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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詢自己的安置房?為什么很多人不敢買安置房,安置房有什么缺點?

151****5142 | 2019-10-31 20:12:58

已有3個回答

  • 153****8322

    什么是安置房?就是開發(fā)商補償或者拆遷時給拆遷戶分配的房子,究竟為什么不敢買安置房呢?接下來看看安置房都有哪些缺點。



    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的開發(fā)商因為拆遷的人很多所以開發(fā)商沒來得及辦大房產證,而沒有大房產證,業(yè)主自然辦不了自己房屋的房產證。

    安置房在5年內不可以交易,所以不能辦理產權證,因為這是屬于配購的中低價房產,是給拆遷戶的補償。所以導致了價格不會很高。

    很多安置房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就是沒有產權的房屋,這一類的房子是沒有國家頒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的,所以這種房子沒辦法擁有一本合法有效的房產證。

    查看全文↓ 2019-10-31 20:13:45
  • 133****8141

    一、安置房的種類

    通常安置房分為兩類,一類是因為市政工程動遷而專門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按照規(guī)定此類房屋是屬于個人的,但是取得以后五年不能進行交易。另一類是因房地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者為被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相對市場價值而言)

    二、安置房屋可以買賣嗎

    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出了受法律、法規(guī)的調整以外,還要根據地方政府制定的政策調整,所以交易上,安置房屋和一般的商品房有所不同。但按照通常情況來說,安置房都是可以買賣的,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有什么區(qū)別,但是前提是產前安置房要取得房屋所有權和產權證,并且相關政策沒有對房屋轉賣進行限制。對于此類情況,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對產前安置房的買賣有專門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決,有興趣的可以去了解一下。偶有判決確認雙方購買合同無效的判決,也多是因為根據《房地產管理法》規(guī)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登記證書的房產,不得轉讓”而被判令無效,并非因為房子是拆遷安置房而禁止買賣。

    三、購買安置房有什么風險

    1、房價上漲容易導致出賣方違約,根據法律規(guī)定,第一類安置房房屋產權取得后,有五年的限制轉讓期,安置房屋下來的時候通常都是沒有取得產權證的,所以,與對方簽約后可能存在房屋不能轉讓的情況,盡管自己已經住進去了,但是所有權不是自己的,可能存在房價上漲過快,從而對方因巨大利益違約的情況出現。

    2、共有人導致的風險。通常安置房補償,很少有一人補償一套房的,大多是一家人每個人幾十平米,**后疊加起來共有一套房,這時候,購房的風險就大很多了,在日常中碰到的大部分安置房買賣的風險都與“共有人”有關。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38條規(guī)定

    (一)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條件的; (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的;

    (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

    (五)權屬有爭議的

    (六)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

    共有人如果反對出售房屋,通常會提前咨詢律師,主張其中的第四項和第六項,**終導致房屋買賣的無效。

    四、如果要買拆遷安置房,我該怎么做?

    綜上,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風險,減少糾紛和矛盾,購買拆遷安置房的時候,建議對房屋狀況、性質、產權辦理時間、土地狀況、權屬等等問題進行一個全面的了解和查詢,萬不可盲目購房。同時在購買時對一些可能出現的問題提前進行約定,避免因為約定模糊而造成矛盾。同時,因為安置房建造成本有限,因此建筑商為了獲取利潤也許會對建筑偷工減料,以增加利潤,購買前要查詢房地產商以及監(jiān)督機構。對于正在建造的房屋,一定要慎之又慎,除了存在上文所提的問題以外,還有可能存在戶型設計不好、產權登記難、上市交易期限遙遙無期等等問題。

