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征收必須依照法定的程序進行:(1)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所征收的土地屬于農用地(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yǎng)殖水面等)的,應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xù)。(2)向國務院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征地審批。(3)征地公告。(4)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5)辦理補償、安置手續(xù)。
全部3個回答>??拆遷征地 哪些 手續(xù)?征地拆遷程序有什么步驟?
141****2336 | 2019-11-04 20:32:52
已有3個回答
-
157****1433
一、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guī)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公告征地拆遷,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集體土地的批復;
查看全文↓ 2019-11-04 20:33:59
暫停辦理事項包括: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
(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
(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yè)、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yǎng)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除外;
(四)核發(f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
(五)房屋、土地租賃;
(六)改變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
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報區(qū)縣建委批準。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fā)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遷人向區(qū)縣建委申請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
申請時,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guī)劃批準文件、拆遷實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遷補償資金的證明文件。區(qū)縣建委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
四、區(qū)縣建委審核發(fā)證,并發(fā)布拆遷公告
區(qū)縣建委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當在拆遷范圍內發(fā)布拆遷公告。拆遷公告主要內容:房屋拆遷許可證批準文號、拆遷人、工程名稱、拆遷范圍、搬遷期限等。區(qū)縣建委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后,應報市建委備案。
五、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
協議內容:
1、實行貨幣補償的,協議應當包括補償金額、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2、實行房屋安置的,協議應當包括安置房屋地點、安置房屋面積、差價及結算方式、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期房安置的,還應當明確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內容。
3、另行審批宅基地安置的,協議應當包括地上物補償、新批宅基地地點、面積、搬遷期限、違約責任、糾紛處理方式等內容。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簽訂后,被拆遷人應將原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交給拆遷人,由拆遷人移交房地權屬管理部門。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遷期限內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區(qū)縣建委裁決
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超過項目拆遷總戶數的40%的,區(qū)縣建委在受理拆遷人裁決申請前,應當組織聽證。裁決可復議、訴訟。
七、裁決規(guī)定的搬遷期限屆滿被拆遷人拒絕搬遷的
屬于征地拆遷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區(qū)縣建委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自復議、訴訟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個月內,依照《行政強制法》的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申請前,應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書送達十日后當事人仍未履行義務的,即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八、拆遷期限(1年+6個月)
房屋拆遷許可證規(guī)定的拆遷期限**長為1年。拆遷人在規(guī)定的拆遷期限內未完成拆遷的,應當在期限屆滿15日前向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區(qū)縣建委申請延期,延期不超過6個月。
九、拆遷結案
拆遷人應當按照規(guī)定及時整理并妥善保管拆遷檔案資料,在完成拆遷后1個月內向區(qū)縣建委移交拆遷檔案資料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
138****9021
農村土地征收一般程序
查看全文↓ 2019-11-04 20:33:50
農村征地拆遷行為實際包括了土地征收、土地征用和拆遷房屋兩個階段,包括以下幾道程序
①辦理用地申請
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qū)縣國土房管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②擬定征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用地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工地方案。
③征地審查
國土房管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④征地審核與批復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
⑤征用土地方案的公告
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鄉(xiāng)(鎮(zhèn))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⑥制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區(qū)縣國土房管局根據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登記情況,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⑦征地方案安置補償公告
有關人民政府的國土房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予公告。
⑧補償安置的措施
區(qū)縣國土房管局應當依照征地補償、安置費方案向被征用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支付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
⑨頒發(fā)建設用地批準書
按照補償計算公式,自己算一算
①土地補償費的計算標準
土地補償費=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6<補償倍數<10)
②安置補助費的計算標準
(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
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15
(被征用地塊需安置人數×補償倍數)<15時
總安置費=該被征地塊前三年平均年產值×補償倍數×被征地塊需安置人數
③地上附屬物和青苗補助費
補償的計算標準=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一般按市場價格進行補償)
土地租出去了,補償咋分?
**近,網友@村西王老頭 卻為此犯了難,他家的地早就租給了承包方,具體情況是這樣:王老頭家的地,租出去30年期限,但現在才10多年,就遇上國家征收。合同期限還有將近20年到期,這種情況的土地被國家征收后,補償費用是給承包方,還是給發(fā)包方老王頭呢?
