī)范人民法院執(zhí)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通知》 第 24 條的規(guī)定: “人民法院執(zhí)行集體土地使用權時, 經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后, 可以裁定予以處理, 但應當告知權利受讓人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辦理土地征用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及有關稅費。
    對處理農村房屋涉及集體土地的, 人民法院應當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協(xié)商一致后再行處理。 個案執(zhí)行中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厘清權屬關系。 《物權法》 第 9 條規(guī)定“不動產的設立、 變更、 轉讓和消滅, 經依法登記, 發(fā)生效力; 未經登記的, 不發(fā)生效力; 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 由此可見, 不動產登記薄記載所有權人即為權利所有人, 但實踐中農村房屋大多沒有產權登記, 或者有的只有建設用地許可證和建筑許可證,

    查看全文↓ 2019-09-18 09:15:53
  • 137****1880

      一、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時,需要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xié)助執(zhí)行的,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應當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書和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辦理協(xié)助執(zhí)行事項。

      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協(xié)助人民法院執(zhí)行時,除復制有關材料所必需的工本費外,不得向人民法院收取其他費用。登記過戶的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收取。

      二、人民法院對土地使用權、房屋實施查封或者進行實體處理前,應當向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查詢該土地、房屋的權屬。

    查看全文↓ 2019-09-18 09:15:46
  • 146****143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yè)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yè),因破產、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fā)生轉移的除外。

    集體土地使用權特征如下:
    (1)主體的特定性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投資設立的企業(yè),鄉(xiāng)(鎮(zhèn))、村公益性組織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可以依法取得集體土地使用權。
    (2) 用途、取得與權利內容的相關性

      集體土地使用權按用途劃分為農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非農經營用地使用權和非農公益用地使用權。關于權利的分類,集體土地使用權與國有土地使用權有所不同。后者主要以權利的取得方式進行分類,在分類中土地用途并不起決定性作用;但前者從現行制度來看主要以土地用途做分類基礎,不同用途的土地,其使用權采用不同方式取得,進而具有不同的權利內容。

    查看全文↓ 2019-09-18 09:15:39

相關問題

  • 當然可以,現在法律上一般認為自征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土地的所有權就收歸國有,不在乎其之前所屬狀態(tài),如果是法院查封用于抵債的話,可以將征收這一部分的土地補償費用于債務的償還,這樣不會改變征收將土地變?yōu)閲小?/p> 全部5個回答>

  • 依法產生的地上附著物,其財產權受法律保護。如果涉及農村宅基地的,原則上,堅持以農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相分離處理的原則。宅基地只能歸當初審批時的申請人所有。而房屋本身可以依法分割、轉讓或繼承等。 一、基于承包權所產生的地上收益,依法受法律保護。 1、《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條: 國家保護集體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保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2、《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guī)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xù)承包。二、基于宅基地的使用權所產生的房屋,房屋本身可以依法轉讓、繼承。但宅基地本身則必須遵守法律的特別規(guī)定。原則上,堅持以農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相分離處理的原則。 1、《物權法》第九十三條“不動產或者動產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個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以農村宅基地和地上建筑物相分離處理的原則。宅基地申請與審批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每位成員以戶名為單位只能享受一次,面積不超過各級政府部門規(guī)定的限額,因此它是取決于集體經濟組織的身份關系,而地上修建的房屋出資等方式多樣,但應本著誰出資誰受益,共同出資共同受益,但未拆除拆遷前,宅基地每位成員有居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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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體土地上的私人房產,被債權人起訴,有可能會被法院強制執(zhí)行拍賣,具體原因是你的房產的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那也就是說,土地是不歸你所有的,你所擁有的僅為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權,法院在強制執(zhí)行拍賣時,也僅能拍賣地上建筑物。做為集體土地上的地上建筑物的價值,會相對周邊其他的房地產價值低很多,因為房地產價值里**大的部分是土地價值。如果你的房產是住宅,且是你唯一一套生活所必需的居住用房,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可以強制,更不能強制執(zhí)行,逼你搬離。但可以置換小面積的,或相對偏遠的價值低的房產給你居住。以中間的差價,償還上訴人的欠款。如果你的房產不是住宅,或不是你唯一一套生活必必需的居住用房,則法院有權查封,拍賣,并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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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農村土地使用權是與農民的身份相關的。獲得農村土地使用權的前提是基于其村集體成員的身份的,如果其沒有喪失村集體成員的身份,則相應的土地使用權是可以繼承的。否則,則喪失了農村土地使用權的使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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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經發(fā)包方同意的農民依法承包的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二)以鄉(xiāng)(鎮(zhèn))村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該企業(yè)的廠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下列集體土地不得抵押: (一)集體土地所有權; (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三)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集體土地; (五)被依法查封的集體土地。 下列國有土地可以抵押: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單獨抵押; (二)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時,該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三)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抵押時,該房屋等建筑物占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下列國有土地不得抵押: (一)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不得單獨抵押; (二)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國有土地; (三)被依法查封的國有土地; (四)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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