    查看全文↓ 2019-10-31 20:13:38
  • 136****2332

    一、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安置房買賣的風險很大,甚至沒有保障的。也就是說此類安置房還沒有取得安全產權,對外出售是不合法的。即使簽訂附生效的買賣合同,期間風險也甚大。
    二、安置房買賣具體的風險有哪些呢?
    第一、 政策因素
    這類房屋的交易行為比較容易引起國家的關注并加以規(guī)范。
    第二、 房價上漲容易誘使賣方違約。
    按照政策的規(guī)定,賣房者要在取得房產證之日起五年后才能夠將房屋過戶給買房者。在這漫長的五年時間里,房價的走勢無論是誰都難以預料的。當房價大幅上漲之時,賣房者完全可能將房屋再次賣給出價更高的買方。
    第三、買方無法取得房屋再度拆遷的補償利益。
    在城市擴展的過程中,一些新建成的拆遷安置房再次面臨拆遷也并不鮮見。此時,拆遷部門所支付的補償金往往高于拆遷安置房的交易價格,而買賣雙方也因此對拆遷補償金的分配時常發(fā)生爭議:從法律上來講,拆遷補償款應當仍然屬于賣方。。
    第四、人的因素。
    “共有人”是拆遷安置房買賣風險的**大制造者。他們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責任追求己方利益,或為合同的履行設置障礙。因此,為減少矛盾、避免糾紛,購置拆遷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質,一般來說對已經竣工的安置房可以到開發(fā)公司或房地產交易中心查詢房屋的產權資料、土地性質等狀況,其次是訂立協(xié)議時要出售方全體共有人簽名,以減少風險。
    第五、易受不確定因素影響。
    交易時間過長,則許多不可預見的因素都將誘發(fā)糾紛。
    第六、公證風險
    在安置房及一些普通商品房轉讓中,為了躲避稅款,采取公證預約銷售的方式很常見,但有些公證交易**后會變成產權糾紛。從公證法的角度,經過公證的行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要看法官在判決時是否采用此證據以及如何采用。遇到這種情況,買方一般只能以“申述期限太長應視無效”來反擊。