補償可是“真金白銀”,哪一方少拿了都不樂意
對于這種情況,農戶在土地出租后,作為用益物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沒有發(fā)生轉移,仍由農戶享有。所以征地補償款、安置補助費,會按照征地區(qū)片綜合地價,依照規(guī)定流程分配給農戶。
承包方就沒有補償了嗎?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條的規(guī)定,承包方享有下列權利:
①依法享有承包地實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②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③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從第2點可以看出來,補償肯定是有的。
具體分配原則,會根據《**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①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承包方請求發(fā)包方給付已經收到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的,應予支持。
②承包方已將土地承包經營權以轉包、出租等方式流轉給第三人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青苗補償費歸實際投入人所有,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歸附著物所有人所有。
-
145****4453
一、辦理用地申請
查看全文↓ 2019-11-04 20:33:33
基本工作流程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單位應按規(guī)定辦理征用集體土地的各項手續(xù)。
1.征用集體土地申請: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qū)、縣級國土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
2.征用集體土地受理:區(qū)、縣級國土局接受用地單位提出的征用集體土地申請,經審查對提交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予以受理。
申請內容
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用地申請書,申請書中應包括以下各項主要內容:
1.申請單位名稱;
2.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立項、規(guī)劃選址等情況;
3.建設用地基本情況,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積、土地利用現狀等。
申報文件
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時,在建設項目用地申請書后應附具以下各項文件、資料:
1.用地單位有關資質證明;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4.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
5.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
6.占用耕地的,必須提出補充耕地方案;
7.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的,應當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
二、擬定征地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征用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各項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項主要內容:
1.農用地轉用方案, 2.補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以下要求,根據不同情況擬定征地所需相關方案:
1.建設只占用國有農用地的,區(qū)、縣國土局只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2.建設只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區(qū)、縣國土局只需擬訂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3.建設只占用國有未利用地,按照相關規(guī)定應由國務院批準的,區(qū)、縣國土局只需擬訂供地方案。

相關問題
-
答
-
答
一、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guī)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公告征地拆遷,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集體土地的批復;暫停辦理事項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yè)、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yǎng)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除外;(四)核發(f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五)房屋、土地租賃;(六)改變房屋、土地用途。二、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報區(qū)縣建委批準。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fā)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三、拆遷人向區(qū)縣建委申請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時,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guī)劃批準文件、拆遷實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遷補償資金的證明文件。區(qū)縣建委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
全部3個回答> -
答
一、辦理用地申請基本工作流程在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外單獨選址的建設項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單位應按規(guī)定辦理征用集體土地的各項手續(xù)。1.征用集體土地申請:用地單位需要征用土地進行項目建設的,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區(qū)、縣級國土局提交相關文件、資料,提出用地申請。2.征用集體土地受理:區(qū)、縣級國土局接受用地單位提出的征用集體土地申請,經審查對提交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建設用地申請予以受理。申請內容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時,應當提交建設項目用地申請書,申請書中應包括以下各項主要內容:1.申請單位名稱;2.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立項、規(guī)劃選址等情況;3.建設用地基本情況,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積、土地利用現狀等。申報文件用地單位提出用地申請時,在建設項目用地申請書后應附具以下各項文件、資料:1.用地單位有關資質證明;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3.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4.初步設計或者其他有關批準文件;5.建設項目總平面布置圖;6.占用耕地的,必須提出補充耕地方案;7.建設項目位于地質災害易發(fā)區(qū)的,應當提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二、擬定征地方案基本工作流程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用地單位提出的征用申請后,應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擬定各項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項主要內容:1.農用地轉用方案, 2.補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行政主管部門可根據以下要求,根據不同情況擬定征地所需相關方案:1.建設只占用國有農用地的,區(qū)、縣國土局只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2.建設只占用農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的,區(qū)、縣國土局只需擬訂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3.建設只占用國有未利用地,按照相關規(guī)定應由國務院批準的,區(qū)、縣國土局只需擬訂供地方案。申報文件1.農用地轉用方案;2.補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4.供地方案。三、征地審查基本工作流程1.編制呈報說明書:國土局根據各項征地相關方案,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2.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國土局將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及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一并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審核。3.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級人民政府對上報的文件、資料審核同意后,報上一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主要內容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的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應當包括以下各項主要內容:1.項目用地安排情況;2.擬使用土地情況;3.其他應說明的呈報內容。申報文件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用地呈報說明書時,應附具以下各項文件、資料:1.經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和分幅土地利用現狀圖,占用基本農田的,還應當提供鄉(xiāng)級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圖;2.由用地單位提交的、有資格的單位出具的勘測定界圖及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3.地籍資料或者其他土地權屬證明材料;4.以有償方式供地的,還應當提供草簽的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及說明和有關文件;5.為實施城市規(guī)劃和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占用土地的,還應當提供城市規(guī)劃圖和村莊、集鎮(zhèn)規(guī)劃圖。四、征地審核與批復基本工作流程1.征用土地的審核: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收到上報的建設項目呈報說明書和有關方案后,對文件、資料齊全、符合條件的,應當在5日內報經同級人民政府審核。2.征用土地的審查:同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后,逐級上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并將審查所需的文件、資料及時送該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審查。3.征用土地的審定: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規(guī)定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后30日內審查完畢。4.征用土地的批復: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同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收到批件后5日內將批復發(fā)出。
全部3個回答> -
答
一、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guī)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公告征地拆遷,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集體土地的批復;暫停辦理事項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yè)、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yǎng)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除外;(四)核發(f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五)房屋、土地租賃;(六)改變房屋、土地用途。二、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報區(qū)縣建委批準。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fā)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三、拆遷人向區(qū)縣建委申請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時,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guī)劃批準文件、拆遷實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遷補償資金的證明文件。區(qū)縣建委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
全部4個回答> -
答
一、用地單位(拆遷人)取得征地以及規(guī)劃等批準文件,然后經申請由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暫停辦理相關手續(xù)的公告征地拆遷,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集體土地的批復;暫停辦理事項包括:(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設用地;(二)審批新建、改建、擴建房屋;(三)辦理入戶和分戶,但因婚姻、出生、回國、軍人退伍轉業(yè)、經批準由外省市投靠直系親屬、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yǎng)等原因必須入戶、分戶的除外;(四)核發(f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五)房屋、土地租賃;(六)改變房屋、土地用途。二、拆遷人擬定、報批、公布拆遷實施方案征地拆遷的,實施方案報區(qū)縣建委批準。拆遷實施方案應當在區(qū)縣建委發(fā)布拆遷公告之日前(含拆遷公告發(fā)布當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三、拆遷人向區(qū)縣建委申請核發(fā)房屋拆遷許可證申請時,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準文件、規(guī)劃批準文件、拆遷實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遷補償資金的證明文件。區(qū)縣建委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審查完畢。
全部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