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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母親的名義去買房是否可以避免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135****8884 | 2014-04-27 11:06:46

已有2個回答

  • 145****6855

    1.婚前財產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候不可以分割;
    2.婚后財產屬于夫妻共有財產,離婚時候一般平均分割,除非一方有過錯;
    3.父母的財產歸父母所有,不屬于夫妻共有財產,夫妻不能分割;
    4.以父親名字購買的房子屬于父子名下財產,離婚時候不可分割。

    查看全文↓ 2014-04-27 15:29:35
  • 147****8191

    1、“我真的很煩,對我來說親情就是人生,但是父母離婚是遲早的事”:煩也不能解決問題,不管是誰,都無法選擇父母,遇到什么樣的父母都得接受。既然你已經成年,不如不再為他們的事煩:他們愿意離就離、不愿意離就那樣過,你只需要照顧好自己、爭取將來有能力幫母親一把、讓她過幾天好日子就行了。

    2、“因為家庭原因什么也不想干也沒找工作,母親外出打工還清了大部分的債還有我的學費和生活費”:你這樣的行為我可是不贊成,你已經成年,應該是自己獨立創(chuàng)業(yè)的時候了,不為家庭、不為父母,你總還得為自己考慮吧?把離婚的建議、離婚時應注意的問題告訴你母親,然后由他們去,你必須離開家找一份工作了。

    3、“ 母親這幾年打工的財產離婚時怎么分配和辦法”:
    (1)如果她和你父親有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離婚時你母親打工的財產就只歸你母親自己所有,你父親無權分割。

    (2)如果沒有這樣的約定:你母親打工的財產就仍然是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要分給你父親一半的。

    4、“母親年前以我的名義買的房子該怎么認定”:
    (1)那房子是以你名義購買的,就是你的個人財產,不再屬于你父母,他們離婚時哪個都無權要求分割這房。理由就是:根據《物權法》第九條的規(guī)定,不動產的所有權以登記為公示原則,也就是說,房產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
    (2)但是,你母親用來為你買房的購房款:卻是夫妻共同財產(這是在他們沒有婚后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約定的情況下說的。如果有約定:這筆錢也不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了,離婚時你父親無權向你母親索要這筆錢的一半),她在沒有經你父親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將這筆錢贈與了你,侵犯了你父親的夫妻共同財產管理權:你父親有權在離婚時向你母親索要購房款的一半,也就是說:購房款是他們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房子不是。我的說法能讓你明白嗎?不明白可以再問。

    5、“我現在暫時沒有工作,對父母的贍養(yǎng)問題是怎么規(guī)定的”:
    (1)你已經成年:無權再向父母索要撫養(yǎng)費。
    (2)你父母現在還有勞動能力、還有經濟來源、而且你沒有工作沒有收入:所以你現在還不需要贍養(yǎng)他們,當然,以后他們老了沒有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時,不管他們是否離婚,你都對父雙方有贍養(yǎng)的義務。

    年前還以我的名義為我買了套房子,他在外面似乎也有了別的男人,母親吃了一輩子的苦遭了很多罪

    6、關于你的補充:
    (1)“第一派認為我母親為我買的房子是屬于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夫妻各有一半”:這是錯誤的,他將購房款和房產所有權混為一談了:房產所有權以登記為準,這是《物權法》的明確規(guī)定,購房款是誰出的、來源等不決定房產所有權。
    (2)“第二派認為我母親為我買的房子是屬于家庭的共有財產,夫妻母親和我各有三分之一”:如果房產登記不僅將你登記為所有權人,還將你父母也登記為共有人:這位的說法就是正確的。如果房產證上僅登記你一人為房產所有權人的:這位的說法就是錯誤的,理由同上:將房產所有權的確定與購房出資混為一談。

    (3)“第三派認為這是父母共同約定對我的一種贈予行為,同時按照現有的物權法這個房子也是屬于我的”:
    如果你父親在知道你母親為你買房后沒有反對:這是你父母“共同約定對你的贈與行為”;如果你父親在知道后不同意:就不是共同贈與,只是你母親的單方對你贈與行為。

    (4)“但是律師說雖然法律上這個房子應該是我的,但是他接手的幾個相同情況的案件法官并沒有按照新的法律判決”:法院判決確實可能有不同,但如果當事人認為有理,可以據理力爭,不服的還可以上訴,現實中也有判決為房產證登記人所有的例子。

    7、“面對各說一詞的律師,使我和母親現在不知道怎么辦才好”:直接去法院起訴,看看法官會如何判,不必為律師的意見所困惑或左右,那只是你供你參考的,**終如何判還要看法官的,但法官的判決如果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你們可以上訴的。
    8、還有:你父親的所作所為都不能構成離婚的過錯,即使是一般過錯也算不上,倒是你母親現在在外有人的事如果被你父親抓到證據,可能會成為過錯方、在離婚時少分財產,提醒你母親:不要把這事讓你父親知道,尤其不要與人在未離婚之前以夫妻名義同居、或是長期同居在一起,那樣的話,在離婚時你父親有權向你母親索要精神損害賠償的。

    查看全文↓ 2014-04-27 11: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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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能會影響到你的購房貸款?,F在二套房貸的利率比一套高很多,如果你的同事以你的名義先買了一套房,那實際上就算你買了一套房,在你以后買房時會按二套住房來計算貸款利率。如果你的同事不地道了一把,買房后未及時還款,那不良用記錄會記到你的頭上。

    全部3個回答>
  • 1,影響肯定是有的。2,再購房是要以二套房的待遇執(zhí)行的,****低40%,貸款利率上浮10%,**高可貸金額要受首套房未還部分的限制。3,如果之前朋友未能及時的還貸款,產生了不良記錄的話,再次購房是要受限制影響的。嚴重的有可能是不能再貸款購房了。

    全部3個回答>
  • 雖然實際生活中實施的AA制,但是房產依然是你們共同的財產,因此,離婚時仍需要分割。

    全部3個回答>
  • 可以,需要提供的資料:申請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在購買具有產權的自住住宅之后,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全額購房發(fā)票原件/契稅憑證原件、相互關系證明原件、母親的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相互關系證明原件、母親的身份證復印件,交由您母親單位的經辦人辦理提取手續(xù)。

    全部2個回答>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xié)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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