    查看全文↓ 2019-10-31 20:13:23

相關問題

  • 有的人認為產不產權的不在乎,只要有的住,住到死了房子誰愛要誰拿走。現在很多人買房子的時候都是要看房產證的,生怕存在著一些房產糾紛,或者是因為沒有辦法辦理房產證,無法保障自己的房產安全。而安置房就存在著這種類型的缺點,因為有很多地方的開發(fā)商或者政府因為拆遷的人過多,或者是當時的手續(xù)不夠完善,根本就沒有辦大房產證。沒有這種大房產證,這使得這些業(yè)主根本就辦不了自己房子的房產證,因為這個缺陷,安置房備受嫌棄。起碼來說現在的安置房是不能夠交易的,安置房在交易的過程當中,它其實是存在著一定的限制的。根據一些地方不成文的規(guī)定。安置房至少在五年內是不能夠進行交易的。在這個過程當中不能交易過戶,這給了很多人有一種不安定的感覺,所以不太愿意購買這種類型的房子。而且畢竟安置房是屬于拆遷戶的一個補償,并不是屬于商品交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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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個地方都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的開發(fā)商因為拆遷的人很多所以開發(fā)商沒來得及辦大房產證,而沒有大房產證,業(yè)主自然辦不了自己房屋的房產證。安置房在5年內不可以交易,所以不能辦理產權證,因為這是屬于配購的中低價房產,是給拆遷戶的補償。所以導致了價格不會很高。很多安置房是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就是沒有產權的房屋,這一類的房子是沒有國家頒發(fā)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的,所以這種房子沒辦法擁有一本合法有效的房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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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還遷房的優(yōu)勢1、價格優(yōu)勢一般的征地拆遷安置房都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因此便宜實惠,受到不少市民的青睞。2、房型優(yōu)勢一般的征地拆遷安置房均是現房,而且早期的安置房有些的地理位置優(yōu)越,小區(qū)配套較完善且戶型適中,以小兩房、小三房、部分中三房為主,即建筑面積120平方米以內的戶型占絕大多數,而且大部分為多層建筑。因此安置房依托地理優(yōu)勢和小區(qū)配套優(yōu)勢,**比率與經濟增長周期吻合,升幅較快。3、房屋質量征地拆遷安置房一般都是政府統(tǒng)建的所以房屋質量較為穩(wěn)定。二、還遷房的劣勢1、 交易時間的限制征地拆遷安置房雖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一定期限內不能上市交易。很多城市均有規(guī)定征地拆遷安置房自取得產權之日起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2、房屋所有權的限制征地拆遷安置房很多不是完全產權,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權,卻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權。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也就是沒有繳納出讓金。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時,可能會被要求補繳土地出讓金。3、容易受到當地政策的約束征地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且拆遷安置房買賣大多不能一次性將一切手續(xù)辦理完畢,其后續(xù)手續(xù)通常要出售方配合辦理,這就為糾紛的產生留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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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現在的城市化進程中確實有很多的問題,現在很多城市都在發(fā)展擴張,在這個過程當中,有很多地方面臨著拆遷,很多人就因為拆遷的這個事情讓自己的家境變得富裕了一點。而且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很多家庭拆遷賠償的不僅是一套房子,而是多套房子,面對的這種類型的情況,有很多人會把多余的房子賣出手。但是這種類型房子都是屬于安置房。盡管這個房子在出售的時候價格有優(yōu)惠,但是很多人就不愿意購買它,這個房子到底存在了什么缺點讓大家如此擔憂?有的人認為產不產權的不在乎,只要有的住,住到死了房子誰愛要誰拿走。現在很多人買房子的時候都是要看房產證的,生怕存在著一些房產糾紛,或者是因為沒有辦法辦理房產證,無法保障自己的房產安全。而安置房就存在著這種類型的缺點,因為有很多地方的開發(fā)商或者政府因為拆遷的人過多,或者是當時的手續(xù)不夠完善,根本就沒有辦大房產證。沒有這種大房產證,這使得這些業(yè)主根本就辦不了自己房子的房產證,因為這個缺陷,安置房備受嫌棄。起碼來說現在的安置房是不能夠交易的,安置房在交易的過程當中,它其實是存在著一定的限制的。根據一些地方不成文的規(guī)定。安置房至少在五年內是不能夠進行交易的。在這個過程當中不能交易過戶,這給了很多人有一種不安定的感覺,所以不太愿意購買這種類型的房子。而且畢竟安置房是屬于拆遷戶的一個補償,并不是屬于商品交易房。作為小區(qū)的安置房來說,安置房是屬于小產權房的一種,而根據我們國家現有的一些規(guī)定,這些小產權房如果手續(xù)不夠完全的話,是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的,而在現實的生活當中,大部分的安置房都是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xù)。如果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手續(xù)的話,對于我們的房產安全來說就沒有太大的保障作用,很多人覺得買了這種類型的房子不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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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安置房?1、安置房是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fā)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求已迫在眉睫。所謂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guī)劃、土地開發(fā)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2、因為其安置對象是特定的動遷安置戶,該類房屋的買賣除受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范之外,還受到當地政府相關的地方政策的約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據相關法規(guī)及政策的規(guī)定拆遷安置房屋一般分為兩大類:3、一類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動遷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購的中低價商品房。如黃埔江兩岸進行的世博動拆遷。按照有關方面的規(guī)定,被安置人獲得這種配套商品房的,房屋產權屬于個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權的5年之內不能上市交易。4、另一類是因房產開發(fā)等因素而動拆遷,動拆遷公司通過其他途徑安置或代為安置人購買的中低價位商品房(與市場價比較而言)。該類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沒有什么區(qū)別,屬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財產,沒有轉讓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安置房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1、由于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無法過戶,造成買方付了房款,但卻無法取得房屋的產權,買方的權益處于一種不確定的狀態(tài)。因為沒有房產證,造成買方無法確認賣方究竟是不是擬賣房屋的產權人。賣方出示的安置補償協(xié)議和房屋之間難以建立關聯(lián)。2、賣方將房屋賣一個買家之后,有可能會再賣給其它人,這樣買方就會無端轉入與第三人的官司之中。房屋如果**較多,賣方可能會反悔,買賣合同有被法院判定無效的風險。在此種情況下,其實買方處于高危險無保護狀態(tài)。所以你在購買時在考慮上述風險的情況下再有針對性的寫好合同并到公證部門進行公證,這樣避免日久出亂。綜上所述,文中主要所描述的就是什么是安置房?安置房的優(yōu)缺點是什么?安置房的大體意思文中已經為大家講到了,理解起來也很簡單,安置房也不是不好,可以說是有利有弊,但是大家也不用擔心,房屋的優(yōu)點肯定是勝過缺點,購買時只要多加觀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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